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驾,兄弟们,随我冲杀。荡平并州鲜卑,扬我狼骑之威。”在美丽无比的大草原,一群八百多骑的骑兵团正在冲向一个鲜卑部落,这个部落有两万人口,可战之士超过一万,而这支八百多人的骑兵首领却浑然没将他们放在眼里。
“荡平并州鲜卑,扬我狼骑之威。杀。”多么整齐的口号,多么严肃的战场,一个冲锋,使人心潮澎湃,使人热血上涌。仿佛在谱写一曲华丽的乐章。
鲜卑部落不堪一击,主要是来不及防备,因为狼骑是偷袭,而且是夜间,且四处放火,不一会,鲜卑人心理防线渐渐崩溃。直到鲜卑部落的首领出来才稍微稳住。
“这个汉人是谁?竟如此嗜杀?”尽管在黑夜,狼骑首领也是那么璀璨夺目,让人不得不注意到他。
“他是吕布,汉境并州刺史的义子。”生怕那鲜卑首领不明白,又再说了句“他就是虓虎。”
“原来是他,唉,今晚过后,我部落子民要么被并,要么被杀,既然是死,就让我领教一下虓虎的实力吧,取我兵器来。”
黑暗中,一匹黑马犹如幽灵,强劲的四肢带动的是周边景色的快速流逝。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纵马。带着勇士的一往无前,带着鲜卑的无所畏惧。他迎着吕布冲了上去。近了,还有二十步,还有十步。“虓虎,让我见识一下吧。”鲜卑部落首领扬起手中的大刀,带着千钧之力斜砍下去,试图一刀斩下吕布的人头。然而,在虓虎面前,这等货色还不值得他看上一眼,轻描淡写的挡了一下,手中武器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划过了鲜卑首领的脖颈。
“这就是虓虎的真正实力吗?”带着这个想法,鲜卑首领在马上由着惯性奔了十几步后一头栽下去。
“大人死了,大人死了,大家快逃啊。”本来就实力不如的鲜卑人此时看到首领被杀,更是胆寒,不少人直接纵马逃走,老弱妇孺跑不了,等待的只有被杀的命运,汉人奴隶欢呼雀跃,他们终有希望回家。
天气晴朗,吕布躺在草原上,望着天空发愣,昨晚的大战让他精疲力尽,此时已到日中,他也是刚醒。昨晚的这个部落在十几年前曾经掠夺五原,吕布的双亲就死在那场掠夺中。家传宝戟就被夺走,当时只有五岁的他逃进森林才免遭一死,孤独,无助,危机,陪伴了他十年,直到当时的并州刺史招兵,他才投军,他在森林里与狼共舞,与虎搏斗,早就练就了一身非凡的本领,投军有了武器,那是他的第一把枪,被他当戟使用,在森林,他用树木使戟,这次有了武器,威力自然大增。于是他被什长赏识,在一次立功杀了五个鲜卑人后被提拔到什长位置。之后,又到队率,又到伍长,他结识了很多战友,又失去了很多战友。如今,在新一任的刺史眼里,他更得到赏识,并且认他为义子。让他做了边将,率领八百旧部,纵马塞外。如今大仇得报,本该欣喜,心中却无半点喜悦。
“奉先,此次大战,共俘虏五千老弱,已杀,另外还救了一万多汉人,缴获一万匹战马,八千多匹牛羊,金银无数。”这时来了一个汉子,脸色庄肃,国字脸,他叫高顺,是吕布在军中的好友。
“让那些被俘虏的汉人帮忙运走,跟兄弟们说,收拾行装,我们回家。那个部落。。一把火烧了。”
“好。”汉子听完又回到部落里,里面顿时响起归家的欢呼声。
“切,这群兔崽子。哈哈哈哈哈哈哈。”
“奉先,这次大战收货颇丰,刺史大人一定会高兴的。”长长的队伍望不到头,在队伍前面,有三骑并走,队伍的速度不快,慢吞吞,所以也是唧唧哇哇,打发着无聊的时间。在吕布左侧坐着一个二十岁的少年,面色俊逸,投军几年早已摆脱了稚气,他叫张辽张文远。
“别忘了文远,我们这次出来可是没经过义父同意的,回去他老人家别打我屁股就不错了,你还想要赏赐?”
“哈哈,又不是打我们屁股,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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