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郑黄昏现在的功力,酒里的迷药,也只能让他出现短暂的散功效果。唐枫心机灵动之极,当然猜出了这个“老板”此举意欲何为了。他跟着笑嘻嘻说道,“我开始还以为你要杀他哩,后来一想,以阁下这身手,要杀他其实十分简单,所以就推翻自己的结论了。”
大排档的老板正取出一块如雪白的手帕在拭摸自己满头的烟尘。
一双眼睛早自眯缝成了两条线。
当然不是因为身前那些烧烤炉里的火炭,腾起的烟雾熏得眼睛不舒服的缘故。
而是因为唐枫猜出他的用心。
唐枫自说完之后,就自笑嘻嘻咬了一口手里的一串生蚝,吃得叭叭作响,好不香甜。
待得完成之后,方才赞了一声,“能吃到帝国开国君王,所亲手烧烤的海鲜,我这辈子,怎么来说,也算赚了。”
这个“老板”听了他这话,双眼眯缝得跟细,就变得好似刀锋也似锐利。
跟着又自擦了一下自己额头上,忽然冒出来的汗珠。
一时之间,一个公子哥装束,满脸犯贱笑容的“顾客”和一个看起来十分老实本分,正为生意忙活得满脸通红的“老板”齐齐陷入了沉默。
烧烤炉上的几条新鲜牛肉,自不停滴下油脂,在火炭上溅起一朵朵淡蓝色火苗,同时发出一阵嗤嗤响声。
过了一阵。唐枫自打破了沉默。露出一丝好奇神色问道,“据说,你一向喜欢装哨兵。怎么要改行做老板了?”
这话虽然听起来并无任何幽默感。
但“老板”却是觉得十分好笑。
他只是手腕微微一震,立刻就将身前炭炉里燃烧的红碳,上面的火苗,尽数吸了个干净。
并非用内力扑灭。
而是用了惊人的武修之道,自尾指生出一道细细吸力,自一震之中,已经将所有火炭上的能量,尽数吸进了体内。
跟着指了指犹自装昏迷的郑黄昏。呵呵笑道,“家事烦人,我总不能看到我当年兄弟的子孙,因那个丫头而撞死在帝国皇宫面前吧?”
正如唐枫所言。这个改装成普通大排档的老板形象之人,正是几万年前,离开陈家自立门户。并凭自己能力,创下了帝国的始皇帝。
按陈家的称呼,他叫陈天华。而按照帝国的尊称,则是至圣至灵勇威。。。。。万能真神。(其中省略一百多个如古中国对皇帝尊奉的称号)
说话之间,却是发现郑黄昏似乎并没中毒,而且听到自己的话,立刻轻微颤抖了几下,骇异之下。当即就挥出手指,要制止这个对帝国忠心耿耿之人的自绝行为。
唐枫是料到了郑黄昏必然会自杀而表对帝国的忠心,却是错误认为,他必然会等自己子孙完全转移到了金蛋星,才回去帝国皇宫内自杀。
当然不知道,以郑黄昏的角度来说,让自己郑家子孙投靠他,其实心里已经认为自己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叛国罪了。其实并无回去帝国念头,而是想这事一搞定,就自寻个干净地方自了。
以他角度来说。作出如此事情,又如何还有颜面去面对帝国公主?
但却的的确确是,自己家族并无对帝国不住,包括自己,直头可以说一直在忠心上对帝国皇族无愧于心。
当然不忍自己子孙就此被约瑟琳完全清洗了。
这。是任何一个忠心之人,都无法得到解答的两难问题。
只是这个帝国始皇帝。才自一运转真元,立刻就发现,郑黄昏自脑袋微微一侧,跟着就自昏迷了过去。
不禁觉得有些困惑。
跟着很快就自恍然,这当然是唐枫所为了。
这家伙心机灵动之极,既然发现了自己身份和用意,当然也很快猜出郑黄昏的心思,而在解了自己迷药之后,立刻又补了一些料了。
“嘻嘻,当然是我做的。”
唐枫见他这神情,当即露出一丝骄傲之色。
这是唐门子弟的骄傲。
涉及用毒之学,谁人可以和蜀中唐门子弟相较万一。
跟着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只怕,你不只是来救你当年兄弟的子孙吧。”
这是唐小爷心里最为担心之事。
他现在是可以进行短暂瞬移,而且知道自己体内能量的不凡,但却也不想随便就和一个,超过破碎虚空的高手直接对干。
不只在水晶宫星上,他领教过了圣殿教主的厉害。
更是在不久之前,和自己的小弟,领教过了联邦第一监狱的少将的厉害。
要让他这样以逃命为乐,见事不对立刻脚底抹油的贱人打架。其实比让一头猪心甘情愿爬树的难度还要大上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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