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几天,我躺在病床上,每天看大侠在我屋里上演*****,只不过女主角每天都换。医院里阴气重,是这些鬼魂最喜欢的地方,对于大侠来说,我的病房就是他的高级总统套房,我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让我感动的,老鬼张,肠子刘还有七把刀他们不知哪里听来的消息,也来医院看望我。只不过正好碰上大侠在秀恩爱,这几个货被大侠无视,又迫于大侠淫威,看见我沉睡在床上,不知道伤情如何,不敢找大侠询问,只好排成一排愁眉苦脸的对着我默哀。当我睡醒睁开眼的时候,吓得我差点蹦起来,还以为他们在给我开追悼会。
当然,普斯也是每日都来,令人遗憾的是菲儿这小丫头居然没来看过我,普斯跟我解释说,菲儿正在照顾九爷,脱不开身。好在有普斯的悉心照料,我日渐康复起来。只不过这几天沉睡之中,总是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每天醒来都几乎忘得,但是有一种感觉,这些怪梦过分的真实,就好像以往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似的,而且梦里面,仿佛有大侠的身影,只不过是他活着的时候。当然我这人不爱动脑子,没再多想,只认为这是灵魂出窍的后遗症而已。
自从开始做梦以后,我的身体恢复渐渐变快,没几天就能开口说话了,再也不需要大侠给我瞎翻译了。但是开口说话以后,大侠就消失了,无影无踪,我问普斯大侠去哪了,她也不知道,我又问他走时有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话,普斯脸一红,说:“没给你留,倒是给我留了不少。”说完脸更红了。
又过了些天,我开始渐渐下床活动,医生们对我的恢复速度特别吃惊,普斯更是激动不已。这些天来,普斯跟我讲了九爷的一些事,一遍一遍刷新着我的三观,所谓黑白通吃,说的就是这类制定地下规则的人,而作为一名光荣的城市清洁工,对这号人物我只能在早期香港电影里才能一睹风采。然而我还是太年轻,九爷的势力,在后面的事件中一次又一次刷新我的认知,而九爷,也成了我日后一系列遭遇的后勤保障员。
出院以后,普斯一再邀请我搬去九爷宅邸,都被我我婉言谢绝。不是多么高风亮节,实在是我这种穷苦一生的人一下子接受不了这种生活的巨变。在我的坚持下,普斯帮我把一干生活用品搬回到大侠的林公馆,大侠这个老色鬼,还是不知去向。
普斯一进林公馆,就浑身打了个冷颤。也难怪,这房子是大侠的老窝,阴气太重,我连忙把阳气燃足一点,普斯这才感觉好了一点。但是我身体还是很虚弱,燃起阳气及其费神,我眼前一黑,又晕倒在地。
不知睡了多久,我在一个酒店的豪华房间里醒来。宽大舒适的软床,给我一生都未享受过的舒适感。普斯抱着一本书,坐在窗前认真的看着,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映出一层金色的光辉。这个场景,十分美好。
“我这是在哪里?”我挣扎着坐起来,虽然还有些虚弱,已比之前大好了。
普斯见我醒来,把书一合,高兴走了走过来坐在床边,笑道:“你醒了啊,咱们现在在酒店里。我问你个事,那个林公馆是你的房子?”
我一想,林公馆其实是大侠的,但也不一定是他的,这栋房屋的旧主不知道是谁,但毕竟现在我是住在那里的唯一活人,于是我点点头道:“算是我的吧。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普斯略有所思的想了想,说:“你那栋房子简直不是人住的,我给你收拾收拾。这几天你就住酒店吧。等我收拾完咱们再回去。”
“等我收拾完咱们再回去……”“咱们”这两个字引起了我的无限遐想,转瞬间,我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我和普斯二人顶着苍苍白发,坐在林公馆的窗前看报,一大堆孙子孙女跑来跑去,其乐融融……
“唉,你怎么了?”普斯雪白的小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把我拉回到现实中。
“啊。没事没事,都听你的,以后什么事都听你的。”我冲她一笑。
普斯听完,脸稍稍一红,嗔道:“说什么呢你。”
住在酒店也有好处,因为不能做饭,普斯便带着我中午小宴,晚上大宴,几天下来,城里的大饭店都吃了个遍。以往时候,我只能在打扫卫生的时候才能靠近,还时常会被门口的保安呵斥,或者被喝醉酒的土豪欺负。每每我抱着扫帚呆呆的看着这些高耸入云的大楼,我就默默下定决心,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去这种地方——当保安!
谁成想,误打误撞,我一个扫大街的孤儿,也享受到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过了几天,我腰间浮现出一个游泳圈。我渐渐感到浑身难受,半生劳苦,突然过起吃饱睡,睡醒吃的日子,心理和生理都有些承受不了。人呐,真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
好在普斯告诉我林公馆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我便赶紧提出要搬回去。普斯答应了我,收拾好东西,我们打算先去一趟地下赌场,看望一下九爷。
收拾完毕,从酒店出来后,三角眼带着一干西装革履的黑衣墨镜猛汉,已经等在门口。门口路边停着一辆大轿车,虽然我并不认识牌子,但看起来很贵的样子。
过往行人匆匆而过,偷偷的往这里瞟着,还有一个偷偷拿出手机,遮遮掩掩的偷拍。我一眼看过去,本想给镜头一个微笑,结果那人手一哆嗦,手机啪的摔到地上。众猛汉齐齐回头一看,那人撒腿就跑,跑的那叫一个风驰电掣。
我愣了一下,突然感觉浑身舒畅。化身恶势力,原来是这种感觉。好爽!
我看了看门口的两个保安,上身笔直,下身两条腿微微颤抖。我突然对这个职业也没有那么向往了。
再回赌场,又是另外一番场景。
此前住在酒店时,人人见到我都客客气气,但也只是对待客人的那种职业礼貌。即使这样,我也似乎到达人生的巅峰。毕竟当乞丐,发传单,扫大街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拿正眼看过我。而这几日我看到的笑脸,听到的“先生”,比我十几年来加起来都多。
然而到了赌场,我收到的礼遇简直可以用“过分”来形容,人人恨不得卑躬屈膝的前来迎接,奉承谄媚的言辞直接把我顶上云霄,什么“英雄少年”、“天纵奇才”、“人间救星”、“五一劳动模范”、“红旗小能手”等等溢美之词不绝于耳,赌场的工作人员一个个奴才模样,让我享受了一番国王的待遇。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因为普斯在我旁边的原因。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真心奉承我,还是在讨好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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