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令骑士的进展顺利,通过奥斯河后,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在南柯曼中央平原宽阔平顺的草地上一路前进。
这里原本就是帝国的领土,大部分农民都曾经是帝国人。虽然在帝国时他们是低贱的农奴,战争失败后,他们变成了人人平等的公民。但这里的人都心向帝国,他们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男人全都跑光了,敕令骑士们经过时,只见到了老弱妇孺。
一直向前推进了几十千米,几乎就像赶路一样,只遇到了十七师的几支小股部队,在骑士追击后不战而败。还有一些在远处侦查他们的骑兵,只要稍有异动,他们就会望风而逃。
战争还是如期发生了,督政府的军队不能再忍受他们继续向前推进。几个小时后,在那天下午,他们在一个路口遇到了精心准备的第十七师的部队。
这条路口是通往新堡和其他敌方的必经之路,敌人已经算准了他们,将战场选在了这里。
这里的地形十分不错,左面是高地,右面是一片十分茂密的森林,敌人的炼金术师还制作了许多反骑兵障碍,放置了诸多据马。其他地方无法通过,只有通过这条路口,才能前进,最狭窄的地方只有两百米宽。
左面的高地骑兵无法上去,但敌军已经布置了十数门火炮,只要敕令骑士们上前,他们就会开炮,横扫所有骑士。
在众多障碍物之后,第十七师总计布置了十多个营方阵,每个方阵都由一个营,近千名士兵组成,方阵的每一面都由足足两个步兵连组成,厚实无比。这是对付骑兵最有效的阵型,在第四次讨逆战争时,帝国骑士就吃了许多亏。
第十七师的布置几乎是教科书般地无懈可击,挑不出任何毛病。就算是《论战争艺术》的作者马基雅维利再世,他也会选在这个路口,进行这样的兵力安排。
与第十七师严密的布置相比,修兰只有麾下三千余名敕令骑士。
“循规蹈矩的布置,循规蹈矩的战斗,就让我来取得胜利吧。”
修兰拔出了自己的残光,长剑的剑身不由自主地散发出朦胧的金光,与下午的阳光相衬。
如果是别人,或许会谨慎点,宁可绕十千米的路,也不会想与敌人正面对抗。但这不是第一近卫骑士,修兰—冯—迪拉蒙的风格。越是艰难,他的勇气就越是雄厚。在七十二小时之内,他只有一个敕令骑士师,这是帝国在边境的全部战力。
在这七十二小时内,他必须取得胜利。
一道耀眼的光芒在众人眼前闪过,可以和太阳争辉,修兰披着他鲜艳的红袍,跃马疾驰到待命的敕令骑士之前,他勒住马,用残光指向远处的路口,声音变得格外响亮:“在我身后,为了神皇!”
在第五次讨逆战争开始的五个小时后,帝国的敕令骑士与督政府的十七师拉开了战争的序幕。
修兰没有做任何花里胡哨的战前布置,只是一马当先,在所有敕令骑士前方,向敌人策马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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