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7 历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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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授时经下

中星第

大都极,出四十度强。

至,去一百一五度二一分七三秒。

夏至,极六十度四十分一十秒。

至昼,至夜,千八百十五分十二秒。

夏至,冬至,六千百八十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分。

道出入道内外极度及昼夜分

表略

每日黄出入赤内外去

求日晨夜半黄积度,半岁周,去之,象限已,为初;已上,复减半周,余入末限;满积度,去之,以其段外差乘,百约,所得,用减内度,为入赤道外度;减外加限,即求去极及分秒。

求每半昼夜日出入昏分

所求入末限,积度,之,余昼夜差之,百之,所,加减段半昼分,为求日半夜分;多后少减,前后多为。以半分便为出分,减日周,余为日分;以明分减出分,为晨分;加日入,为昏

夜刻及出入辰

置半分,倍,百约,为夜刻;以减百,余为刻;以出入分发敛求,即得求辰刻。

求更

分,倍,五约,为更率;又五约率,为率。

更点所辰刻

所求更数,以点率乘,加其昏分,发敛求,即得求辰刻。

求距度及更

日周,其日晨减之,为距中;以三六十六二十五七十五乘之,日周而,所得,为距中;用减百八十度一十分八十秒半,之,五,为更度及分。

求昏五更中

置距度,以日午中道日度而命之,即昏中所临宿,命为更中星;以更差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为逐更晓中星宿度及分。其九所在昼刻分及星诸率,并准随北极出度数推。已上率,与漏所推相符契。

求九所在漏

各于在以仪验,或水漏,定其处至或夏夜刻,五十刻减,余至差刻。置所求黄道,赤道内度及分,以至差乘之,一位,二百三九而一,所得内外加五刻,即求夜刻;以减百,余为刻。其出入辰及更点率,依求之。

步交会

分,二七万二一百二二分二四秒。

交终,十七日千一百十二分十四秒。

交中,十三日千六十分一十秒。

差,二三千一八十三六十九

,十四七千六五十二九十六半。

应,二六万一八十七八十六

,三百十三度十九分十四秒。

交中,一百八一度八九分六七秒。

正交,百五十度六十分。

交,一八十八五分。

日食阳限,六。定法,六十。

阴历限,八度。法,八

限,十度五分。定法,十七。

推天正朔入交

置中积,加交应,减闰余,满交终,去之;不尽,日周约为日,满为分,即天经朔入泛日及秒。上者,中内加所闰余,交应,交终去,不尽,以减交,余如

朔望入

置天经朔入泛日及秒,以望累加,满交日,去,即为朔望入泛日及秒。

定朔望每日夜入交

置入交日及分,减去朔望小,即为朔望夜入交。定日有损者,如之。则因经定,大加二日,小月加日,余加七千百七十分七十秒,即朔夜半交;累一日,交终日,去之,每日夜入交泛及分秒。

求定望加时

朔望入泛日及秒,以朔望加差加减,即定望加时交日及秒。

交常交

朔望入泛日及秒,以平行度之,为常度;盈缩差加缩减,为交度。

日月食定分

食:视朔分在日周已,去减周,为前;已,减去周,为后;与周相减、相乘,退二位,九十六一,为差;中以减,后以加,皆加减朔分,食甚定;以中后分各时差,距午定

:视定分在日四分之已下,卯前;上,覆半周,卯后;四分之已下,去半周,为酉前;已上,减日周,为酉后。以卯酉后分自,退二,如四七十八一,为差;子以减,后以加,皆加减望分,食甚定;各依敛求之,即食甚刻。

日月食入盈缩及日行

朔望入缩历日分,以甚日及分加之,以经朔日及分之,即食甚入缩历;日躔术盈缩差,盈加缩之,为甚入盈历定度。

求南

食甚入缩历定,在象已下,初限;上,用半岁周,为末限;以初末度自相,如一八百七而一,度,不,退除分秒;减四度十六分,余为南泛差;距午定乘之,半昼分之,所,以减差,为差。泛不及减,反减为定差,应加者之,应者加之。在盈初末者,前阴历,阳历,交后历加,历减;缩初盈者,交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减,阳加。

东西差

视日食入盈缩定度,半岁周减相乘,如一千百七十一,为,不满,退除为秒,为西泛差;以距午分乘之,以日周分之一之,为差。若泛差已者,倍差减之,余为定,依其减。在中前者,交前阴减,阳加;交阴历加,阳历减;中后者,交前阴加,阳减;交阴历减,阳历加。在缩中者,交阴历加,阳历减;交后阴减,阳加;中者,交阴历减,阳历加;交后阴加,阳减。

日食正中交限

置正、中交,以南东西差减之,正交、交限度分秒。

求日食阴阳历交前后

视交度,在交限已,以减交限,阳历交度;已,减去交限,阴历交度;在交限已,以减交限,阴历交度;已,减去交限,阳历交度。

月食入阳历去前后度

视交定,在交度已下,为阳历;已上,去交中,为阴历。视入阴历,在准十五半已下,为交后;前准百六十度三十分六十秒已上,覆减交,余为前度及

食分秒

视去交后度,减阴阳食限,及减者食。余定法而,各为食之分

食分秒

视去交后度,用南北西差者。用减食,不及者不食。余如定而一,月食之秒。

日食定及三限

食分秒,与二十相减、乘,平开之,得,以千七百十乘之,如入定行度而,为定分;以食甚定,为初;加食定分,复圆;发敛求,为日三限辰

食定用三限五辰刻

月食分,与三分相减、相乘,方开之;所得,五千七四十乘,如入限行度一,为用分;减食甚分,为亏;加甚定分,为复圆;依发敛之,即食三限刻。

食既者,以既内与一十相减、乘,平开之,得,以千七百十乘之,如入定行度而,为既分;用定用分,为既外;以定分减食定分,初亏;既外,食既;加既内,为食甚;再加既,为生;复加外,为圆;依敛求之,即月食限辰刻。

求月入更点

置食甚入日晨,倍之,五约,更法;五约更,为点。乃置末诸分,昏分已,减去分,晨已下,晨分,更法除,为更;不满,以点法之,为数;其点数,初更初算外,得所入点。

日食所

食在历,初西南,于正南,复于东;食在历,初西北,于正北,复于东;食八已上,起正西,复于正。此据地而论

食所起

食在阳,初起北,甚正北,于西北;食在阴,初起南,甚正南,于西南;食八分上,初正东,于正西。此亦据地而论

月出入食所见

日日出分,在亏已上、食甚已者,为食。各食甚分日出入相减,为带食;以乘食之分,满定用而一,月食既,以既分减带差,余一位,既外分一,所,以减分,即带食出所见之;不及者,为食既出。以减食分,日月出带食所之分。食甚在,晨为进,昏已退;食甚在,晨为退,昏渐进。

求日月甚宿次

置日月甚入盈历定度,在盈,便为定积;在缩,半岁周,为定积。望即更半周天。以天冬至加黄道日,加而之,各日月食宿次及秒。

五星第

历度

三百六五度二五分七五秒。

历中

百八十度六十分八十秒半。

历策

十五度十一分十秒六二微半。

木星

周率,百九十万八千百分。

周日,百九十日八十分。

率,四三百三一万二九百六四分八六秒半。

度率,一十一八千五八十二

,一百十七万千七百十六分。

历应,一千八九十九九千四八十一

立差,百三十加。

差,二五千九一十二

,一千十九万千。

见,一三度。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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