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萨斯,一个威名震天的强大帝国。
在诺克萨斯境外的人眼中,它拥兵自重、血腥野蛮、欲壑难填,但对于那些看透它好战外表的人来说,它的社会氛围实际上超乎寻常地包容。它的人民的所有特长和天赋,都会得到尊重和受到培养的机会。
古代诺克西人是残暴的野蛮人部落联合,他们占领了一座古城,并将其建成了现在的帝国中心。
当时的诺克萨斯面临着来自各方的威胁,所以他们与所有敌人都激烈交锋,睚眦必报,不胜不归,最终让帝国的版图连年扩张。这一段艰难求生的历史让诺克萨斯人从骨子里感到骄傲自豪,也雕刻成了现在的强大帝国的天性——
扩张!扩张!再扩张!
“你的头盔脏兮兮的,上面沾满了泥土和鲜血——”大军中一名正在行走的穿着看上去像是一个队长的士兵正对着身旁的小矮子夸夸其谈,“不过我喜欢。如果在战场遇到的对手衣着干净,我会不屑于和他动手——所以,你值得我的尊重,小子。”
咔嚓咔嚓···踏嗒踏嗒···
虽然铠甲的摩擦声与脚步声不绝入耳,但是队长的声音却足够的有力气。
打开牛皮囊,饮下一口酒水——掺了大量水的酒——雷纳德·霍特打开稍微湿润一些的喉咙:
“那可不行队长,在我看来,不管是穿着什么样子的敌人,哪怕他光着腚——他都是敌人,只要他的手里有剑,我都会给与尊重,直到我彻底撕碎他。”
“非常有意思的想法,小子,你之前是哪个队伍?”亚西恩丝毫不因矮子的意见与己不同,或是没有对身为队长的发言附和而感到不快,“你看上去不像是新兵蛋子。”
似乎是提起不太好的往事,雷纳德·霍特的脸色微变。但是看着周围瞥向自己的同伍——似乎是队长的提问也勾起了小队里其他成员的兴趣,他们纷纷侧耳——他还是诚实回答道:
“亚西恩队长,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我将如实的告诉你——是那个人人唾弃,哪怕是最宽容的战争之神普泽梅斯罗·桑德尔也不会宽恕的逃兵——达尔西·锐雯。”
很显然,从霍特口中蹦出的字眼,让周围的队员们有些骚动。
放逐之刃·锐雯,在布劳恩军团中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个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剑士长,被皇帝陛下赏赐荣耀的女战士,不知道是什么蒙蔽了眼睛,在艾欧尼亚的战场上当了逃兵!
布劳恩远征军团的士兵们没有哪个人在提起这个名字时不是吐下一口唾沫。
“真遗憾。但我相信你的眼睛,小子,你不会成为一个逃兵的,我从你的眼里能看的出来——愤怒、坚强、渴望火焰、渴望血与荣耀。以及——对于帝国的忠诚。”
“还有一点,队长大人!”雷纳德·霍特认真的说道:
“还有誓言。从那一天我就发誓,我一定——要亲手将她抓回来!用枷锁,用我手里的这把剑!”
·
远方的那无数的火光逼近了。
帝国军的行军很快。
这不是因为他们擅长奔跑,而是因为帝国军规范的军制先进。
根据伍尔夫的记忆,诺克萨斯的军队很久以前就开始实行三三制,无论是行军还是冲锋,这种阵型都让他们更好的扦插、推进。
每三人为足互称一个犄角,三足为伍,三伍成列···前进时就像是错落有致的无数朵浪花,然后组合成这个壮观的波涛——
一眼看上去,反正不破天机是不知道究竟有多少!
三万?五万?还是十万?
旌旗昂扬,火光闪烁如漫天星斗,无边,也无垠。
而另一边,号角声似乎已经被注意到。在哈利法·卡门地带领下,威尼埃尔的士兵们也开始行动了起来。
虽然卡门很想,但是威尼埃尔的城市布局非常不适合采用巷战的方式进行防守。鸟瞰上去就像是一个蚊香的这座城市,有着过于简单的起伏线,完全是为了适应山坡地形设计的这个地方,街道网太简单了。
不管怎样,呈现在不破天机眼前的,是一个“极其勇敢的”行为——他们往城市南边的大片果树林里冲去——看上去这些人好像打算在那里进行阻击。
“真是一个白痴的选择。”
作为一个穿越者来说,“上知中华五千年,下可指点未来规划一百年”的杰出社会青年,自认为最基本的军事素养还是有的。
在他看来,即使是人数上有着巨大的差距,但是也绝不应该主动出城迎击。
——如果,威尼埃尔人可以展示出他们的鱼死网破,人在城在的决心,那么应该头疼的一方绝对是进攻方。
除了地狱恶魔,没有谁想要得到一座废墟。
在他的眼里,诺克萨斯是一个充满扩张欲望的国家,但绝对不是一个充满了疯子的国家。
若说疯子,祖安的一定比诺克萨斯更加盛产。
如果得到的只是一堆断壁残垣,和攻城产生的死伤,这绝对是一场失败的进攻——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得到的不过是一堆难以处理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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