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1 / 2)

加入书签

西汉高祖刘立国,惠、文、景帝,汉武帝位之初,“汉兴十余载,海内艾,府库实”。(《汉书•公孙弘式兒宽》)。

汉武帝位期间,虽雄才略,却大喜功,穷兵黩,起居侈。由“外事夷之功,内盛耳之好,发烦数,百姓贫” (《汉书•法志》),到汉帝晚年,汉朝已“海内耗,户减半”(《汉书•昭帝纪》)。

武帝的年征战、穷奢极,导致库空虚,为了弥用度,武帝允买官和法者以赎罪。“用度不,乃行切之变,使犯法赎罪,谷者补,是以下奢侈,宦乱民,盗贼起,亡者众。” (《书•贡传》)

吏治混,富者富,穷越穷,会矛盾趋激化,各地纷起义。“百姓贫,穷民法。” (《汉•刑法》)。“盗贼滋。南阳梅免、政,楚段中、少,齐徐勃,、赵之有坚卢、范主之。大群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都尉,杀二千,为檄县趋具;小群百数,卤乡里不可称。” (《汉书•酷吏传》)。

武帝采的政策是任用汤、赵、王温、咸宣、尹齐、仆等酷,实行酷的高政策。武帝之,从高到景帝,历经四皇帝,《汉书•吏传》过收录两个酷,而汉一朝,有酷吏一人。

刑罚一加重。令从汉刘邦在时的九,增至百五十章,只辟一项有四百九条,千八百十二事。以死刑例比的法多至万三千百七十事。“书盈于阁,典不能遍”(《书•刑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