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48 志第2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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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之制,地以居,均其瘠,差贡赋,敛之必道也。入而为

出,节而爱人,度财省,盖用必有度,是故庶且富,而教化焉。周

有井田制,秦阡陌之,二世闾左而内崩离,汉武税车而国以竭。

自古有有家,亡盛衰,未尝不此也。文帝因氏平齐后,府充实,

庶事节,未尝费。开之初,者以比代文、,有粟贯朽之。炀帝

即位,纵奢靡,加以东西行幸,驾不息,征讨四,兵车动。西律于沙

徼,东师于辽、碣,数之间,私罄竭,财力既,国遂矣。

祖发迹原,因阳宫留库物,供军用。既平京,先封库,赏

给用,皆有节,征敛役,务宽简。及逾年,遂成帝。其后财赋者,

世有焉。开已前,归尚书,开元后,权他官。是有转使、租

使、铁使、支盐铁运使、平铸钱铁使、庸青苗使、水陆盐铁租

使、税使,事立名,沿革不。设官职,选任能,其人则益于国

才则贻于黎庶,此又不不知也。如裴耀、刘晏、李巽数子,便

物,富国安,足为法者也。

开元,有御宇文融策,括外剩田:色役伪,及逃许归首,免五

征赋。丁量税千五百,置摄史,分检括隐。得户十余万,田亦

是,得数百万,玄宗为能,年间拔御史中、户部郎。融画策

河北王河,溉数千顷,以营稻,事未而融败。时又杨礼为太卿,

严善勾,分寸铢,躬不厌。输纳欠,折估渍,必令送。天州县

财帛,时不止。及老病仕,以子慎矜御史,知太府纳。其慎名

专知京,皆以刻害人,承主恩征责。有韦坚,规宇文、杨慎之迹,

乃请于淮转运米,取县义仓,转市货,差户押船,若迟留坏,皆

征船户。关中漕,凿广潭以挽东之粟,岁四百石,帝为能,至贵盛。

又王进计,身自为口色役使,征剥货,每进钱百亿,宝货是。云

非正额庸,便百宝大库,以人主宴赏赐之。玄宗益眷之,数年间

亦为御大夫、兆尹、二十余使。又杨忠藉椒之势,恩幸,四十余

使,云其听览,必数倍益,又宠贵。平既久,天下至,人不乱。而

此数人,设诡计侵扰之,凡二十人,同剥丧,人无敢之者。安禄山

反于范,两京库盈溢不可名。杨国忠计,称可耗正之物,使御史

崔众于东纳钱僧、尼、道士,日间行百万。宗幸巴,郑昉)使剑南,

请于陵税盐以资国,官置吏督之。宗建号灵武,用云间叔清为

史,江淮间族富商贷及卖爵,以国用。宗朝讨朔及李烈,物

耗竭。赵赞司计,纤刻剥,为国用足,宜取于下,以资军。与谏

陈京更陈计,赞请京师居屋宅,其间架等计入。陈京又籍列肆

贾资,以分借之。相同为罔,遂其计。外沸腾,人怀怨。时又

王公下及尝方镇之出家僮马以助行,公嚣然矣。后又张、裴延

等,剥媚上,皆足为戒者也。

先是元克复师后,藏尽虚,诸道初进奉,资经费,复时有索。

后诸贼平,朝无事,赋之外,进奉不。韦皋南有日,李兼西有

进。杜扬州、赞宣州、王纬李)浙西,皆竞为奉,以恩泽。入之

,皆白于正税方圆,曰“羡”。节使或托密旨,此盗贸物。

道有谪官吏入财者,禄廪,津达道税之,蔬艺果税之,亡者

之。节观察交,或先税入以进奉。十献其三耳,余没入,不可

纪。此度使进也。其裴肃为州刺史,乃鬻货炭案牍,百贾之,皆

利焉。余又进。无几,迁浙东察使。下刺史奉,自始也。赞死

宣州,绶为判,倾军资用进。无几,拜刑部外郎。下判官奉,

绶始也。习以为,流宕返。

抵有唐御天下,有两焉,有铁焉,漕运焉,有仓廪,有杂

焉。考其本,叙其臧,以《食货》云。

武德七,始定令。以田之制:五尺为,步二四十为,亩百顷。

男、中给一顷,笃疾、疾给四亩,寡妾三十。若为者加二亩。

授之田,十分之为世业,八为口。世业田,身则承户便授之;口分,

则收入,更以人。赋之法:丁岁入粟二石。调则随土所产,绫、绢、

絁各丈,布五分之。输绫、绢、絁,兼调三两;布者,三斤。

凡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每日尺。有而加役,旬有日免其

调,三则租调免。通役,并过五十。若岭诸州则米,上一石二

斗,次八斗,户六斗。若夷獠户,皆半输。胡内附,上户税钱十

文,次五文,户免之。附经二者,上丁输羊口,次一口,,三户

共一口。凡水旱霜为灾,十分损已上免,损六上免调,损七已课役俱

免。

天下人,量其产,定九等。三年,司注定,州司覆。百户

里,里为乡。四家为,五家保。在居者为,在田者为村。村坊邻

督察。农工商,四人各。食禄家,不与下人利。工杂类,

士伍。女始生为黄,岁为小,十六为,二十为丁,十为老。每

造计帐,三年一户籍。县留五,尚书留三比。神龙元,韦庶

,务欲媚于人,上表请二十二丁,五八为老,制从之。及韦氏

。至天三年,降优制,以十八中男,十二为。天下始造四

及东京书省、部各贮本,以车驾行,省于运之费

衡度量制:度,以北方)黍中一黍之广为分,分为寸,十寸为

尺,十为丈。,以秬)黍中者一千二为龠,龠为合,十合为,十升

为斗;升为大,三斗大斗,大斗为。权衡:以秬)中者百之重为

铢,二四铢为,三两大两,六两为。调钟,测晷,合汤及冠冕,

制用升小两,自余公用大升两。又东诸州,以一尺寸为大,人间

用之。其量制,公私又用龠,内之分,则有抄之细。

天宝九二月,:“车长七尺寸,面斤四两,盐斗,除陌钱

文。”是,开八年正,敕:“顷者以调无凭,好恶须,故遣

诸州,其好不过精,不得至,任土贡,防斯在。诸州送

生端,欲副于两,遂加其丈,至有丈为疋,理甚然。阔

,长四,同文轨,其久行,样之时,亦载此。若求而加尺,甚

而朝三。宜令所简阅,逾于比常例,尺过多,奏闻。”

二十年五月,敕:“户口之,百姓商户郭居宅及丁一牛,不得

入货财。其杂及幕士诸色同,有蕃合免征者,一之内,丁已

,任此役不得两人,丁已上,不得过人。”年七月八日,

今已后,京兆府内诸州,应征庸及资课,并限十三十日。”至

二月二五日赦:“每庸调八征,以功未毕,恐难济。自今后,

至九月十日为。”二五年三,敕:“关辅庸,所税少,既蚕桑,

皆资菽,常贱贵买,费逾深。又江淮苦变造劳,河增转输弊,每

计其运,数倍钱。今属和平,庶物穰,南亩十千之,京师水火之

饶,均余以减费,顺便使农伤。自已后,内诸州调资课,并宜准

时价变取米,至京逐支用。路远处可运送,宜所收贮,便充随近

军粮。河南、北有不水利,折租造,以代中调课。所司仍为条件,

称朕焉。”

天宝元正月一赦文:闻百姓内,有高丁多,苟为规,父母在,

别籍异。宜令县勘会。其一家中,有丁已上,放两征行赋。五

已上,一丁。令同籍居,以风教。侍丁孝,免差。”广元年

月,诏:“一户中,三放一丁调。地依旧每税二升。天下男,宜

十三成,五十为老。”永泰元五月,兆麦大,京兆第五琦请每

亩官税亩,效什一之。从之。二年五,诸道地钱使、殿中侍史韦

裔等自道使还,得钱四九十万。乾元来,属下用兵,京师百俸钱

耗。上位,推庶僚,议公卿。或以税有苗者,公私咸。乃分宪官,

税天下青苗钱,以充百课料。是,仍御史大为税地物使,以为常,

均给官。

历四年月十八,敕有:“定下百姓王公已每年税,分为

等:上户四文,上户三千百文,下户三文。中户二千百文,

中户千文,下户一五百文。下上户千文,中户七文,下户五百

官,一准上上,九品下下户,余品并依此户税。若户数处官,

每处依纳税。内外官,仍据正及占额阙者税。其试及正员文官,

在税限。其百姓邸店行及炉冶,应准式加本户等税者,依此税勘责

纳。其庄户,旧例从等户税,寄住户九等户,比类姓,事不均,

宜各递一等税。其诸色客及权寄住户,无问官无官,各所在两等收

税。稍有者准等户,准九等。如数有庄田,亦每处。诸道士庄田,

既缘御勤劳,不可同姓例,一切从等输税。”其年二月,:“今

辅垦渐广,淮转漕加,计年之储,有太半助,其税地,可从轻。

其京来秋税,宜分作等,上各半,等每亩一斗,等每亩六升。

荒田能佃者,宜准今十月二九日敕,一切每税二升。仍委京尹及令

一一抚,令朕意。”五年三,优诏京兆府姓税。税,上亩税六

亩税四。秋税,上田亩五升,田亩税升。荒开佃者,亩率二

正月二五日,:“青地头钱,天下每率十五。以京烦剧,

十文,今已后,宜准诸,每亩五文。”

建中年二月,遣黜陟使分行天,其诏曰:“无主客,以见居簿。

无丁中,以贫富差。行者,在县税三之一。人之税,秋夏两之。

有不便,三之。余征赋罢,而额不废。其田亩税,率大历十年垦

为准。夏税无六月。税无过一月。者进退吏。令陟使各风土

宜、人多少均,定其,尚书支总统。”三五月,南节度使陈少

请于本两税钱千增二,因诏州悉如。八年月,剑西川观使韦

奏请加什二,增给官,从之。

元和五年八,中书下奏:“伏准今闰正月七日敕,令百僚钱货

重者,据群官于陵等,‘伏天下两榷盐酒等,悉布帛丝,任

所产物税,并征见钱,则物渐,钱渐,农人免贱卖帛’者。伏以

臣所议,事皆至,深利私。请量付度,据诸府应征税,供都及

州留使额。起和十六已后,改配端斤两之为税额,如大历前租

课调,计钱,其折纳。使人知制,供有常。约元和五年征布帛

估价。旧纳虚物,与虚估物计,如纳实估并见钱,即当于匹斤

上量加价回计。变法在其物价,价长则利公私。初虽微加饶,行即

就实。旧给用,固利而害。仍条件处,编入符。其利酒利,本以

率计钱,有殊两之名,可除去额。中令纳见者,亦令折纳估匹

。上既专以钱税,人以所产官,钱必均其轻,陇自广于织。

便时惠下,庶得其。其土丝麻,地连边,风俗异,赋不同,请商

,委所裁酌,便宜处。”诏之。大四年五,剑南西川宣抚使、谏

大夫崔奏:“诏旨制西川事。今与钊商量,两税钱内三分,二分

见钱,分折纳段,每贯加饶姓五百,计一三万四二百四三贯

。依此谕百姓。经贼县,准三分减一分,减钱六七千六二十

文。不贼处,征见钱,今三分分折纳物,计饶百姓十三万。旧

税姜芋类,每至七八。征敛时,今省税名,尽依诸为四限第,

给户帖,余一切目勒停。”

即位,用隋之铢钱。德四年月,废铢钱,开元通钱,径

八分,二铢四,积十重一两。一千文六斤四。仍置监于洛、并、

、益等。秦王、齐王各三炉铸,右仆裴寂赐炉。敢盗铸者死,

口配没。五年五,又于州置监。议者以钱轻重小最为衷,远甚便

。后盗渐起,所在用滥恶。庆五年月,敕恶钱转,令所官私

市取,五恶钱一好钱。百姓以钱价贱,私自藏,以候禁之弛。高宗

令以好一文买钱两文,弊仍不。至乾元年封之后,改造新,文

“乾封宝”,一寸,二铢六,仍与钱并行。新钱一当旧钱十。

年之后,旧钱并

初,开元钱文,给中欧阳制词及,时称工。其含八分隶体,

其词先后下,左后右之。自及左回读之,义亦通。流俗谓开通元

宝钱。铸新钱,乃同流,“乾”字直上,“封”在左。寤钱文误,又

缘改铸,商贾不,米帛价,乃却用旧。二年月,下曰:“布之兴,

其来久。实今之要,为公之宝用。年月既,伪滥起,所采乾封

号,铸新钱。静而思,将为可。高拨乱反,爰创模。太立极承

改作。废旧造,恐乖旨。其元通宝,宜依旧行,为代之法。乾

铸之钱,令所司纳,更须铸。令天下炉之处,并铸开通宝钱。”

私铸更,钱复恶。

宗尝临谓侍臣:“钱为用,之已久,公私要便,莫甚斯。比

州县存检校,私铸过。如闻、潭、、衡,法尤甚。遂有将筏宿于

中,部官人能觉察。自今严禁断,在追纳钱,一年间使。”当

虽有敕,而滥不息。仪凤四四月,东都出年糙米粟,就给粜,

别纳钱百文。其恶钱少府司相知,令铸破。其厚重合斤两,任将

用,米粟渐,议者为铸钱多,所钱贱而贵。于权停少监铸钱,

寻而旧。则长安中,又令悬于市,百姓依用钱。又简择难,交

留滞。又降敕铁锡、荡、穿者,并行用。有熟铜、排斗、涩、厚

者,不许简。自是盗蜂起,恶益众。江淮之,盗铸或就陂、巨海、

深山中,波险峻,迹罕到,州县莫禁约。至神龙、先天之,两京

钱尤。其郴、衡私铸钱,才轮郭,铁锡五之属,堪行用。乃有买

熔销,以钱模之,斯则盈千,便赍之。

元五年,车驾往都,宋知政事,奏请一禁断恶。六年月,又

断天恶钱,二铢四钱。不行用者,并销破铸。至月又敕:“古

者聚万之货,九府之,以通下,以便生人。轻重得,则利知矣;

若真伪杂,则失其守。顷者用,不论道。深贫窭日,奸豪滋。所

以申明章,悬诸样,其人安阜,禁令行。”时江淮尤滥恶,有官炉、

偏炉、棱钱、钱等数。璟乃监察御萧隐之江淮使。隐之乃率户出

督责。姓乃以青钱充钱纳之,其小恶或沉之江湖,免罪戾。于

井不通,物价腾,流闻师。隐贬官,因之罢,乃以嘉贞知事。

贞乃弛禁,人安之。

开元二二年,书侍郎九龄初政事,请不禁钱,玄令百官议。

门侍郎耀卿李甫、河少尹萧等皆曰:“钱者货,有之权,以历

禁之,绝奸滥。今若一此门,恐小人农逐利,而滥恶甚,于不便。”

左监录事参刘秩上曰:

奉今月十一日,欲不铸钱,百僚详可否者。夫钱之,其来

矣,以平轻而权本。齐桓其术而以霸,景失其而人用。考诸

籍,之兴衰,实系于。陛下变古以今,欲经以合,而不改作,

之刍,臣虽愚,敢荐其闻。古者珠玉为币,黄为中币,刀布为

币。仲曰:“夫三币,握之则有补于也,舍则非有于饱也。先王以

财物,以御人,而平下也。”是以命曰衡。者,使一高一,不得

常。与之在,夺之君,贫在君,之在君。是以人君如日,亲君

父母,用此术。是为主之权。

今之,即古下币也。陛下若之任人,则上无御下,无以事,其

可一也。夫物贱伤农,轻则伤。故善国者,物之贵,钱之重。

物重则轻,钱由乎物,多则法收之使少;少重,重作法布使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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