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认为吸引人的前提不是外貌,而是足够的独特,足够的深刻。
世间绝大多数人都徘徊在一种普遍的区间内,很少能够表现得足够独特,自然不会有人去关心我们灵魂更深层次的不同。
要想让别人把我们当作重要的人,只有三种方法。
一是拥有高的社会地位,这点我们现在很难做到。
二是在某段足够重要的时间内,我们所扮演的角色无法被取代,这主要是看对方的主观印象,完全不可控,可以说可遇不可求。
三则是,我们应该足够独特,独特到让别人知道,如果错过了我,就再也不会遇到像我这样的人。
在我们的印象中,第三种人只tx给我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可惜他已经不想和我有联系了。
换句话说,我觉得我们极端一点也未免不好,但是不要老是在两个极端反复横跳,这就显得我们过于不坚定,不坚定也就谈不上深刻与独特了。
当然,很多事情不是我们想怎么做,而是我们能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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