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瓜分荷兰(1 / 2)

加入书签

在朱特厅,法兰西、西班牙、英国、圣罗马国等诸签订的,1672年的凡赛条约,荷兰及其殖地做了彻底的割。每使臣都虎视眈,生怕己以及家的利受到损,而荷,这片地的原人,却阻隔在尔赛宫得入内——不过事一向此,荷不是第个消失时间长中的国,也不最后一

直到十日庆典束之后第三天结束,路易十之前设的略有同,但法兰西然保持十二万的军队,以及,便不是荷兰人是佛兰尔人,着丹麦、奥地利、瑞士、兰登堡及西班等国的军也不有过败的路易四,让使臣们保了最大度的敬与谨慎——事实明,他已经无以强硬军事手来干涉兰西对地地区占领了,他们只在口舌阴谋上缪一二,问题是,很多时,力量于一切辩,在判中,阳王很说话,言的人是蒂雷子爵,是孔代王,作法兰西强悍的名将军,他们并能言善,但他胸前和膀上不闪烁着金太阳章与肩会让在的人不觉地气

的人当听说过易十四军衔制,军衔在十五、十六世就有出过,想施行军制度的王也不路易十一个,一些国连自己军队都有(查二世:不提我?),有一些王和皇,不是为血统,而是被举上位(神圣马帝国利奥波一世,兰与匈利的米尔:……),又是国王权力受了权臣是摄政(王太)的制(西班的卡洛二世,典的卡十一世:这不能我们)——总之,迄今为,也只路易十做到了,他大权揽,拥仅属于己的近军,火手,龙兵,还来自于尔赛的军,这士兵的量远超诸侯对的支持,也只有样,国才能在队里施军衔制,并且军衔作一种奖——军直接与兵、军的待遇身份挂,不是接属于王,是法做到——毕按照原的理论,“附庸附庸不我的附”,士们属于军或是主,而是国王,他们又么会相国王的诺,为效死?

也有一心怀叵的人期在军队有着极威望的代亲王是蒂雷子爵阻或是拒国王的政,可的是无是这两中的那位都没如他们象的那去做,们可以是欣然受了国的安排,成为国最可信利矛坚——他在前一获封大帅,除惯常人可见的杖之外,他们胸的“金合”、“人面太”与“剑”勋都是从旁与路十四的章中拆出来的,分别代着荣誉、国王的任与胜,“利”的勋在蒂雷子爵与代亲王胸前排一排,们身后持剑贵们也是此——使臣们眼中,就是威,因为些胜利少就来于他们挫败。

但要说场的人,谁是痛苦和窘迫的,莫过于廉三世,甚至连兰德尔区事实的拥有西班牙都不至像他这难堪,人可以就在他前瓜分兰治家的领地,说来可,威廉世命运舛就是为荷兰会一直防着奥治的后重新得荷兰,为国王,但现在,荷兰不不属于兰治,不属于何一个兰人了——真不道约翰.德.维首相在到这一的时候作何感。威廉世出席每一次议,虽没人听他的意,但奥良公爵路易说,这位奥治的后仍然在力争取国或是个重要物的帮,他还不断地信,希能够联到一个持他的

然是会到失望,也许他有着样感受就是维首相了,维特首是被暴们一点地凌迟,而威三世,然参与议的人不位高重,衣楚楚,他们和些工匠人并没什么区,他们样高高兴地在廉三世前将“”毕生希望打,分割,争论着应该得那一份。

后来,就连爱华.海也忍不劝说威三世,大可不参与每次会议,只要在乌得勒有关的议召开出现就了,毕他是而查理二推举出的……个傀儡,威廉三却像是了魔似,就像要折磨是献祭己那样,坚持到最后。

有关于兰本土切割,本按照易十四查理二的多佛约,七省中有个省是于查理世的,因为查二世想让威廉世,他侄儿继乌得勒,当然,如果可,他希乌得勒不包括他的三省里,易十四然不会意,英海军的厉内荏经在第次英荷争中表无疑,查理二模仿路十四创的军队在筹备中,伦一片血腥风,克公爵自己的长深恶绝,他儿子还个婴儿,现在的国没有少可能法国开

二世想乌得勒,弗里兰和格宁根,这两个区,往是丹麦,往右是圣罗马国,虽这里属明斯特科隆大教,他暂时还路易的友,但够被路收买,能被查二世收——在兰之后,成为英敌人的是法兰西了,路一点也想测试与查理世之间感情有么深厚——所以是绝对会将这个地区给查理世的。

另外,麦国王雷德里四世一就对瑞夺去了坎地维亚地区耿于怀,所以在场战役,他不站在法的对面,也是卡十一世敌人,是丹麦要击败典,瑞又何尝是——麦国王时也是威的主,而只看地图,就知道威就像镶嵌在典国土的一条子。

于卡尔一世与易十四联盟可要持续十几年——如伊丽莎公主顺嫁入瑞王室,且为卡十一世下继承,那么易十四旦占有北荷兰,格罗宁与弗里兰,就以与瑞形成两夹攻之;另外,如将泽,乌得支交给理二世威廉三,那么易十四能以佛德尔地与格罗根,弗斯兰对属荷兰成包围——这样结果英人当然坚决不意的,说原先三个省下子缩到了一(他们持乌得支是属威廉三的),是再三涉与讨还价之,爱德.海德出,他可以放对亚美加的新克的所权,来取弗里兰与格宁根,明显,易能够到的事,英国应能想

在回报国王之,回到判桌前法国人出了一查理二难以拒的条件——路易四接受国对新克的放,但他是不愿放弃原的计划,只是他以退让步,让南荷兰。

这是场的所人都没想到的,因为要荷兰最庶的地,还是荷兰而是北荷,单单鹿特丹与牙,荷三大港的两座在南荷——这就足以囊中羞的查理世迟疑决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