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唐殷璠之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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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朝,殷与诸臣议练兵事。

先说唐殷三国吏之制。楚殷虽有国策,官吏制未改秦,是以国皆同。太师掌事,太掌兵事,此两者武之首。太师之,有司掌管天土地人,司寇管邢狱,宗伯掌祭祀及国宗室谱,司掌管水及建造,司农掌粮食征储存及队供给,大行人管外交事,太掌管记及占卜。太尉之,为东西北镇将军。下者繁不提。有迎仙使,乃联世俗王与修行之人。卫军统,乃守国都及宫之职。此两者受君王辖。四镇边将,有大于国者,授大将衔,与尉同掌下兵马,不常设。

唐之兵,以其大族务,故殷数百来,胜数远大败之数。且若楚战败,可以财赎其城,是以楚之地域有因练而失者。

殷王诸臣皆参前例行即可。因璠城殷之西,故欲使西将军镇北将共守璠,镇南军防楚,镇东将因变而

自初此朝,至一年有而未有言于国。闻练之事将,向殷道:“有一言,不知可否?”

殷王大:“卿朝久矣一事未,原道不好政,吾常劳卿而常怀惭。今始有,快快来!”

曲怜乃向诸臣:“今练兵,昔者当同。所敌者,唐王后族,唐子之亲。唐太能不亲其族之人而因明其罪,难不亲其族之也!假使殷此战,而杀王后之半,待为王,我等之孙皆疲与唐练,而使趁其时我殷国!”

尉不悦:“然使我殷意而败其乎?”

曲怜道:“是不然,有意而,亡我卒,失国威,唐王后族必皆其乃因胜我,肯感我情,怜不才,不敢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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