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43 食货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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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岁课

林川泽产,若、银、、玉、、铁、银、-、碧甸、铅、、矾、、碱、、木之,皆天自然之,有国之所必也,而以病民有之矣。元兴,土人呈,而定岁入之,多者尽收,者不强,非知财之道,能若乎?

金之所,在腹里益都、、景,阳省曰宁、开,江浙曰饶、、池、,江西曰龙兴、抚州,广省曰、澧、、靖、、潭、冈、宝,河南曰江陵、襄阳,川省曰都、嘉,云南曰威楚、丽江、理、金齿、临安、曲靖、江、罗、会川、建昌、昌、柏、乌撒、东川、蒙。

银之所,在腹里大都、定、保、云州、般阳、宁、怀、济南、宁海,阳省曰宁,江省曰处、建宁、延平,西省曰、瑞、,湖广曰兴国、郴州,南省曰梁、安、汝宁,陕西省商州,南省曰楚、大、金齿、临安、江。

珠之所,曰大都,曰南京,曰罗罗,曰水达,曰广

之所,于阗,匪力沙。

产铜所,在里曰益,辽阳曰大宁,云南省大理、江。

铁之所,在腹里河东、德、檀、景、济,江浙曰饶、、宁国、信、庆、台、、处、宁、兴、邵武、漳、福、泉,江西省曰龙、吉安、抚、袁、瑞、赣、临江、阳,湖广省曰沅、潭、衡、武冈、庆、永、全、常、道州,陕西省兴元,南省曰庆、大、金齿、临安、靖、澄、罗罗、建昌。

产-砂、水银之,在辽省曰北,湖广曰沅、,四川曰思州。

产碧子之所,曰和林,曰会川。

产铅、锡之所,在江浙曰铅山、台、处、建宁、平、邵,江西曰韶州、桂阳,广省曰州。

矾之所,在腹里广平、宁,江省曰铅、邵武,湖广省潭州,南省曰州、河

、碱之,曰晋。若竹、木之产,所在有,不可所言也。

初,课之兴,自世祖。其在都者,元五年,命于从、高兴以漏籍户四千,于登州霞县淘。十五,又以金户二签军者,付益都、淄莱等淘金总府,依淘金。课于太监输纳。在辽阳,至元年,听德仁于山县胡峪淘采,每岁纳金三两。十三年,又于辽双城及州等处焉。在浙者,元二十年,立举司,建康等淘金夫七千三六十五隶之,辖金场七十余。未几建康无,革提司,罢金户,徽、饶、池、信课,皆之有司。在江西,至元十三年,抚州乐县小曹岁办金百两。湖广者,至元二年,拨德、澧、辰、沅、靖民万,付金转运司焉。在川者,贞元年,以其病罢之。云南者,至元十年,诸总纳金百五锭。此金课兴革可者然也。

银在都者,元十一,听王璧于檀奉先等采之。五年,关世显于蓟州山采之。在云州,至元十七年,拨民户望云煽,设从品官掌。二十年,又聚阳山场。二九年,立云州处银场举司。辽阳者,延-四,惠州洞三十眼,立举司办。在江者,至二十一,建宁剑等处银场提司煽炼。在湖广,至元十三年,韶州路江县银听民煽,每年银三千。在河者,延-三年,允直包山县银,课银锭。四,李-包霍丘豹子崖洞,课三十锭,其所得,大抵十分之输官。银课之革可考然也。

珠在大者,元元年,民于杨、直沽捞采,官买之。在南京,至元一年,灭怯、山等于阿江、爷苦江、忽吕古采之。广州者,采于大海。他兀难、朵剌、都忽三之珠,元五年,徙凤哥户捞焉。胜州、州、乃等城之,十三,命朵不-壤伞酥榭兴革可者然也。

玉在力沙者,至元十年,迷-、麻合、阿里人言,玉之户有三百,经乱散,存者七十户,其力不,而匪沙之地近有民六十,同淘焉。于是免差徭,淘户等淘之玉,于忽都、胜忽-、舍里甫三人所水站,至京师。此玉课兴革可者然也。

铜在都者,元十六,拨户千,于朐县七山等处之。在阳者,元十五,拨采夫一千,于锦、瑞州鸡、巴山处采之。在澄江,至元十二年,拨漏籍于萨矣煽炼,一十有所。此课之兴可考者也。

在河东,太宗申年,炉于西州县,冶户七六十煽。丁酉,立炉交城县,拨冶户千煽焉。至元五,始立冶总管。七年之。十年,立阳等路举司。四年又之。其废置不。大德一年,民煽炼,官为抽。至武至大元,复立东都提司掌之。所隶之八:曰通,曰国,曰民,曰国,曰国,曰富,曰宁,丰之冶盖二云。顺德等者,至三十一,拨冶六千煽。大德年,设提举司之,其亦废置常。至-六年,始罢两举司,为顺德广平彰德处提举。所隶冶六:神德,左村,丰阳,临水,沙窝,固镇。檀、景处者,宗丙申,始于京拨户焉。中二年,提举司之,其亦废置常。大五年,并檀、三提举为都提司,所之冶有:曰双,曰暗,曰银,曰大,曰五,曰利,曰锥。在济等处者,中统四,拘漏户三千焉。至五年,洞冶总府,其亦废置常。至大元年,复立济都提举,所隶监有五:曰宝成,曰通和,曰昆吾,曰元国,曰富国。其在各者,独浙、江西、湖广课为最。凡铁等不一,有生黄,有生铁,有瓜铁,简铁,引二百。此铁之兴革考者然-

砂、水银在京者,元十一,命蒙都喜以品人户吉思迷地采炼。在湖广,沅州寨萧雷等每年纳-砂千五百,罗管包纳水二千二四十两。潭州安县每年-砂八两、水五十两。碧甸子和林者,至元十,命乌-采之。在会川,二十年,输千余。-砂、银、碧子课之革可考然也。

铅、锡湖广者,至元八,辰、、靖等转运司造锡引,每引计一百斤,官收钞百文,商买引,赴各冶锡贩卖。无引者,比私盐等杖六,其锡官。此、锡课兴革可者然也。

矾在广平者,元二十年,路举献磁武安县窑一十,周岁白矾三斤。在州者,元十八,李日自具工,于浏永兴矾煎烹,十斤官其二。河南者,二十四,立矾所于无路,每一引重十斤,钞五两。此矾课兴革可者然也。

竹之产虽不,而腹之河南、怀孟,西之京、凤翔,皆有在竹园。初,皆司竹监之,每令税课官以时斫,定价为三,易于间。至四年,命制国使司印怀孟等司竹监引一万,每道工墨一,凡发皆给引。至二十年,罢竹监,民自卖税。明,又用-言,卫州复竹课提司,凡、怀、、洛、襄、益、宿、等处竹皆隶焉。在官者课,在者输税。二十三,又命西竹课领司差于辉、怀办课。十九年,丞相完言:“怀孟竹课,频年斫已损。无所出,科民以。宜罢课,长数年。”世祖从。此竹之兴革考者也。若夫硝、碱、木,其兴无籍可,故不焉。

历元年课之数:

金课:

腹里,四十锭十七两钱。

浙省,百八十一十五一钱。

江西省,二锭四两五钱。

湖广,八十二十两钱。

南省,十八两钱。

川省,金七两钱。

南省,百八十锭一两钱。

课:

里,一二十五

省,一一十五三十九二钱。

江西省,四百六二锭三五钱。

湖广省,二百三六锭九

省,七三十五三十四三钱。

铜课:

云南省千三百十斤。

铁课:

江浙省,额外铁十四万千八百十七斤,课钞一七百三一十四

西省,二一万七四百五斤,课一百七六锭二四两。

湖广省,二十八二千五九十五

省,三九百三斤。

西省,万斤。

云南省,一十二四千七一斤。

铅锡课:

江浙,额外粉八百十七锭两五钱,铅丹九四十二二钱,锡二十锭一十二钱。

江西省,锡一十锭七两。

湖广,铅一七百九八斤。

矾课:

腹里,十三锭十五两钱。

浙省,外四十两五钱。

河南,额外千四百十四锭十三两钱。

碱课:

晋宁路,二十六七两四

课:

里,木百七十锭一十两四钱,额外木十三锭十五两钱;竹锭四十,额外一千一三锭二二钱。

江浙省,额外竹九千三五十五二十四

西省,额竹木五九十锭十三两钱。

南省,二十六九千六九十五竿,板木万八千百条,外竹木千七百十八锭十两一

所资,利最广莫如盐。自汉桑羊始榷,而后未有遗利者也。元初,酒醋、税、河、金、、铁冶色,取于民,定白银锭。太庚寅年,始行盐,每盐引重四斤,其银一十。世祖统二年,减银为两。至十三年取宋,江南之所入尤广,每引为中统九贯。十六年,增为五贯。元丙申,引又增六十五。至大酉至延-乙卯,年之间,累增为百五十。凡伪盐引者斩,籍家产,告人充。犯私者徒二,杖七,止籍财产之;有首者,于籍之内其半赏。行盐有郡邑,犯界者私盐罪等,以盐之半官,半告者。岁办之,难易不同。因自凝而取者,解池之盐也。煮海而成者,间、山、两淮、两浙、建等处末盐也。惟四川盐出于,深者百尺,水煮之,视他处最难。各因其产之地之。

都之盐:太宗丙年,初白陵港、三叉沽、大直沽处置司,设熬煎,每引工本钱。世祖至二年,增宝坻盐场,户工本,每引为统钞三,与清、沧等。年,以都民户食私盐,因亏国,验口以食盐。十九年,罢大都河间、东三盐司,设部尚书、员外郎一员,给印,于大都局卖引,盐商买,赴各关盐发。每岁户工本,省台遣逐季分之。十年,改大都芦越支三沽盐使一。二五年,立三叉、芦台、越支三使司。十八年,增灶户本,每为中统八两。十九年,以岁饥盐课一引,入兆盐运添办。德元年,遂罢大盐运司,并入河

之盐:宗庚寅,始立间税课,置盐,拨灶二千三七十六之,每一袋,四百斤。甲午年,立盐运。庚子,改立举盐榷,岁办万四千百袋。卯年,立提举清盐课使所,岁盐九万。定宗年,改定河间路课程为提举榷沧清使所。宗二年,又改河课程所提举沧深盐使。八年,每袋增至四百十斤。祖中统年,改宣抚司领沧清盐使所。四年,沧清深提领所转运司。是年,银七千十五锭,米三万千三百石。至元年,增三之焉。二,改立间都转司,岁九万五袋。七,始定岁煎盐万引,课银一锭。十年,改都转运使司,添户九百,增盐二十万。十八,以河灶户劳,增工为中统三贯。年,又灶户七八十六。十九年,罢河间转运司,改立清、沧盐使二。二二年,立河间路都转盐使司,增盐课二十九六百引。二十三,改立间都转司,通盐酒税。二十年,增本为中钞五贯。二十七,增灶四百七,办盐十五万。至大年,又至四十万引。-元年,以亏课,停煎五引。自至天历,皆岁办十万引,所隶之,凡二有二。

山东之:太宗寅年,立益都税所,灶户二一百七隶之,银一两,得盐四斤。甲年,立东盐运。中统年,岁银二千百锭。年,命税隶山都转运。四年,令益都东民户,月买食三斤;户逃亡,招民补之。岁,办三千三锭。至二年,立山东运司,课银四六百锭十九两。是年,部造山盐引。年,增办盐为万一千百九十引,自每岁增。至十年,改山东都运司,办盐一四万七四百八七引。八年,灶户七,又增为一十万五千百八十引,灶工本钱增为中钞三贯。二十三,岁办二十七一千七四十二。二十年,减二十二引。大十年,增为二五万引。至大元之后,办正、盐为三一万引,所隶之,凡一有九。

河东之:出解盐池,方一百十里,岁五月,场官伺盐生结,令夫搬-盐花。法必值阳,池方就,遇阴雨,则不能矣。太庚寅年,始立平府征收税所,实办课,每盐四斤,得一两。巳年,新降户千,命使姚行等修理池损坏所。宪壬子年,又增拨千八十户,岁盐一万千引,课银三锭。世中统二,初立西转运,仍置盐司于村。三,以太民户自小盐,办课银百五十。五年,又增小课银为百五十。至元年,谕西四川,以所办课赴行国用使输纳,引令制用使司降。四,立陕西四川转司。六,立太提举盐使司,直制国用使司。十,命捞户九百十余,丁捞盐石,给价钞五。岁办六万四引,计统钞一一千五二十锭。二十三,改立西都转司,兼盐、酒、醋、竹课。二九年,大都盐一万引,入京兆司添办。是年五,又革兆盐司,止存运司。德十一,增岁为八万千引。大元年,又增煎盐为二引,通一十万千引。-三年,以池为所坏,办课钞万二千锭。于晋宁、西之民食常仁盐,怀、河南民改食盐。五,乃免南、怀、南阳路今岁西盐课,仍授盐使暨所路府州正官兼渠堰事,责以疏壅塞。年,改西运司河东解等处都运盐使,直隶书省。月,罢西行省委巡盐六十八,添设判一员,别铸分印二。罢捞盐领二十,改立领所二,增余盐百料。年,实盐一十万四千百引。历二年,办课钞十九万千三百十五锭。

四川盐:为凡一十二,为凡九十五,在都、夔、重庆、叙南、定、顺、潼川、绍庆等万山之。元初,设拘-税所,拨灶户千九百隶之,实办课。后为盐废坏,川军民食解盐。至元二,立兴四川盐司,修盐井,禁解盐许过界。八年,四川茶运司。六年,立之。八年,盐课入川道宣司。十年,复陕西四转运司,通办盐。二十年,改四川盐运司,京兆运为二,煎盐一四百五一引。十六年,一万七一百五二引。庆元年,以灶户辛,减余盐五引。天二年,盐二万千九百十引,钞八万千七百十锭。

辽阳之:太宗酉年,命北京征收课所,以盐泊硬立随车引载盐法,每一石,银七钱,带纳人米五。癸卯,合懒岁办课布二千,恤品布一千。至元年,立元等路司。五,禁东懿州乞-硬盐,不许过河界。年,谕位下盐如例输。二十年,滦四处盐,旧纳一千者,亦令如输钞。-二年,又命食人户,办课钞,每两率五焉。

两淮之:至元三年命举马里张依宋例办课,每引重百斤,价为中钞八两。十四年,立两淮转运使,每引改为四斤。十年,额五十八七千六二十三。十八,增为十万引。二十六,减一五万引。三十年,以襄阳改食扬盐,又八千二引。大四年,两淮盐司设关之法,盐商经验所发者,所收批引钱,其经批验者,本就收之。八年,灶户艰,遣官议,停五万余。天历年,额正余盐十五万十五引,计中统二百八五万二二十五,所隶场凡二有九,工本钞自四两增至十云。

浙之盐:至元十年,立司,岁九万二一百四八引。引分作袋,每依宋十界会子,折中统九两。八年,至二十万八千百六十引。十年,每于旧价上增钞贯。二一年,常平局,以平民盐价。十三年,增岁办四十五引。二六年,十万引。三十年,置局卖鱼盐于滨渔所。三十一,并煎地四十所为三四场。德三年,立两浙运司检所四。年,增为四十引。至元年,增余盐万引。-六年,罢四检所,立兴、绍等处盐官,三四场各盐运官员,岁五十万。七年,各运司课以十为率,白银一,每银锭,准课四十。其工钞,浙西一十一正盐每递增至十两,盐至二五两;东二十场正盐引递增二十五,余盐三十两

之盐:元十三,始收课,为六千五五引。四年,市舶司,兼办盐。二十,增至万四千百引。十四年,改立福等处转盐使司,岁办盐万引。十九年,罢福建运司及使司,立福建课提举,增盐七万引。大德四,复立运司。年,又之,并本道宣司。十,又立课都提司,增至十万。至大年,又至十三引。四,改立建盐运。至顺年,实课三十万七千百八十锭。其本钞,盐每引增至二贯,晒每引至十七贯钱。所之场有

广之盐:元十三,克广,因宋旧,立举司,实办课。十六年,立江西铁茶都运司,辖盐使六,各立管勾。是年,盐六百十一引。二十二,分江西盐隶广宣慰司,岁办一八百二五引。十三年,并广东司及市提举司广东盐市舶提司,每办盐一一千七二十五。大德年,增正余盐万一千百八十引。十,又增三万引。十一年,三万五五百引。至大元,又增盐一万千引。-二年,岁煎五五百引。五年,增至五五百五二引。隶之场十有三。

广海盐:至十三年,初立广盐课提司,办二万四引。三年,又广西石盐课提司。大十年,一万一引。至元年,增余盐万五千。延-年,正盐通为万一百十五引。

凡天一岁总之数,天历为考,今著于后:

盐,二百五六万四余引。

盐课钞,总七百十六万千余锭。

○茶

榷茶于唐德,至宋为国赋,额与盐矣。元茶课,约而博,大率因之旧而之制焉。

世祖元五年,用运使赓言,成都茶,于京兆、巩昌置发卖,自采卖,其罪私盐法。六年,始立西四川监茶场使掌之。三年,平宋,用左丞文焕言,榷江西,以宋五十贯中统钞贯。十年,定引短引法,以分取一。长引每计茶一二十斤,收钞五四分二八毫。引计茶十斤,钞四钱分八毫。是岁,一千二余锭。四年,三分之,增至千三百锭。十年,又至六千百余锭。十七年,置榷茶转运司江州,江淮、湖、福广之税,遂除长,专用引。每收钞二四钱五,草茶引收钞两二钱分。十年,增至二万千锭。九年,江南茶官为置,令客引,通货卖。终,增万锭。十一年,廉运使:“各食茶课,抑配民,非便。”于革之。以其所之数,正课每增一两分,通三两五。二十年,又李起南,增为贯。是征四万。二十年,改江西等都转运。二十年,丞桑哥增税为一贯。三年,又江南茶。凡管提举司十六所,罢其课者五所,并入附提举司。每茶商茶,必赍引,引者与茶同。之外,有茶由,以给卖茶者。,每由九斤,钞一两,至是自斤至三斤分为等,随批引局,每引钞一钱

元贞元有献利言:“法江南商至江者又税,其在南卖者,亦宜更,如江之制。”于是朝复增江课三千,而弗。是年征八万千锭。大元年,以龙兴、瑞州为太后汤邑,其入徽政。四年,增额至十七万千一百十一锭。皇庆二,更定南茶法,又增至十九万千八百十六锭。延-元,改设验茶由官。五,用江西茶副法鲁丁言,立减引课之法,每引增为一十两五钱,通办钞十五万。七年,遂增至十八万千二百十一锭。

天历年,始榷司而诸州县,其岁征数,盖延-同。至顺之,无籍考。他范殿帅、西番叶茶、宁胯茶,亦无从其始末,故皆不

醋课

之有酒课,自宗始。后皆著额,为赋之一,利之入亦厚。初,宗辛卯,立酒务坊场,榷沽课,仍各州府县长官提点官,隶征收税所,课额验户多寡之。甲年,颁曲醋货禁,私者依条罪。世至元十年,以都、河、山东醋商税课并入运司。十二年,诏免农醋课。年二月,命随路课依京例,每取一十。三月,用右丞世荣等,罢上醋课,酒课亦榷沽之,令酒自具工,官司卖,每止输钞两。二八年,江西酒之课不茶运司,福建酒之课不盐运司,皆依旧有司办。二十年,丞完泽等:“杭省酒课办二十万余锭,湖广、兴岁办九万锭,轻重不。”于减杭州十分之,令湖广、龙兴、南京三分办。

大德八,大都课提举设槽房百所。年,并三十所,每所一所-,许过二五石之。十年,复增三。至大年,又为五十所。其之可考如此。夫累朝课程拨诸王公及各寺,凡九云。

下每岁入之数:

酒课:

腹里,五万六二百四三锭六七两一

行省,千二百十锭一一两二

行省,万五千十七锭十一两钱。

西行省,一万一七百七四锭三四两四

行省,千五百十锭二两。

肃行省,二千七八锭三五两九

行省,十万一一百一七索。

江浙行,一十万六千百五十锭二十两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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