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过,这胡方顶家中是福建商贾世家。明朝的初期和中期商籍属于贱籍,也就是所谓的贱民,地位只比妓女和家奴等高上一些,而且商人做生意还不能全国跑,没了路引就是流民,抓住就杀头。不过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后期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税收的问题。
明朝制定的政策是,秀才功名等是不用交农税,举人老爷不但不用交农税,商税也不用交,于是那些商人农民便把家里的东西挂靠在士子身上,于是从明初到明末,国家可以收缴的农税越来越少,乃至一年只能收上来五百万两左右的银子。与之对比的是清初,康熙皇帝在准备对吴三桂动手的时候,一年税收三千万两银子,这还是南方三番造反没有交税的税收情况。而大明朝税赋最高收入不超过一千万两银子,这其中绝大多数都似乎因为土地和商税挂在了士大夫名下了。由此可见,明朝毁就毁在那些口口声声说爱国的士大夫手中了。
朝廷没了钱怎么办呢?倒也不是没有变通,这就出现了商人捐钱个自己赎籍的事儿,把贱籍给专为农籍或者工籍,这样自己家的儿女也可以参加考试了,再到后来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实在是考不上举人,便再花钱将自己家孩子送到国子监去成为监生,也同样能参加科举考试。这种监生又叫做捐监或者例监,当然,例监最是让人看不起,考中者寥寥无几。这种行为有些类似于人民大学那个招生丑闻里花钱进特长班一样,只不过明朝的这种例监捐出来的钱给国家。而人大的特长生们花出去几十万都给了领导的腰包,好让某些领导开豪车,住豪宅,玩女学生,做**……
胡方顶幸好不是例监,而是举监——考中举人做了监生参加科举的。
但是胡方顶做了官之后手脚不干净,和管家胡正一唱一和,在陕西就开始大肆敛财,刚刚到任魏县不久便开始敛财了。
但最不幸的是,他收了谁的枪都行,却收了潘家村潘老爷潘蓉的五百两银子,本来准备来到潘家村给潘蓉祝寿。
好嘛,五百两银子不是什么事儿,至少在潘蓉和胡家来看,都不是什么事儿,明朝是典型的民富国贫,藏富于民。李自成打进京师(北京)之后,从各家大臣富户身上勒索出了七千万两交给了李自成,而实际上掠夺数倍与七千万两,根据清代和民国的史学家考据以及推测,李自成大军从京师掠走了两亿两白银。
五百两银子不算事儿,任何一个想要贪污的县令来说,五百两银子都是小事一桩,大不了退还回去,还能落得一个清正廉明的名声。
可贿赂者潘蓉是白莲社欲孽,这事儿就大了,受贿罪是内部问题,行贿受贿再多也不会影响大明的江山,可现在不是本朝官员行贿受贿的问题,而是你关系到大明江山稳固的问题。白莲社的目的是为了推翻大明江山,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王国——请参考太平天国——别说大明政府,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任政府对这种政教合一的组织都格杀勿论。ISIS这种类似的极端组织在中国历史上就出现过,只不过都被绞杀殆尽了。
所以胡方顶收受了五百两银子的贿赂,就是不忠于大明政府,这就是谋反大罪了。
第一时间,胡方顶便被下了狱,而因为涉及到了白莲社,不是简简单单的行贿受贿,胡方顶才一直被关在锦衣卫大狱之中,而不是专门负责审查百官的大理寺。
王孝棠听得明白清楚,问胡家家人如何,庄南华道:“胡家家人除了管家胡正一并被捉走外,其余人都在北门铁葫芦胡同禁足。对了,我还打听到锦衣卫已经派人前往大名府,捉拿胡方平来了。这次胡家犯的事情可不小啊。”
王孝棠皱眉道:“不可能啊,那胡方平可是亲自参与了平息白莲社余孽一事啊,并且立了大功连升两级,他怎地也受到牵连?这件事是不是有人故意整胡家?胡家没得罪什么人吧?”
庄南华道:“胡家兄弟二人,自然免不了要审查一些,但是在下想来以为胡总旗应该并无大事,只是除了这件事,以后晋升怕是无望了。”
王孝棠又问:“据我所知,胡县令的女儿当选选后的二十备人之列,应该不会有事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