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蔡京离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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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年,正二月天还很正,春光期而至,然而到三月,始久晴雨,旱隐现,五月仍见雨水,赵佶也觉头疼。

自四起,不有朝臣地方官上疏言京罪恶,赵佶皆置不理。

四月三,赵下诏召执中还任殿中御史,商英还任尚书丞。

月初五,赵佶令相召集议,议肃贪、仕二法,并提出革朝廷枢之议。十五日,蔡京呈《哲宗录》。

五月初,司天报告,慧星出于奎宿、娄宿二之间,芒长达尺,北入于紫星座。星犯帝,这是不得的情。

有心人动之下,灾星犯星的星异变一传遍京,坊间论四起,很快与年前蔡罢相的次星变系起来。

五月十,群齐聚垂殿,吴中、石弼、毛等言官十三人先进奏京之罪,要求逐蔡京应对星示警。

二府中宰执亦纷进言,赵佶待执们奏,看向位宰相,询问二意见。

宗泽出,言简赅,躬附议。

左相何中慢慢列,躬说道:“陛下,星犯帝,是奸乱政,有大乱兆。崇五年,星示警,陛下罢师相位,星象方。如今星再出,更犯帝,只怕天帝对些奸人满,而意示警,还请陛早做决。”

佶看着堂上激的朝臣,叹了一气,说:“看太师此真的是贯满盈,天意难。也罢,令太师太子少致仕,日诏成时离京,回杭州老,不徘徊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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