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盐铁专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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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议并不仅局限税赋和举,李之亲征即,对永历朝的内政针虽然能做饭面俱到,但是对盐铁等略资源管控,是要做些布置

代的“盐制”,持有盐的商人地区分十个纲,每纲盐为二十引,每折盐三斤,或六钱四,称为“窝本”,另税银两,公使(运输)银三两。以“圣超千古,皇风廓围”命,未入者,无经营盐,故盐收入一是大明的主要政收入一。

启元年,因辽东奴事,廷加强对盐政管控,启地崔秀任淮巡抚,上大力持两淮法道袁振改革法,执纲盐法,仅仅天元年的税收入二百五万两,明朝自国以来税收入高的一

启元年天启七,朝廷依靠两的盐税,就收入两千余两白银。

天启年,朱校大行呈秀倒,东林首领、直隶通富商李才接任扬巡抚,明朝淮的盐收入当便急跌不足一万两,且逐年减,至祯十三,两淮盐税已足五十两,也是说自祯元年崇祯十年,光两淮的税就被污了两余万两。

李兴着黄文和杨彪军淮扬,其实就想将两的盐政入靖北的管控。

所以免除了饷及北隶、山、陕西、河南、广五年收后,兴之即出了《改盐政》,共7项三十条。主内容:一条规百姓可由买卖,私人制须得政许可,人所制盐须存在朝廷定的仓。由朝管理,防私运,盐非经廷准许得向国输出。二条废盐商专之“引制”,行就场税,盐以其产数量为准分为等。第条盐的价由制人代表照盐的级制度供求状,议定告。购者先纳,后购。第四盐分为盐、渔、两类。第五条税税额:食盐每百斤征五钱,得重征另行附,渔盐两百斤税一钱。第六条务机关,由朝廷盐政衙和巡盐门,地锦衣卫员监督,各产盐区设盐衙门及盐衙门。盐政衙及其所盐场公主管盐生产、销、仓管理,盐衙门其所属所主管税征收查缉私。第七户部增盐政大使,依据法负责盐政的革等事

盐税,兴之还目光放了矿税面,大建国之,朱元为了恢民生,商税定了极为怖的三税一,洪武年,明朝矿税仅五千两,永乐年,明朝政治、济和军得到了速的发,但朱因为得不正,不敢进税制改,朝廷矿税年十余万

大明历君王亦敢违背太祖祖,故此万历朝明的矿和商税旧保持三十税

皇帝为变这种面,朝便下达旨由百和商户持开矿,而朝廷收取税,所谓“开矿以困乏”。之后,于朝廷连征战,内廷财消耗十严重,家财政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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