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剑大约两米左右长度,剑身上是紫色的,上面跳动着闪电,剑柄位置则是雕刻着两颗龙头,不过诡异的是,在剑刃上竟然有一颗眼睛,眼睛是猩红色的。
约翰看了一眼鲍德温手中的剑:“这就是一把微光魔法装备,这把剑原先应该是一个传奇装备,竟然还有剑魂,不过这把剑的剑魂已经死了。”
“充其量就是一把比较锋利的魔法装备,你也不用太高兴,也就是两个金币就能够买上一把,或许有个别人喜欢买这种废弃的传奇装备进行装饰。”
“但相信我,绝对不会超过十个金币。”
鲍德温咳嗽了一声,他在握住这把剑之后,就能够感受到身体机能比之前更加好,甚至比之前穿上瘟疫铠甲还要好,显然这是一把非常好的武器。
鲍德温道:“我刚才给这把剑取了一个名字,就叫他闪电吧。”
约翰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你这个空间戒指可是好东西,不如咱们给他卖掉吧,说不定能够卖上4000金币。”
鲍德温摇了摇头,他本身就不是拿东西的人,能够有一个空间戒指可算是再好不过了:“绝对不要。”
“这是属于我的战利品。”
当明媚的阳光再次洒在山林的时候,鲍德温睁开了双眼,自从昨天晚上开始,约翰这位老人显得非常古怪。
他不时在林子中发出一阵傻笑,过上一会儿就仔细数着钱袋中的金币。
如此动作,无限循环,并且干了一个晚上。
鲍德温沉默了一会,或许是昨天晚上的争执伤了这个老人的心了,他迟疑了一会,他还是不愿意将手中的空间戒指卖掉。
不过他还是走到了约翰的身边:“你今天没吃药?”
约翰停止了傻笑,他急忙转头看向了身后的鲍德温:“你今天才没有吃药了。”
鲍德温坐到了约翰的身边:“老不死的,我知道你想要当贵族,但眼下就算是有钱,也不可能买到一个贵族身份吧。”
“虽然我跟你玩过家家的骑士游戏,让你高兴了很久,但我刚才还是决定,自己去拯救爱葛妮丝公主殿下。”
“我们恐怕就要分别了。”
约翰微微一愣。
随后他急忙说道:“千万不要!听好了,我并不是在跟你玩过家家的游戏,而我真的是贵族。”
“我警告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真正的身份。”
鲍德温微微一愣,面前的约翰脸色非常的严肃,显然并不是随便说说,这个严肃的表情让鲍德温打算听听约翰究竟听什么。
约翰咳嗽了一声:“在里斯本的南方,就是我的领土,尼西亚。”
“故事从三年前说起来,我是伟大的兰开斯特家族的一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鲍德温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面的沉默不语。他已经完全被约翰所讲的故事震惊了。
这个故事是这样说的:在古老的尼西亚伯爵领,一个年迈的伯爵因为喜欢上了一位流浪的女巫,将其结婚,生下来来五个儿子,其中长子叫做约翰,最小的一个儿子叫做阿拉姆。
好久不长,不久之后,女巫就死掉了,而他们的父亲也因为诅咒死亡,这一切都是他们最小的儿子阿拉姆所做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