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辩论对我是有切肤之痛的,为了让亲爱的朋友们能接受我的这个教训,我决定把那次辩论给我的影响在此罗列一下:
就这样,周苏送我们去了小雨家。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是用一种不理解的心态接受了这个对我极其不公平的电话协定,当时的心情就象李鸿章签定南京条约一样,屈辱而又无可奈何。
在很久之后,我和小雨就当初这个问题我们得出的不同结论展开了一场不亚于大学生辨论会的讨论,历时二个小时。而在正方的最后陈词中,优秀的四辩小雨同学是这么对我说的:他怕他女朋友吃醋,也就是说他怕他女朋友知道,不管他是不是因为反方(就是我)说的几个原因,都不能掩盖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在乎他的女友。女人其实是很大度的,她可以容忍男人在外面有点口花花,可以原谅男人在外面偶尔逢场作戏,可以对男人的莫名电话睁一眼闭一眼,但女人绝不会容忍自己的男人不在乎她!举个例子,在情人节那天,你可以送上万元的钻戒,也可以送100元的玫瑰,也可以送10元钱的巧克力,甚至你也可以只送上一个不花钱的热吻,如果这个女人爱你,她都能忍(当时我就听出来了,是能“忍”,看来还是想要收到好的……),但如果你在2月16日才跑过来和她说,对不起我忘记了,那你就死定了!因为这只能证明你没有把她放在心上!面对小雨的巨论,我只有巨晕……
你周苏别说兄弟了,连朋友和我都算不上,我和你的关系绝对是挨不上边的。从法律上说,你是被告,我就算原告方的,从道义上说,你是亡羊补牢尽应尽的义务,我是雪中送炭学习雷锋好榜样,我们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哪怕老天爷瞎了眼有一天你和小雨结了婚,我也是娘家人这一片的,永远和你划清界限!
6、
教训三:这是在教训二的基础上的,就是千万不要相信女人真的会让你用一个热吻来代替礼物!吻虽然是双方面的,但女人总把它作为对男人的一种赏赐,而不会认为是你的一种表态。简单说来,在女性的眼中,吻是单方向的,就是只有女的吻男的才能表达她喜欢他,而男人是没有这种优势的,对于男的只有一个词:索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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