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弥漫大地,李治悠悠转醒,晃了晃迷糊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
“殿下,您醒了。”杨莉和刘忧看到自家主子醒来,赶忙递过一碗温水。
几口喝下去,润了润了干燥的嗓子,李治这才低头发现衣服被人更换,旋即问道:“那一身衣服呢?”
刘忧撅了噘嘴,委屈巴巴道:“殿下那身衣服全是酒气,奴婢给您换下来洗掉了。”
李治点头,摸着脖颈问道:“那衣服上可有唇印?”
杨莉和刘忧相视一眼,异口同声道:“有!”
闻言,李治长吁口气,看来那不是梦,自己居然被人非礼了,真奇葩,千年难得一遇……
抿了抿嘴唇,伸手又捏了一下,李治有些无奈。
自己还是不怎么会拒绝人,今日明知道后果如何,依旧往坑里钻,能怪谁?
只能怪自己。
不过万万没想到程咬金会来狠的,自己去程府之前,总觉得程咬金应该是想让自己和他小女多接触,或者酒后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然而没想到却来了这一圈套。
婚前失身,对未出嫁的女性是致命的,如果不能被对方娶回家,估计会被乡里乡亲惨骂,一生背负耻辱,本以为程咬金会这么做,让自己不得已娶她女儿,然而却怎么也没想到这货只钓鱼,不吃鱼,想养熟了繁殖成鱼塘。
现在一想想,李治彻底明白了,自己和他女儿同处一室,身上衣服上又沾染唇印,这是一计好手段,既能保全女儿的清白之身,又能告诉全天下,他程府小女和晋王的关系非同一般,并且还让自己无话可说。
难道跟别人说,是程处岚大美妞子自己躺在我身边,而且我是被醉酒非礼的?
这要传出去,估计会被别人鄙视死死的,甚至会被挂上不负责任、颠倒黑白的罪名。
自古至今,男人一直被视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要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尤其是这种喝酒的情况下,出了什么事情,多半是男人责任,别人只会说这男的该杀,女人可怜。
在古代女性地位虽低,可依旧是被道德保护的对象,没有办法,这是天理。
说实话,今天自己要是拒绝去程府,他感觉自己这一辈子和程处岚的关系将定格在友谊上,现在好了,纠扯不清,自己稀里糊涂成为火山口的爆发点。
不论在社会言论上,还是道德方面上,自己将会处于最低点,被动抗住一切。
越想越心酸,换个女的也就算了,为什么是程处岚啊。
赫赫凶名真不是吹出来的,昨天看似挺乖巧,实则是因为李治没敢大声说话,什么事都顺着她,什么话都给圆,一到那妮子讲到生气的地方,自己立马去哄,并扭曲事实。
要不这样,自己胆敢犟一嘴,估计是废了,那娘们打人不分地点,更何况自己还在人家老巢,这要被暴揍一顿,上哪说理去?
唉,愁啊。
算了算了,事情都发生了,自己在怎么着也无法改变,顺其自然吧,虽然被算计,但也不是什么阴谋险恶,以后躲着点就是,实在不行,大不了被揍一顿……
咕噜噜。
不易的声音打破宁静,李治低头,明显感觉肚子在闹脾气。
杨莉两人时刻关注自家主子,一听到声音,杨莉小声询问道:“殿下,奴婢下面给您吃?”
李治点了点头。
没过一会儿,杨莉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李治也不含糊,几口吞入胃中,旋即上了趟茅厕后接着睡觉。
脑子昏沉沉的,刚才能醒不过是被尿憋的,犹如回光返照。
竖日一早,天还没亮,关于李治和程处岚的消息就好像长翅膀一般,迅速传遍大街小巷,仅仅四个时辰,小半个长安都知道陛下有一嫡子和程家小魔女暗生情愫,就在昨日,捅破关系。
“天呐,不敢相信,程家小魔女居然有喜欢的人,还是皇族亲王。”
“厉害,陛下的儿子就是厉害,连魔女都能拿下,以后这大唐,属他最风光。”
“这是陛下哪一个孩子?告诉我他是谁,我要膜拜。”
“好像是传说中的嫡三子,封号晋王,今年不过十岁。”
“什么?才十岁?十岁就这般威武,那以后岂不名满大唐?”
“据说陛下的嫡三子容貌俊郎、秀美,同龄中无人可媲美,魔女能与他有关系,也算理所应当。”
“我还听说昨日殿下去卢国公府吃酒后,和魔女独处一室,身上更是有唇印呢,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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