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稍纵即逝,只有沉浸在工作之中才能使人忽略指尖偷偷流淌的时间,当海风再一次灌入耳膜之时,回首望去,是金灿灿的麦野涌起波浪,稻草人矗立在田野间,昆虫躲藏在花丛里,大地上一切生灵都在为即将来临的寒冬储备资源。
“不知不觉就快一年了呢,主君。”
俾斯麦骄傲地挺起胸膛,语气中流露出溢于言表的激动。他身穿黑色的军装,用银丝装饰的衣领衬托出千锤百炼的武人气质,他和查尔斯审阅着阿姆斯特丹常备卫队,这是一只全数由不会魔法的平民组成的军队。
年轻的小伙子们不仅军服整齐划一,步履动作全部如同一人,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军营中日夜操练着。和其他地方的部队不同,这只平民组成的武装力量全部配备最新式的燧发火枪,平常的训练课程不仅包括射击和武术、军姿等,还还涵盖了工兵课程和理论指导。
查尔斯策马在前,他和俾斯麦的军服不同,全军上下唯独他的军服是用金丝作为装饰的,那是象征他最高统帅资格的标志。查尔斯面带微笑的扯着缰绳,看常备军出操是他每日的必备功课。
“时间还是不够啊,俾斯麦。我要马上动身。”
前日公爵府上发来了猫头鹰,它带来了亲人的思念,父亲一改常态,字里行间之间无比流露出爱子之情,这让查尔斯感到略微诧异,却又心怀温暖。现在,将全部的工作交给负责留守的俾斯麦后,他只剩下归心似箭的迫切和对于亲情的渴望。公爵领开满鲜花花园、可及腰间的水塘和密不透风的森林,还有发出噼噼啪啪声响的壁炉……公爵夫妇日渐苍老的面容,大姐的严厉和二姐的病……只有失去了,才知道这些弥足珍贵,但离弦之箭又岂能回头?既然选择了理想的道路,那么温情的小窝怎能容得下他的鸿鹄之志。
“请主君放心,属下誓死守护您的城市!”
俾斯麦低下头,阿姆斯特丹的财富并没有腐蚀他的赤子之心,他对查尔斯的忠诚不言而喻。为了回报这种忠诚,肩上的担子也催促着这个十岁的孩子,时刻告诉他时间稍纵即逝。
“安心将防卫工作交给军队和领民卫队吧,别太紧张了,处理好分内事物便好。”他出言安慰道。
领民卫队是领民自发组成的护卫队,查尔斯将火绳枪分发给每一个家庭,并交予正规军训练,为了弥补兵员不足和提高他们的自卫能力,这无疑是必须实施的法令。
俾斯麦将他送至公爵直辖领内,才带着剩下的人马缓缓离开,查尔斯为了缩短行程,决定轻装上阵,带领十余人的队伍,他们在明媚的阳光下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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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领和公爵领相隔并不遥远,如果快马加鞭,只需要一天的时间便可达到,显然运载礼物的车队并不能达到那样的速度,值得庆幸的是领地间的路况有非常大的改善,这令原本快马加鞭才能到达的时间大幅度缩短了。
这一次查尔斯骑马在前,身后是侍卫驾着的马车,马车上运载他带给家人的礼物,有郁金香、麦芽酒、香辛料和上等毛皮以及阿姆斯特丹一些特产。等到日薄西山,一行人才看到公爵城堡终日不息的闪烁灯火。
“终于回来了……”
查尔斯喃喃低语的样子宛若一个离乡多年饱尝乡愁之苦的老翁。当他步入灯火辉煌的城堡内,金碧辉煌的大厅依旧未变,高高的穹顶上向下垂挂的水晶吊灯,排列成象征魔法师的五芒星;墙壁上的壁画依旧是那副人物画,画面上勾勒着拉·瓦利埃尔的初代领主。在他还沉浸于对过去的追忆中时,已经有仆从前来含蓄温暖,其中以女性最为殷勤,好像得到他的宠幸便可以飞上枝头一样,以至于忽略了他的实际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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