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我已经到达长丰分社,但光头正被人跟踪。”骨头在一家自选商店里面买了本八卦周刊,然后在一个角落有意无意地打着电话,然而他眼角的余光仍然不离停在对面马路的程曦。
二十五分钟前他们四批人先后到达这条长丰街,长丰街并不长,甚至比起好多不带长字的街道都要短得多,从街头到街尾不过五、六十米,光头就坐在一家“老徐鸭血粉丝汤”面馆里头,他正在埋头吃着热烫的面条,丝毫不知在长街对面有个少年正在观察着自己。
这个白衣少年坐在路边的铁马栏杆上,手里握着一罐可乐慢慢放到唇边,神情显得颇为自然。
而穿过长丰街后面是永富路,程曦就蹲在这里隔着一条连通的窄巷盯着这个少年。
“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吗?”电话那头传来一把声音,他的话语并不急速,但让人一听就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骨头道:“是个带眼镜的年青人,十七、八岁,短发瘦削,身高大约一米七五,我记得前段时间在金鼎那边遇过他,那时光头还跟他争吵了几句。”
原来在金鼎夜总会的那个晚上,这个神秘的骨头就已经在现场,而且记忆力和观察力相当了得!
“又是他?事情或许不是巧合……静观其变,必要时可以试探一下他的实力,但若非万不得已不可暴露身份,切记以计划为首要。”电话那头传来那叶先生的声音。
骨头点了点头道:“明白。”
过了十多分钟,光头吃完面满头大汗地从面馆出来,嘴里不停地咒骂天气炎热,然后他随便在面馆外的水龙头上洗了把脸,之后便带着满头的汗水拐进一条小路,小路的尽头有一幢颇为陈旧的大厦。
白衣少年从栏杆处跃下迅速过了长丰街往大厦奔去。
程曦看见少年身影窜动哪敢放过,也快步穿过小巷子紧紧地跟随其后。
骨头步出商店,把刚买来的八卦周刊随地往垃圾桶一丢也追了过去。
骨头跟着程曦后面,然后看见对方与那白衣少年悄悄地上了楼梯来到三楼,他对这地方当然熟悉不过:这幢大厦每层共有十数间办公、住宿两用的公寓,四楼左转的一间房间就是他们虎翼的其中一个分点!
光头现在已经进了房间,而那白衣少年跟着上了四楼反方向右转,程曦没有再上去,反而是退回到四楼的楼梯。
“这小四眼倒算机警!”这是骨头第一次对程曦表示赞许,他在对方退回的一瞬间就以更快的速度无声无色地落至三楼。
大约等了半个小时,他听得脚步声响,从楼梯的拐角可以看到光头下楼去了,骨头探出头来看见程曦蹑手蹑脚上到了四楼的楼梯口,心道:这小四眼要动手了!
程曦的身影在昏黄的灯光下一动不动,似是在楼梯的转角目不转睛地盯着走廊的一些事物,完全没有留着在三楼有一双发亮的眼睛也在盯着他。骨头轻轻握紧拳头心里暗暗祈祷,不是为谁却是为前面的程曦:年青人,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啊,只要你再跨出一步我在瞬间就可以令你断上两根肋骨!
肋骨在哪里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得多。
可惜世事总是事与愿违的,他眼中这个年青人终究还是跨进了长廊。
骨头不禁叹了口气,然后他身上那股懒散、休闲瞬间便完全消失!而正当他要冲上四楼采取行动之际,却突然看到刚进去的程曦竟然又飞快地冲了出来大叫道:“408号房,捉贼啊!”
“什么!”骨头却是大吓一惊,心想:这年青人不是条子也不像是我们对头和小偷,竟然是个爱管闲事的小四眼?
他哪里明白程曦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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