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明确了分配,那我们就再来说一说今天的目标。鹿原太大,我们想要今天就征服整个鹿原,显然是不现实的事情。但我们的目标也不能定的太少了,我们两百个玩家,就以两百头食铁鹿为基准。”
说到这里,他又想起了上次那头差点被玩家们剁成肉酱的食铁鹿。
老马便又说道:“我们不但要杀死两百头食铁鹿,还要完整的杀死,夺下两百张完整的鹿皮,每个玩家都有一张,届时再给大家做成皮甲提升实力。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目标,大家有意见吗?”
一抹烟灰:“可以,这很合理,我同意。”
顶风尿三丈:“老马,没看出来啊,你还有点领导天赋。现实里做什么的?开公司的么?”
两个大佬都这么说了,其余玩家自然也不反对,纷纷表示同意。
老马这目标定的不多不少,刚刚好,杀两百头鹿,每个玩家都份,谁也不缺。
谁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老马也跟着点了点头,接着又说道:“分配和目标都订好了。接下来我们再说战术。我是这么想的,我们两百个玩家分成三个团队。拿剑的一个团队,拿刀的一个团队,用枪的又是一个团队可好。”
“这一点,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至少不用再被某人给捅死了。就算是死,劳资也宁愿死在怪物的手里。”
顶风尿三丈第一个出声赞同。
因为他并非是用枪,他虽然有财力购买长枪,但他却更喜欢刀。所以如果这么分配的话,他就可以不用跟一抹烟灰在一起了。自然就没有了被误伤的可能。
老马又道:“然后,我们根据各种武器的特性相互配合。刀主攻,剑辅助,枪警戒,这样可好?”
“不行,枪的攻击力最高,凭什么要我们警戒!”
“就是,枪多帅啊。而且长枪的威力是最大的,一枪就可以刺穿鹿的脑袋。拿刀还要砍两刀,拿剑还得刺三剑也不一定能刺死呢!”
“我们是王者,你却要我们打酱油!老马,你觉得合适么?”
“老马,你是想试一试我的长枪锋利否?”
这一次,一抹烟灰第一个跳了出来反对。
后面奔跑的蜗牛等一众土豪纷纷响应。他们都是用枪的,就是因为枪帅气,枪的攻击力高。
而且这群土豪们,这几天都泡在演武场修炼技能,就等着今天一鸣惊人呢。
结果你让我们警戒。
何为警戒?说穿了就是在别的玩家杀怪的时候,自己在一边看着。
呃,当然也不是单纯的看着,还要负责查探周围,防止有大群的食铁鹿突然来袭。
可这跟看戏有什么区别?
老马无奈叹道:“烟灰、蜗牛…你们不要忘了,我也是用枪的。我也想出风头,而且我两次都被食铁鹿秒杀,所以我比你们更想出风头。但你们既然选择我来做这个总指挥,我就要对你们负责。
长枪是帅气,攻击力是高,也的确适合群战,杀伤范围也最大。可却不适合我们,至少不适合现在的我们,因为我们还掌握不了它。虽然经过这几天的技能学习,但单挑的话,我们大部分人,或者说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很难杀死任何一头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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