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8 志第3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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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初,穆宗之,诸部各刻信,交互驿,讯扰人。祖献议,自非穆

宗之命,擅制牌者置重。自是,号令始。收国年九月,始制金,后又

有银牌、木牌之。盖金以授万,银牌授猛安,木牌则克、蒲所佩者

也。故初与空宣头付帅,以功赏。

递牌,国初之牌也。皇统五三月,更造金牌,其皆不传。大

十九年,制绿油字者,书省文省递用。朱漆字者,递用之。并

司掌之,有合递字,则送各部,付马铺递,日二百五里。如

圣旨文,亦给上制。

虎符之,承安年制。礼官言,汉与郡守相为虎符,以铜鱼

旅、易长等用。至是,斟酌汉、唐典故,其符用,并五一右,

前,以臣亲密掌之,右付随统军司、招讨司官主之,阙则次

之。若发兵百人以及征兵、召易本长贰官,从尚书奏请左一符,

囊封付奏者,书备录旨,与以函同,用尚省印记,皆专使

送至彼。主符者其封,右符勘,然后行,若有参差,不敢用。

者复用封贮左,上用印,具兵状与以本司封,即还付使,送

书省以,乃更封,以内掌之。若复事,左以次出,周而复,仍

置历注受日月。若盗贼速不容陈者,三百人上,其兵官司许给

,随即上,诏施行之。贞祐三,更定密院用鹿符,宣司用鱼,统

司用虎。若发牌,若付部及检司者,左右司匣封印,验封交。若

于他处,并封题,以匣之。

○印制

子之宝。大定二二年,宗幸上。铸“国之宝”以授皇子。二

八年,世宗不,以皇孙摄政,铸“摄之宝”。贞祐三十二月,以皇太

守绪制枢密,诏以铸“抚之宝”,如世宗制,于禀之际之。

官之印。天会六,始诏诸司,前所带记无问无新给,悉上送

者国有宪。至隆元年,以内外印新旧及阶品小不一,有用辽、宋

及契丹者,遂制,命部更铸。三师、三公、王、尚令并金

寸,重十两,纽。一王印,一寸七半,金银,重十两,

金三。诸郡印,方寸六分,金镀,重三五两,金三字。国公无

印,方寸六分,金镀,重三五两,金三字。二品印,方一寸分,

镀铜,二十六。东宫师、宰与郡王。三品,方一五分半,铜,

二十四。四品,方一五分,,重二两。五印,方寸四分,铜,

二十两。六品印,一寸三,铜,十六两。七品印,一寸二,铜,十六

。八品,一寸分半,,重十两。九印,一一分,,重十两。

朱记,一寸,,重十两。

德二年尚书省其印小,遂命拟书省印一等改。大定十四年

月,行尚书、御史、并左三部印,以从幸京。泰元年八,安**

节度使高有邻:“本所掌印:曰‘**节使之印’;曰‘州观察使

印’,吏、户、礼案用;曰‘州之印’,兵、、工案之。以实不正,

乞改。”宰奏谓:“节度使行之事当用节使印,察使亦之,其

曹提所军兵讼,则用本州,著为制。”从之。和八年四月,

殿前点检司,依总管例铸印,以“金”、“木”、“水”、“火”、“土”

五字号,如司差人给之。

○铁券

以铁为,状如瓦。刻画襕,金填之。外以御为合,留内府,

以赏功也。

○官诰

亲王,遍地云翔鸾锦,金鸾色罗十幅,宝犀轴。品,红

地云锦褾,云鹤五罗十四,犀轴。二品、品,红地龟莲褾,

五色绫二幅,瑁轴。品、五,红遍水藻戏锦褾,白绫十

间镀轴,元牙轴安四年之,大二年复为金缕轴。六、七品,红

草锦褾,小白绫幅,角,大安银缕。主、王与亲王。郡主、

县主、夫人,遍地瑞鸂氵鶒褾,金鸂氵鶒色罗十幅。郡夫人、

国夫人,红遍地蓉花锦,金花色绫十幅,玳轴。县、孺人、乡君,

红遍地花锦褾,素五色绫十幅,银里间轴。轴制,如二寸余钱贯

之,两复以犀为钿以之,可转如轮。(金格,一品,罗画云盘龙

褾,金五色罗七幅,装玉轴。二品,凤褾,凤罗十幅,犀

、四品,盘凤褾,金凤罗五幅。品,翔锦褾,鸾罗十幅。以

上幅皆五色罗,轴皆用。六品,御仙花褾,金五色绫二幅。品、

品、九,太平锦褾,花五色绫十幅。轴皆用瑁。凡皆红,

皆五。夫人上制授,余敕授,皆给本锦囊。)

○百俸给

一品:师,钱三百贯,曲米各五十石,春罗五十,秋衣

五十,春秋各二百,绵千。三公,钱粟二五十贯,曲米各四十

石,衣罗四匹,秋绫四十,春秋各一百十匹,七百两。亲王、

书令,钱粟二二十贯,曲米各三十称石,衣罗三五匹,衣绫三

五匹,春秋绢一百二匹,绵百两。统二年,定制,兄弟及封一字

者为王,给品俸,宗室封字王者三品俸之。天二年,三师、

臣以有以一而兼数者,及亲王食禄而复他事者,前此并以俸,

宜从高,其职之俸不重给。至大定十六年,诏有一而兼数,其兼

得罪不能免,而无廪可乎。以职务简定为数,给职之俸。从一品:

左右相、都帅、枢使、郡、开府同,钱二百贯,曲米各三十

石,秋衣罗各三十,绢各百匹,五百两。平章政,钱粟百九十

石,米麦各十八称,春罗绫各二五匹,各九十匹,绵百五十

正,钱一百八贯石,米麦各十五称,罗绫上,绢九十匹,绵

两。

二品:宫三师、副元帅、左右丞,钱粟一五十贯。曲米各二十

称石,春罗秋各二十匹,绢八十匹,绵三百十两。二品:粟一百

十贯,曲米各二十石,春秋绫各十匹,各七十匹,绵百两。

判大正,钱一百二贯石,米麦各八称石,春罗秋各十八,绢各

十匹,绵二百十两。

正三品:钱粟七贯石,米麦各六称石,春罗秋各十二,绢各

,绵二两。外,钱粟百贯石,曲米麦十五称,绢各十匹,

,公田十顷。军使、讨使、使,钱八十贯,曲米十三称

三十五,绵百十两,田二十顷。都、府尹,钱粟七贯石,

二称石,绢各三匹,绵四十两。天德二,省奏:“职官田岁入数,

此百姓随公宇输,而或贪冒,多取以民。宜之官仓,均定其,与

俸随给。”从三:钱粟十贯石,曲米麦十四称,春秋罗绫各匹,

各五十,绵百十两。官,钱六十贯,曲米各十称,绢各十五

,绵一二十两,公田二一顷。统元年月,诏官、职至三品致仕

,俸禄、傔人,给其半。

正四:钱粟十五贯,曲米各十二石,春衣罗绫八匹,各四

匹,绵百五十。外官,钱粟四五贯石。副统军,钱粟五贯石,各二

二匹,八十两,职田十顷。余下:曲麦各八石,绢二十匹,绵七

两,公十五顷,许带酒十瓶、三石。四品:粟四十石,曲米各

称石,秋罗绫六匹,各三十,绵一三十两。外官,粟四十石,

米麦各称石,各十八,绵六两,公十四顷。猛安,粟四十贯石,

余皆无。乌鲁古使,同,职田。定二十,诏猛谋克俸,令运折支银

绢。省议:“估粟折,各路司储积寡不均,宜令依支请牛税粟。

如遇凶尽贷与,其俸于钱多府支放,钱少则银绢亦晚也。”从之。

正五品:钱粟三五贯石,曲米麦八称石,春秋衣绫各五,绢各

,绵一两。外,刺史、知军、使、钱三十五石,曲麦各六石,

各十七,绵五五两,田十三。余官,钱粟三贯石,米麦同,绢

十六匹,绵五十,职田顷。从品:钱三十贯,曲米六称石,春秋

绫各五,绢各十匹,八十两。外官,粟二十贯石,米麦各称石,

绢各十,绵四两,公七顷。克,钱二十贯,余皆。乔家族都钤

辖,无田。

六品:粟二十贯石,五石,各十七,绵七两。外与从六

粟二十石,曲麦三称,绢各匹,绵十两,田六顷。从六品:钱

十二贯,麦五,春秋各十五,绵六两。乌古副使,同,无田。

七品:粟二十贯石,四石,绢各一二匹,五十五。外官,

诸同州军、转运判、诸府推、诸节判、诸察判、京县令、诸剧县

南京京、规措河官、都巡检、诸酒曲税副、正将、粟一十

石,曲米麦二称石,春秋衣各七匹,绵二十两。诸属令、府军都挥,

同上,职田。关使,粟一十贯石,米麦各称石,绢各六,绵

十两,职田。七品:粟一十贯石,四石,绢各一匹,绵十两。

外官、军司知,钱粟十七贯,麦四,衣绢一十匹,绵五十。诸镇

军都指使,钱一十八石,曲麦各二石,衣各七匹,绵二十两。诸

招讨司事官、县令、警巡副、京兆府监管勾、五品盐使司判、部秃里、

同提上京皇司、同举南京城所、河都巡官、诸税榷场使,钱粟

十七石,曲麦各二石,衣各七匹,绵二十两,职五顷。安关使,

诸知城堡寨,钱粟一五贯石,曲米麦一称石,衣绢各匹,绵十两,

田四

品:朝,钱粟十五贯,麦三,衣绢八匹,四十五。外官,

市令、诸录事、诸防御、赤县、诸剧丞、崇埽都巡官、诸税使、

使、场副、都巡检,钱粟一五贯石,曲米麦一称石,衣绢各匹,绵

十两,职田四。乌鲁判官,同上,职田。察司知、大兴知事、

讨司事、诸都巡检使,钱粟十三贯,曲米各一称,衣绢六匹,

二十,职田顷。诸属丞,同上,职田。节镇以司狱、副将,

粟一三贯石,衣绢各匹,绵十两,田二顷。南京京所管勾、京府诸

使管、河桥关渡讥官、同园管勾、南京皇使、通仓使,粟一十

贯石,衣绢各匹,绵十两。镇诸司使、中运柴炭场使,钱粟十贯石,

衣绢二匹,八两。八品:官,钱一十三石,麦石,衣各七匹,

绵四两。外,南京钞库使、诸统军察司知,钱粟十三贯,麦三

各七匹,绵四十。诸州判官、京县丞、诸次剧丞、诸品盐司官、

运司管,永丰广备库副使、左右贮院木使,钱一十三石,曲麦各

称石,绢各六,绵二两,职三顷。麽忽、移里堇,钱粟一三贯

,麦二,衣绢五匹,一十五,职田顷。

九品:官,钱一十二石,麦石,衣各六匹,绵三十两。外

交钞库,钱粟十二贯,麦二,衣绢匹,绵十五两。诸警巡官,

粟一十贯石,米麦各称石,绢六匹,绵一十,职田顷。诸丞、

酒税副使,钱粟十二贯,麦一五斗,绢各五,绵一七两,田三

。市丞、诸司候、诸主簿、诸录判、诸县尉、散巡河、黄河物料场,钱

一十二石,麦石,衣各三匹,绵一十,职田顷。管泗州排兼巡

、副都检、诸检,俸同上,无麦及田。诸场管勾、左右别院木

副、永广备库,钱粟十二贯,衣绢三匹,一十两,职田二。诸

将、队,钱粟十二贯,麦一,衣绢三匹,一十两,职田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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