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世间最厉害的武器不是什么法宝,法宝能让人从生到死,却不能让一个恶人从恶到善。
情感,才是天下最强之法宝。
哮天微笑着看着他们两人,山风吹动,猎猎有声,却吹不走那一丝感动,一丝情谊。
”话说,今后不要再随便发誓诅咒,这世界可是真有天道的,即使是非要立誓,也不要再以西方神的名义了,你以后可也算是东方之人了。“
”以后有机会和我说说西方的事,我到是很感兴趣。“
”遵命,主人。“
”我说商奴,上次我来过一次,没被僵尸一抓剜心,也差点被这股死气闷死,无法想像你是怎么在这一呆就是几百年的。“
”自然是修行的功法有异,以后主人若是对西方的神术有兴趣,仆到是可以讲解主人听。“
”以后吧,有时间的话,自然愿闻其详。”
三个人沿着那条若隐若现的小路慢慢走去,边走边说,其余人到是都留在了山下。
几人都非普通之人,似慢实快,山峰虽然险峻,却挡不住他们的脚步。
不一刻,眼前豁然开朗,已登上峰顶。
有洞在山顶,洞内有宝,也有人,尸人。
曲折黑暗的洞中,不时有水滴之声,越往里头,越有有一股难闷的气味散出,这味道很熟悉,正是当日那几具僵尸身上所散出的味道,腐朽刺鼻。
哮天一路掩鼻不已,三人中他的鼻子最是敏感,不时对商奴大声抱怨,直弄得商奴的一张脸红得山中的熟透了的果子一般。
只是过不了多久,王仲云的脸色也红了起来。
任谁看到满室堆如山积的珠宝都会激动不已,手舞足蹈。
这些财宝就这么随意地被扔在石洞中,东一堆,西一堆地散乱放置,竟将整个一间石室塞满,黑暗中,光芒闪动,耀目生辉。
玛瑙,珍珠,绿松石,象牙,铜鼎,贝币,就像夜空中的繁星一般,数也数不清楚。
哮天的手也早已从鼻子捂到了嘴上,目瞪口呆,一只犬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王仲云摸了摸鼻子,看着这些财宝,喃喃道:“今日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如山之财,想不到竟然如此之多。”
商奴也叹道:“这是我和努尔休斯在周围这一片山中挖了无数的墓,只是为了找几个尸王,看这些东西好,也就顺道带了回来。”
王仲云拿起一个人头般大的小铜鼎仔细端详,那鼎上纹理纵横,飞鸟走兽雕刻得极为精致细腻,栩栩如生。
闻声侧头问道:”对了,那两个尸王是从哪里挖来?
商奴道:“从东面的一座山中,山中有一荒墓,没有碑文标记,看着极小,本来以为无甚宝物,没想到却是所获最丰。”
“这到是奇怪,按理说不应该是无名之人才是,怎么连个标识都没有呢?“
”确实如此,仆和努尔休斯也是奇怪,这人一身铠甲,墓内陪葬甚多,那弓和箭也堪称宝物了,却是没有什么证明此人名字的线索“
商奴忽道:”对了,当时将此人炼为尸人时,仆到是无意到留意到此人脑后好像有棍棒之类所致外伤,想是便因此而死。“
王仲云哦了一声,仔细回想,东夷山中,无名之墓,凭他有限的知识,终是想不起那负弓僵尸来历。
哮天拿起手上的红光闪耀的玛瑙翻来履去地看了几遍,这才把他递给王仲云,笑道:”主人有了这些财宝,以后必将成为大商最富有的人。“
”这叫富可敌国。“王仲云笑道。玛瑙的光芒将他的眼睛也映成一片红色,忽然轻叹道:“不过钱财如浮云,不可沉溺于此物中不可自拨,须知。”王仲云顿了顿又笑道:“财宝诚可贵,亲情价更高。”
哮天和商奴同时点头,脸上均露出钦佩之色。
不过下一刻,他们的表情便有些凝滞。
不是说钱财如浮云吗?
叹息声中,王仲云已将玛瑙揣在怀中,顺手又拿了一串珍珠,一串贝币,一颗绿松石,甚至还拿了三只精巧的酒樽。
然后在两人不解的目光中,王仲云趴在一堆珠光宝器中,扒拉了半天,手上又多了一面镶金带银的铜镜。
那面铜镜散发着微光,映出了镜中那张英俊清秀的脸上满意的表情,只听王仲云满足叹道:“这下好了,飞燕看到它一定会喜欢的。“
原来如此,两人相视一笑,这是要搏美人一笑啊。
只是这酒樽又是何意?难不成也要送给黄大美人?成亲时喝酒用的?
王仲云将铜镜放入囊中,望着这一室珠宝,不禁又皱起眉来,这些东西如何运走?却是个难题啊。
哮天也愁道:”这么多的钱物,却是怎么带回去?“
王仲云正苦思无法,随口叹道:“要是会五鬼搬运之法便好了。”
“五鬼搬运?这是什么,法术吗?”
“哈哈,哈哈哈,我到是忘了这茌了。”王仲云忽然大笑起来,怎么忘了还有个什么五鬼,心情顿时大畅,转身大步走去,步伐轻快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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