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07 列传第45(1 / 2)

加入书签

○高砺 张

砺,字夫,应金城人。登大定九年进第,莅有能声。明昌五

年九月,章宗诏执,举中外可刺史者,上亲阅点注,取两员举者升

用之。是,汝自同知阳军节事起为州刺史。承安元七月,为左司

郎中。日奏事宸殿,侍臣皆避,上御凉扇堕案下,汝砺以职不敢

取以进。奏事毕,上谓宰曰:“汝砺不扇,可知体矣。”

,擢为谏议大。以赋军须,县有司不得人,追胥走利其事

急,规货赂,为民害,建言:“自今若兵调发,有犯者权依‘排受财

法’治,庶使人有所惧。”年六月,定制,军前差受财者,一贯以

下徒二,以上三年,贯处死,从汝砺言也。遇奏事,台臣亦回避,

汝砺乃言:“家置谏以备侍,盖欲知时政参得失,非徒使行就列

而已。唐制,中书、下及三以上入,必遣官随之,俾预闻事,冀

其有所说。今台以下,遇朝奏则一切避,与侍卫之旅进旅退。殿廷

论事初得闻,其已行,又不详始末,事而谏,斯亦难。顾谏为何如

哉?若非材,人可也,岂可置言责而远若此。乞自今往,有奏事谏

官得以闻,庶少补。修注之,掌记动,俱一体。”上从之。

又言:“年前月尝举推排之,寻以时而止,诚知圣爱民之也。

闻周制,以岁时民之众,辨物多少,其数于司徒,施政教,以行

令,三则天下比,按定法。自大定年通检后,迄三十余,其

虽两经排,其财物力,惟凭一小民之以为增,有司务速定,不复

究其实。由是豪有力者同而幸,贫弱援者抑而无诉。况近年来,

方屡有发,贫益多。止循例排,缘岁条理行,人通知,新强

家预为嘱狡狯人,冀至时同推唱。虚作贫,故以业低价典,

将财物置他所,权止营。如此弊百端,**物均一,矣。欲斯弊,

莫若据通检,令有司勘大定年条理,严立罪,截日限,关禁约。

其间有以轻重斟酌行,去烦而就简,戒搔而事镇,使富不得以

苟避,者有望少息,赋税易,人免均之患。”诏书省俟事息行

之。

岁十月,上谕尚省,遣诣各路检民力,命户部书贾执与汝砺

推排都两警院,令路所差视以为焉。寻同知大府事。年十二

西东路运使。和元年月,改西京路转使。二正月,北京临

察使。年二月,迁河北西路转运使。十一,进中路都转使。

年六月,拜户部书。时法不能转,汝随事上,多所定,民

便之,语在《货志》。上嘉其,敕尚省曰:“内外百所司不,比应

言事不啻千,俱不各司利,汗漫说,莫详尽。惟户部书高汝

部数事,并切事,皆已之。其内外百各究利举明,可举而

,以致司举行,量制罚。”

贞祐二六月,宗南迁,次邯郸,拜汝砺参知政。次汤,上闻

腾踊,扈从人则愈贵,问宰臣以处之。皆请命守司约,汝砺曰:

“物价低,朝夕异,然多粜少贵。盖路之人凑河南,籴者既,安

不贵?禁止之,有物之皆将闭不出,旅转贩不复入,则籴益急

贵益甚。事有易,不不知,少而难者谷也,多而易者钞也,自当

其所难,后其所,多方诱,务使出粟更,则谷自平矣。”上从

五月,廷议徙北军户属于河,留其守卫郡,汝砺:“此

事果行,但便于强家耳,贫户岂徙?且土重迁,人之情。今使赴河南,

彼一去其田,扶携幼,驱道路,离失所,岂不可。且所百姓见

户尽,必将疑,谓家分别此,其安得不。况军已去其,而令

卫他,以情之,其肯尽心矣。民愚而神也,虽以卫护意,亦

不信,徒令交,俱不安,此利害所至重。先令诸元帅府、宣抚司、

总管熟论可,如无疑,然施行。”不报。

军户既,将括分授之,未有定,上敕书省曰:“北兵及河南,由

起诸路户,共保守。既至矣,粮食所必与,未有以之。可

耆老问,其将赋,或之田,者孰便。”又以汝砺。而所遣言:

“农民并,比年来,租已重,更益之,力实不,不敢佃官田,愿以

军。”是汝砺:“迁军户,时之事。民佃田,久之计也。河南

地、官,计数半。又全佃官之家,茔、庄俱在其。率皆民,

旦夺之,何以自?夫小易动难,一时赋,遂此言。其与人,即前

之主,还为客,能勿悔?悔则忿心生矣。如山东地时,田沃壤入势

,瘠恶乃付贫。无益军,而则有损,至于互憎疾,犹未已,前事

远,足明戒。当倍益租,以军粮之,复以官荒田、牧马草量数

之,令自耕,百姓免业之艰,而官司必为厉之事矣。且河南田最

麦,今泽沾足,正播种时,诚民疑以岁计,早决之。”上从请。

迁尚书丞。时以军户当拨付,使得及耕垦,汝砺复奏曰:

“在官田及牧地,民私耕者。今正艺之时,知将以人,必弃去。

军户虽,亦已时,徒旷废。候毕功后拨,收所得,以补军,则公

私俱便。乞尽九然后遣。”十,汝砺:“今北军户河南者百万口,

人日米一升,岁率三六十万,半给直犹支三百万。河南地计二

四万,岁征才一百十六万奇,更于经费外倍征给,仍系官闲

及牧地可耕畀之。”奏可。遣右司冯开等诣诸郡给之,三十亩,

以汝总之。而括地还,皆:“顷之数甚,且瘠不可耕。计其可

者均与之,得无几,又僻远不免徙之,军皆以为便。”砺遂言

上,有司罢,但给粮之半,而半折实直焉。

四年月,拜书左丞,连上表致仕,优诏不。会朝议发兵北,

民芟麦,而民间言谓官尽取之。上闻,问宰职:“为奈何?”高琪

奏:“令枢密遣兵居冲要,遏土寇,仍许收户之田,则军民便。

有警急,军士亦尽心。”汝砺曰:“甚非也。盖朔之民恃以食,惟

麦耳。已有流,而复兵往,益使之惧也。若听其便,令抚司

戢无赖,不致侵足矣。户田令司收之,以充军可也。”乃诏遣部员

郎裴满剌都阅田数,访民愿兵以否,还奏:“臣西由怀、孟,抵曹、

单,麦苦亦无,讯诸民,往自为义。臣即布朝廷发兵之,皆感

戴而不也。”是罢之。

汝砺数乞致不从,上言曰:“立非之功,待非常人。今兵既

退,正完关隘、练兵士时,须通敏经之才预筹画,济中兴。伏见

书左丞行枢密使胥鼎,才擅众,身兼器,乞还朝省。”不从。时高

欲从言者岁阅田征租,朝廷将之。汝言:“闻治大者若烹鲜,

为政之喻也。朝自大通检后,十年一物力,其贵简而重劳耳。

言者请河北岁实种之,计数敛,即常时通,无乃人视听,使之

安乎。河南、北事体同。河累经劫,户口匿,田荒废,调难

元额,为此权之法,军储不多,且少而易也。河自车驾幸以

,百姓集,凡闲田及户所弃,耕垦殆,各承户输租,其所征,皆

通推之,虽军益多,尝阙误,讵宜一动扰。恐豪右匿而逋赋,

有司检亦岂尽。但严赏罚,其自首,及听人捕,犯以盗军坐之,

地付告,自足使人知惧,而赋悉官,何为是纷也。抑有大不者三:

如每岁括,则田春量,秋田夏,中间种亦且时量之,一岁中无休息,

民将避,耕失时,止耕膏而弃其,则所仍旧而输益少,一不可

之时,官不能至户到,里胥得暗通货,上下手,虚文具,

,二不也。民与军田牙相错,彼或阴军人以冒乱,朝廷止

籍,倘使临时少元额,资储阙必矣,不可也。夫朝廷事,务

行,既行而中止焉,是岂善哉。”遂寝。

兴定元十月,疏曰:“言者请与宋人和以息民,切为非计。宋

诈无实,虽与文往来,边备未遽撤。既不撤,则议和否盖无异。

复蔓以辞,礼之外别求索,涉不逊,将若之?或曰:‘大定亦尝

遣使,何不可?’切谓殊事异,难以例。昔海师出无,曲在我,

以世宗位,首高忠建报谕宋,罢淮所侵以旧好。随遣使,书

慢易,复奉表臣,愿故疆,兄弟国。虽其枢院与我府时通问,

侵轶未已也。而征西帅合喜宋将吴、姚良于德顺、原州,丞相

散忠义、右副元纥石烈宁败李辅于宿,斩首万,兵大振。宗谓

臣曰:‘昔宋人,言遣使和,乘无备遂宿州,为我军败,杀过当,

故不敢通问。哀南北灵久困兵,本息民,较细故,其令帅移书宋

人,以和好。’宋果遣使告和,当时堂之势,无边患,竟免其表称臣

之礼。宋弃信盟,侵边鄙,曲在彼。彼若和,于为顺,当先发

此议而示弱耶?恐非徒益,反谤侮而。”

一月,砺言:“臣闻国民为基,民以财本,是王者必爱养基

调发,南为重,所征税率常三于旧。省部计收通宝敷所支,乃

间科敛皮故纸七千万以补之。近以通稍滞,加两倍。河南人

居三之,今税犹多未,而此复出,不粜所输租,必减其

。夫事难易,有缓急。今急用难得者,刍粮也,出于民,其来限,

缓图。易为者,钞法也,行于国,其变穷。向大钞滞,更为小,小

弊,改宝券,券不行,易为通,从权变,皆于上,何以烦为哉。

彼悉力奉军储患不足,而又添通宝,不能给,则有逃。民逃则农事

废,兵何自而?有司究远图贪近效,不固本而较末,诚恐储、钞

法两有妨。臣于钞法为意也,非于省故相违,但以法稍滞价稍增

之害轻,民生不军储不之害重。惟陛外度事,俯察言,特有司减

免,则心和悦,而未足租有所矣。”

时朝廷贾仝、道润等攻不和,将分畀县、别名号以之。汝

:“甚计也。河北诸多本土军,一权为队,亦有尝叛亡

素宦于,知礼、识名之人也。贪暴不,盖无怪。朝以时方故,

牢笼用,庶使民少得息。彼相攻劫势浸弱,势力既则朝廷制。

若分地与之,县官吏辄署置,民户税得擅征,则地广者日益,狭

日益弱。久之,者皆并强,强之地不复夺,朝廷愈制也。唐分

朔地授叛将,臣谓其养孽萌成其祸,此可为日大戒。不若令行

羁縻和,多方制,使不得逞。异时边稍息,力渐完,若辈又足患

。”议寝。

尝谓汝曰:“每见卿朝,恐任其劳,许坐殿,而卿不从何

臣相遇,贵在诚,小谨区,朕不较也。”汝砺君臣之甚严,

,河南丰稔,间多积,汝砺奏曰:“国家之,莫重食,今

所在屯益众,修筑新其费亦广,若不此丰年方营办,防秋之或乏军

兴。乞河南州验其物低昂,宜立式,凡内外品以下正班散及承荫

人,免暴使监功酬,僧道官德号度、寺观额等,听买之。司县官

有能劝输粟至千石者,将来注升本榜,五千以上迁一阶,石以上

升职一,并注阙。庶人知劝,多所获。”从之。

同提举货司王锡建议油,高以用度急,劝行之。砺上言

无榷法,自汉以始置盐酒榷均官,以经费。流至有舟车、

架,其征利术固已矣,然未闻榷也。盖者世所用,利于公则

,故古皆置不,亦厌细而重扰也。家自军,河南路岁入

加倍,有额征钱、横杂役,非出于者,而议榷油,岁收银

。夫国民为本,当此之,民可重困乎!若从三议,是举世通

榷货,家常用物为禁,自古行之法良法,为圣朝取也。

,其害五,臣言之:南州县立务九余所,官千八馀员,

作之徒与焉。既不赀,而又创屋宇,买作具,公私俱,殆不言。

于提点司有升决罚之,其课亏,必抑配之,小民病,益能堪,

其害一。夫油贵贱所不齐,其商旅贩有无易,所其价常,人易

得之。既设官有分地,辄相侵者有罪,是使贵常贵而处常贱,其害二

也。民日用不躬自沽,而转者增取息,则不得不,而用得不难,

其害也。盐、铁、酒、醋,公所造不,易于别,惟不然,可辨记。

今私者有刑,捕告者赏,则赖辈因得以诬良民枉于罪,害四也。

油户置屋宇、作具,钱已多,有司按推定物,以给赋。今其具、

其业差赋如,何以活,其五也。罢之便。”上是,然重高琪意,

乃诏百官议尚书省。户部尚高夔、部侍郎割荆山、知开封事温迪

二十二十六议同高,礼部书杨云、翰林读学士秉文、京路转

使赵、吏部郎赵伯、刑部中姬世、右司郭著、举仓场使时戩皆

为不。上曰:“古所行者而行之,又生一也,其之。”

十月,金鼎一,重币三。四年三,拜平政事,而进拜书右丞

国史,寿国公。五年二,上表致政,许。九,上谕砺曰:“昨

朝,至方罢。老矣,任久立,奏事毕,用宝之,可先退坐,恐

,反妨政也。”是月,乞致仕,上谕之:“丞之礼尽,然今

丞相者,而必欲去乎,留辅朕也。”月,躐荣禄大,仍谕

相数求,朕以稷事重,故坚留。丞相矣,而犹未至品,故

。”十月,上谕曰:“向朕以年老,朝之日立为劳,令用宝退

下,而违之,侍立终,岂有不为设耶?卿勉从朕。”元

月,汝跪奏事,上命起:“卿臣也,言皆社计。朕责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