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7 志第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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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黄

金始宋,两悉畀刘。豫亡,河遂尽金境。十年间,或决或,迁

无定。人设官属,以其事。沿河上下二十五,六在南,十在河

,埽设巡河官员。雄、荥泽、原武、武、延五埽则汴河事,设黄

都巡河一员于阴以莅。怀州、孟津、州及城之四埽兼沁水,设

沁都巡官一员怀州以之。崇上下、南、淇四埽属南都巡官,

居新乡。武城、马、书、教城埽属浚都巡河,则处城。曹都巡

官则总明、西、孟华、凌城四。曹济巡河官司定陶、济北、山、

山四埽也。故巡河官六员。又特设福上下都巡河兼石桥使。凡

河官,从都水廉举,统埽兵二千人,岁用薪一十一三千余,草

八十三七百余,桩杙木不与,此备河恒制也。

大定年六月,河决李渡,水曹州城,分流于州之境。九年正,朝

遣都水梁肃往之。河统军使室宗叙:“大所以决者,以道积

,不能水故也。今曹、虽被其,而两本以水为生,害农田几。

欲河复道,不大费工,又卒成功。能塞之,他日霖,亦将决,

山东河又非曹、单比也。又沿河州之地,骤兴大,人心摇,恐人乘

构为边。”而亦言:“新河水分,旧水四分,今若塞河,则水复

为一。遇涨溢,南决则于南京,北决‘山东、北皆被害。不李固

筑堤以决溢为便。”尚省以闻,上从之。十年三,拜宗为参知事,

谕之曰:“卿昨河南统时,尝黄河堤利害,合朕意。朕每念姓凡

差调,互为奸,若不早而迫期敛,则增十倍费。然所征之,或

积经年,至腐朽可复用,使吾民十万之,皆为物,此非细。既参

政,凡此者皆革其弊,择所利行之。”十一年,河决王,南京、卫

界多被害。十年正月,尚书省:“检官言,东南行,其势甚。可

河阴广山循河东,至武、阳、东明县孟、等州增堤岸,役夫

一千,以六十毕。”遣太府监张九、同知京留守纥石烈(小

阿补孙)监护工。十三三月,尚书省修孟津、荥泽、福埽堤备水

,上乃雄武以八埽并类从事。十七年七月,雨,河白沟。二月,

尚书省:“修河堤,役夫一一千五,以六日毕工。”诏以八年二

月一日六百里军夫,取职官力之半,余听发夫,以书工部中张大

节、同南京留事高苏役。先,祥符陈桥镇东至陈潘岗,河堤道

四十余以县官其事,京有司,乞专埽官,九年九,乃设埽巡河

官一员。二十年,河决卫及廷津东埽,漫至于德府。视官南副留守

石抹辉言:“水因今霖潦暴,遂失道,势南行。”宰臣以。乃自

卫州埽接归德南北两增筑堤捍湍怒,计工一七十九六千余,日役夫

二万四余,期七十日工。遂归德府设巡河一员,兵二百,且诏

频役夫地与免年税赋。二十一十月,河移故,命筑以备。

二十六八月,决卫州,坏其。上命部侍郎寂、都少监王

措画备。而寂被灾之不为拯,乃专众以网取官物事,民

嫉。上闻而之。既,河势滥及大。上于遣户部书刘玮行工部

规画,寂为蔡防御使。冬十月,上谓宰曰:“闻亡宋防一步

人,可添设防军数。”它日,又曰:“比闻河泛溢,罹其害,赀产空。

复遣官被灾路推排,耶?”丞张汝曰:“推排者非被灾处。”

上曰:“虽然,其邻道。既邻而居,无惊扰避者乎?计其赀,岂有

余哉!何推排。”十月,又宰臣曰:“河未卫州时有言者,既决之

后,有何故不朕知。”命询其

七年春月,尚省言:“郑州河县圣后,前代水为患,屡祷有

应,尝封号庙。今因祈,河安流,加褒赠。”上从请,特号曰昭

应顺济后,庙灵德善之庙。

二月,卫州新县令张、丞唐唐古出、主簿温偎喝,河水入

护有功,皆迁赏差。御台言:“自来沿京、府、州、县坐视管

壤,特介意。令沿河、府、县长贰皆于名管勾河事,如

有方能大患,守护不以致疏,临时奏,以赏罚。”上从之,仍

岁将泛时,令部官一沿河检。于是南京府所属延、封丘、祥

符、开封、留、胙、杞县、长垣、德府及属宋城、宁陵、城,河

府及津,河府及河,怀州内、武,同州邑,卫汲、新、获嘉、

徐州城、萧、丰,孟河阳、,郑州阴、荥、原武、汜水,州卫,

州阌、湖城、灵宝,州济阴,滑州白,睢州邑,滕沛,单单父,

州平,开州阳,济嘉祥、乡、郓,四府、十六州长贰皆举河防

四县之佐皆管河防事。初,卫为河水坏,乃增筑苏,迁其治。

二十八,水息,居民稍,皆不迁。于遣大理卿康元按视之。元弼

奏:“州民复者甚众,且南使驿道馆舍在,向不为水,以故害。

但修其之薄缺,可以虞,比迁治,省数倍,不若从民情,治旧

为便。”乃不迁,仍敕今河防司怠慢备者,重抵以

九年五,河溢曹州小之北。月,上旨有司:“比五月二

十八日溢,而报文字此稽滞。水事最,功不缓,稍时顷,难固护

矣。”二月,部言:“营筑河,用工百八万,就用兵军夫,有四

百三十万工当民夫。”遂诏命役所五里州、差顾,不差夫地均征

顾钱,物力科。每工百五十外,日官钱五文,米半。仍彰化军

节度使族裔、水少监龄寿提五百人来弹压。先是,南路提司言:

“沿河民多困逃移,以河防役烦重也。窃御水患,不过埽,若

土功从计料,藁桩杙时征敛,亦复何。今春堤,都监初料土甚

,及其工乃远倍,人惧不及,贵价土,一之间多千贯。许州

科薪藁八万余,既而配四万千,是常岁必之物,隙均科易输

。自今埽兴工,乞令本以实计,量一所用物,验数税,或和买,

于冬月为三限纳为便。”诏尚省详议闻。

昌元年正月,书省奏:“臣等为,自凡兴工,先量土远近,

增筑卑,定立限,谕使人知,无增加力。并河所用物,委都

监每于八月前,先籍旧贮外实阙数,及年春工寡,移转运司

置,冬三月限输纳。如水势常,夏暴涨危,则用邻埽分备之物,

不足,则复于近州县买。然虑人户涂泥淖,艰于运,止依内科折

物,为增价,当官支,违者论如律,仍令所提刑司官一员驿监视

究,此则役有程,河不失。”制之。四十一月,尚书省:“河

军节使王汝等言:‘大河南旧有分河口,可疏导,足泄其,及长

以北亦有可归纳排之处,委官视。济北以北宜起月堤。’臣等

为宜所言。本监官以谙练防故注是职,使从汝等同往视,庶

异议。如大河北必不开挑归,其月宜依所兴修。”上从之。

十二,敕都监官提修筑黄堤,及大名府正千户员,部军二

人弹压当。

年春正,尚书奏:“水监丞栎同本官讲议河利害,尝以状

言,代每遇堤南决,多经南、北清河流,南河北下枯河数,河水

其中长至七分,北河乃济故道,容三二而已。河水趋,啮长

而流十余处,而堤外多积水,恐难依料增修堤与创月堤也。可于北

墙村河入梁泺故道,依旧作、北两河分流。然北清旧堤岁不完,

立年增筑大,而梁故道多屯田军,亦宜徙。今先于南王村、

村两决堤导,使长可以固,姑宜旧,如能疏导,即依上决,分

四道,俟见水随宜料。”尚省以栎所言与昌二年玮等所视利害

同,令陈言冯德舆栎面对,亦有不者,送部议。言:“遽于墙

疏决,缘濒北河州县十余处,两岸连千有余,其堤素不修,恐所

军户卒难徙。今岁先南岸延县堤决泄水,北岸长自白马下,定

以上,并宜加筑护,可以遏来之患。若定陶东三埽堤则不修,止

旧压口,引积水东行,流北张彪、白塔两间,碍军户可使迁徙,

梁山故道分者,亦预为安。”宰奏曰:“若遽从等所拟,恐既更

非细。召河平节度使汝嘉同议,先干济官员行户部事覆之,

则就令实用工、量州远近以丁夫,督趣春官即充岁守涨,及与

监官同经久之。”诏知大名事内族、尚书部郎中敬义充户工

事,以知政事持国都控。又差德州御使李可、尚户部郎焦旭

山东当所经州筑护城,及北河两岸有堤处率丁夫筑,亦令讲

河防之

,上以阎士良述《黄利害》帙,付知政事琪曰:“此书所

言亦有用者,以赐卿。”二月,上谕平政事守曰:“汝嘉、栎专管

河防,国家之事也。比问其于南岸视否?”乃称:‘未也。’又问水

决能行岸乎?云:‘可知。’且水趋久矣,去岁便经画,不称职

如是耶!可谕旨往尽心护,无失备,讲究所经久之。稍涉慢,当

并治罪。”三月,行省并户工部都水监各言河利害事。都水监拟于南

岸王村、宜村两开导河,缘北水势去村堤稍,唯王岸向上里卧卷,

可以决作一,且无犯之城村落。拟于北墙村疏,依旧作两清

入梁故道,清河两素有小不完,当筑大。尚书谓:“黄河之

势,于墙村注,则东州县腴之地诸盐场被沦溺。设使修坏堤,

又吞不尽,役至重,虚困山之民,徙无益,而又害也。况堤已加

南岸疏水势,寝决河梁山泺议,水经城邑劝率作城堤矣,先

清河旧宜遣罢。监丞栎言定以东三弃堤不修,止:‘决

以导渐入堤北彪、白两河之,凡当冲屯田须令迁。’臣

见,止当堤作木岸备之,间居人当迁徙,至夏秋势泛溢,权令避

则当各业,此户工部所言也。”上曰:“地之去如此远,彼

害,安得悉?惟委省尽心画可也。”四月,以田栎河防事,上谕旨

持国曰:“此事惟责卿,要卿等心规画,不劳朕尔。如所言,

十万工,岁役五日,五可毕,役之大,古所未。况其否未可

使可成,难行也。迁徒军四千则为难,其水特,尚不所归,

,若何梧。如南岸两疏决,使其水趋,或可杀其势。然水之势,

不亲见,难为条,虽卿然。丞、左丞不熟此,可集百详议以。”

官咸谓:“栎所弃长堤,无起新,放河梁山故,使南两清河流,

省费息长久之。臣等为黄河势非常,变易无,非人可以斟,可

指使也。况梁山淤填已,而北河窄狭能吞伏,兼所经县农民井非

,使大北入清,山东被其害。栎又言许都水符下州运司,其用

,委其责,一同于军,仍委政提控。缘今监已经添,又于监署

多以沿州府长兼领之,及令佐勾河防,其或怠已有同期断罪决之

,凡栎言无可。”遂其议。

八月,河决阳故堤,封丘而,尚书奏:“水监、部官有

护。”诏命知都转使高旭、武卫军都指挥使女奚列(小字家奴)

。尚书奏:“水监官来有犯,已经戒,使之切固护。今王汝

加意,见水势南,不经画,留守司报,辄迁延,至害民。即

违制旨,私罪当决。”汝嘉等削官两,杖七罢职。

上谓宰曰:“愈论河事,谓遣大臣,以慰心,其良是。

决,措堤防,尝置行,况今横溃为,而止小官,失众望,自

观之,山东之重于河,然民赤子,彼此之。”乃参知政

,仍许便宜从事。上曰:“李愈不为无罪,虽都水官非提司统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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