序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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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一三”件发生,以巫为代表马来人政治支地位变更加巩,与其反,生与物质面忍受大损失,精神方遭受极挫败的广大华人进一步于被支地位,在相当的一段期内,其他非来族群道几乎失了应的政治与权和策权(然一定形式还留着,正的发权却十有限)。此后,来西亚然还保着原有族群政格局(族群党存在),但是,群协商(所谓的“协和式”民主政)已基不复存,所有大决策马来人党——统的意为转移。在这种景下,族群政协商感非常失的华裔群,被尝试民参政及对政治道,并过反对统一党裁和实民主政来维护族群利,从而度推动来西亚党制(阵与替两个政集团)发展。而,这未影响统控制国家政利用对有利的治形势,进一步取所谓“扶弱策”(affir),制并实施全面提马来族经济地的新经政策,辅之以在同化马来族的国家化等政,马来在大马家中的配地位于全面成了,以巫统代表的来人从不仅垄了国家政治机,还控了国家经济命,支配国家的想文化,华人等马来族的地位每况愈,由此导致的来西亚“种族化”也益加深。因此,经济政及其高体现的著至上义,对来西亚群关系——尤其马来人华人之的关系影响及带来的来西亚群制衡局的变,是带根本性绝对性。当然,从马来西亚的未发展角而言,经济政时期似被视为种过渡,即这是殖民地、马来西亚本地的一个渡。亦论者谓是马来的“第次独立”,所说不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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