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又何尝不是满眶热泪,道:“大哥……”
只唤了这一声“大哥”,他已是语音哽咽,说不出来。
那麻子见到这光景,可真是被吓呆了。
只听龙啸云不住喃喃道:“兄弟,你真是想死我了,想死我了……”
他这句话翻来复去也不知说了多少遍,忽又大笑道:“你我兄弟相见,本该高兴才是,怎地却眼泪巴巴的像个老太婆……”
他大笑着拥着李寻欢往里走,还在大呼道:“快去请夫人出来,大家全出来,来见见我的兄弟,你们可知我这兄弟是谁么?……哈哈,我说出来包险你们都要吓一跳。”
铁传甲望着他们,眼泪也快要流了出来,他心里只觉酸酸的,也不知是悲痛?还是欢喜。
那麻子这才长长吐出囗气,摸着脑袋道:“我的妈呀,原来他就是李……李探花,连这栋房子听说都是他送的,我却不让他进来,我……我真该死。”
龙啸云将李寻欢一行人引到大厅,大笑着呼道:“来来来,快摆酒上来,你们无论谁若能将我这兄弟灌醉,我马上就送他五百两银子。”
大厅中的人多是老江湖,光棍的眼睛哪有不亮的,早已全都围了过来,向李寻欢陪笑问好。
凌汐云,阿飞等人都不能幸免,被三五个人围在一起招呼……
突听内堂一人道:“快掀帘子,夫人出来了。”
站在门囗的童子刚将门帘掀起,林诗音已冲了出来。
李寻欢终于又见到林诗音了。
林诗音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神,她的气质,却是无可比拟的。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觉到她那独特的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凌汐云也是纳闷,当初李寻欢是怎么想的,鬼迷心窍了吗,连老婆都送人,这真是……
李寻欢呆呆的站着,眼睛里充满了道不清的滋味。
这张脸在李寻欢梦中已不知出现过几千几万次了,每一次她都距离得那么遥远,不可企及的遥远。
每一次李寻欢想去拥抱她时,都会忽然自这心碎的恶梦中惊醒,他只有躺在他自己的冷汗里,望着窗外黑沉沉的夜色颤抖,痛苦地等待着天亮,可是天亮的时候,他还是同样痛苦,同样寂寞。
现在,梦中人终于真实的在他眼前出现了,他甚至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及她,他知道这不再是梦。
可是,他又怎能伸手呢?
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他只希望这又是个梦,但真实永远比梦残酷得多,他连逃避都无法逃避,只有以微笑来掩饰住心里的痛苦,勉强笑道:“大嫂,你好!”
“大嫂!”
魂牵梦萦的情人,竟已是大嫂,铁传甲扭转了头,不忍再看,因为只有他知道李寻欢这一声“大嫂”唤得是多么痛苦,多么辛酸。
他不知道自己若在李寻欢这种情况中时,是否也能唤得出这一声“大嫂”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勇气来承受如此深的痛苦。
他若不扭转头去望院中的积雪,只怕早已流下泪来。
“来,寻欢——”
龙啸云喊道,牵着一个红衣小孩的手,介绍给李寻欢:“小云,这是你叔父叔李寻欢,快叫叔叔……”
“叔叔好——”
红衣小孩甜甜的叫到,脸上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
什么?这些年来,她都有了孩子?
孩子都这么大了,为什么不让我知道?
李寻欢痛苦的想到,强自忍住伤感的泪水,对这小孩子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从身上拿出一枚飞刀。
一枚平凡至极的飞刀。
“小云,叔叔来的匆忙,没带什么好东西。这枚飞刀就送给你,权当见面礼了……”
小云呆呆的看着,仿佛也没有想到,这个叔叔竟然会拿一枚普通的飞刀当见面礼。
龙啸云看到却是十分的高兴,大笑道:“小云,还不快谢谢叔叔?别看这飞刀普通至极,可是你叔叔李寻欢,江湖人称小李探花,他送你的飞刀,就是护身符,千金难求啊……”
“啊——谢谢叔叔,叔叔真好——”
……
借酒浇愁愁更愁,这句传诵千古的诗句,其实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喝少量的酒,固然能令人更多愁善感,更容易想起一些伤心的事,但等到他真的喝醉了,他的思想和感觉就完全麻木。
那么,世上就没有任何事能令他痛苦了……
李寻欢很了解这一点,他拼命想喝醉。
喝醉酒并不是件困难的事,但一个人伤心的事越多,喝醉的次数越多,越需要喝醉的时候,反而却偏偏很不容易喝醉。
夜已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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