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行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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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住【新】,! 海在外荡了一,就急匆地坐走了。

只要给自由,有大把时间去逛,何为了一之快,舍弃他一生的由?

昌宪只他派了千人的伍,还走一种杀器,量不多,只有两而已。

这是根李昌宪供的设,研究经过几的改造设计,在半年就制造功了。

因为此武器威太大,时列入等机密件,没李昌宪许可,人也无见到。

在徐海后的第天,万县突然强了戒,无论万陵县、新城、南府,是广州、剑南和石国、真腊诸

的军队动,各县衙也与了拦封锁,抄了万县十家户人家,光抓走人有数名之多。

其中让人震的是,家倒塌!除了五岁以的未成人,方人全部捉拿归

勇和他两个儿,连同氏一族十多位力派人,全部扣上了锁。

体被抓原因还透漏,是有人是方家叛了万县。

时引起众人的弃,方这才过了几年日子,开始做了。

可谓不死,就会死!

李昌宪这些人批示,诛首恶,余者按罪责大,逐一办。

一天,陵县在衙外广搭建了个很大台子,算在万县老百面前公宣判。

“方大,年龄十八岁,曾任万县通商的司长,为万陵商路的展立下汗马功

近年来,纵子行,密谋占私人地上万,贪污财四十万九千百三十

陵县刑司裁定,方大勇大恶极,不足以补他以的功劳,所以判斩立决,自宣判日起立执行。”

“方,武器理司的管,不和其父一样贪枉法,利用其理军中器的便,向外售了刀、弓等兵两万余,盔甲万多副。

另外巧立名,私自瞒了两支火枪,子弹十余发,药上千

陵县刑司裁定,方人罪恶极,以判定立决,宣判之起立即行。”

“方之,新港稽司的老,同样大恶极,多年来用其职之便,索来往人,收贿赂。

而且其段恶劣,据查,他稽查任职期,诬陷多商户,强行拘,致使中三人治身亡。

经万县刑律裁定,之罪大极,所判定斩决,自判之日立即执。”

处,万县商会高丽办处的会,因其未归案,押后审

,南澳驻军的薄......

......

了方家子三人处以极、家产收外,他方家部分人给予重,然后放澳洲,归于钱子管辖围之下。

至于下来的

尚,万县商人,私通外,将军重要技偷卖给方,获二十万白银。

经万陵刑律司定,米私通外,罪大极,所判定斩决,没其非法产,自判之日立即执。”

“马力柱,研究院器铸造的工匠,因犯偷机械技罪,所判监禁年,自判之日立即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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