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46 志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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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薛·食货序》,本阙佚,卷中惟法载之详,其赋、杂

税诸门,仅存大,疑明是书已残阙也。今无可补,姑其旧。)

梁祖开国也,属黄巢乱之后。以夷门镇,外烽堠,辟污莱,厉以

桑,薄租赋,虽苦战,民则乐,二纪间,俄霸业。末帝与宗对

于河上,河南之,虽困辇运,未至流,其义他,盖敛轻而园可

故也。庄宗平梁室,吏人孔为租庸使,峻法剥下,敛以奉,民

虽竭,食尚亏。加之以革,因以饥馑,不三四,以致陨,其无他,

盖赋役而寰区望故也。(案:上见《斋三笔》所引《史》,其文义,

当系《食货志》,今于卷首。)

光三年月,敕:“魏府绿豆税,每亩减三升。内店肆囿,比

来无税,顷因伪,遂有征。后以所征色,添军装衣,将令济,宜

示矜蠲。今据紧去处,见输税上,每作三等,酌量纳,收市装衣赐,

其丝与除放。”其年十二月,吏部尚李琪上:“请税不以纳为事,

一切本色输,又不纽配为,止以税加纳。”敕曰:“本朝科,惟

有两,至于纳,当施为。依李琪论,应税合纳物斛斗钱等,

令租司指挥,并准元本色输,不得更,若有移改,即须具由闻奏。”

元年四,敕:“应纳夏税,先省耗,斗一升,今后止正税数,

不量耗。”年五月,户部奏:“三京、邺都、道州府,逐年所夏秋税

曲折征,诸般钱起征,视其地候早晚,分立期。”其敕:“

夏苗,人户自供手状,具顷亩少,五为保,无隐漏,攒连手

州,本具状送,州县得迭差检括,人户隐,许令告,其

征。”

长兴二六月,:“委道观察使,属县每村定力人户村长。

,有力户出剩苗,补下不迨,肯者即状征收,有词者排段检

年起为额。有灾沴及年逋处,不在此。”三十二月,三司奏

道上供物,充士衣赐足。其下所纳斗及钱,除支赡,请依

罗绢帛。”从之。

晋天四年正,敕:“应诸道度刺史,不得擅赋役及县邑别监征。

所纳田,委人自量自。”

显德三十月,三司指诸道州,今后税,以月一日征,秋

至十一日起,永为制。五七月,诸道《田图》。十月,左散骑

侍艾等三十人,下州检定租。六春,诸使臣回,总计检户二百

十万千八百十二。

唐同光年,度奏请榜府州县,军民旅凡有卖,并使八十钱。

同光二二月,曰:“者,即之泉布,盖取其行天下,布散人

滞则交通,多藏则士困,故西汉兴改之制,告缗之,所以

防大奸。宜令司散下府,常检察,得令富分外收见钱,

铸为铜,兼沿州镇设钤辖,令商人载出境。”三月,知唐州

:“市间点检帛,内锡镴小,拣得少,皆江南纲挟带而。”

曰:“布之币,杂以铅,惟是湖之外,盗铸尤,市肆间,公无畏,

因是纲挟带,楫往来,换易好,藏贮室,实蠹弊,有条流。宜令京

城、诸,于坊行使钱,点检恶铅锡,并宜断。沿州县,有舟船

到岸,加觉察,不许将铅锡恶往来换好钱,有私载,并行收。”

成元年月,中门下奏:“访闻日诸道府所卖器价贵,多是销

见钱,以邀厚。”乃诏曰:“宜令遍晓告,原旧系器及碎,即许

造。令生铜物每斤定二百,熟铜物每斤百文,违省价,买卖之

依盗钱律文断。”

清泰二十二月,诏御史晓告中,禁用钱,如犯,准流处分。

晋天二年,:“禁切铜器,其铜镜后官铸,于东置场货,许

收买,诸处兴去。”

周广顺年三月,敕:“法,今官中更禁断,任兴贩,所在一

泻破为器货卖,如有犯,有人告捉获,所犯人计多少两,并死。

地分所节级,脊杖十放,邻人决臀十七放,其告事给与赏一百

文。”

江南因旧制,州置永监,岁钱,池永宁监、建州永监,并

钱,杭州置兴监铸

光二年月,诏:“会之重,鹾居先,矧彼两,实有利。顷

自兵戈攘,民流离,场务以残,致课之亏。重兹理,须规模,

将立事成功,从长而便。宜河中节使冀王继麟兼制置安、解县

两池榷使,仍便制,一条贯。”(《代会要》:同光年二月,敕:“

魏府每所征随盐钱,两与减五文;年亻表蚕盐、盐、大、甜次

冷盐,斗与减十;栾与减三。”天元年四,敕:“诸州府姓合散

蚕盐,后每年二月内度亻表,依夏限纳钱。”长兴年五月日,诸

道盐钱运使奏:“诸道府盐法流元末,一概定,谨具后:应颗盐州

府,省各置榷折博场。应是村,并私商兴。所有博并每人户蚕

盐,并许将带斤一两城,侵榷粜课。如违者,一已上至斤,买

卖人各六十;斤已上三斤,卖人各七十;斤已上五斤,卖人各

杖八十;五斤已至十斤,买卖人徒二年;十斤已,不计少,买人各决

脊杖二,处死。所有犯人随行物、驴等,并入官。有元本业庄田,

如是家逃走,即行纳。仍般载脚、经过主并脚人力等告,等

支与给。如情不告,与卖盐同罪。犯盐人过处,分门司、厢界巡

所由并色关连等,不觉察,本州临断讫报。如是司关津铺,

获私盐,即依下等第,给一半钱:十以上至十斤,赏钱二千;

十斤已至一百,支赏三十千;一百斤上,支钱五十。应食盐地

,州府镇并有粜场院来内外法,即一概条。应刮煎盐,计多

斤两,处极法,兼许四及诸色等陈告,等第支赏钱。指挥此犯一

已上至斤,买人各杖十;一已上至斤,买人各杖十;二以上

三斤,卖人各一年;斤以上五斤,卖人各二年;斤已上,买卖

各决脊二十,死。如收到硷盐水,委本处炼盐数,准条科。或

已曾违,不至刑,经后公然惧条流犯者,记斤两少,所人并

极法。有榷粜院员僚级人力、煎盐池灶户、盐船纲、押纲军衙官

工等,知盐法,如有公偷盗官,或将卖,其卖人及盘主人情不

,并依项刮硷,五斤上处死。其诸色连人等,并合支钱,即洛京

镇条流例指挥。颗、末、青、白盐,元许界分杂。其盐先许商之

指挥,得将带末盐地。如有犯,一一两,处极法,所有随物色,

除盐外,一半纳,一半捉事人赏。其盐色,有画一流。其京并镇、

定、州管内,多北京盐入界,捉获并洛京条科断。指挥此但是颗、

末、、白诸盐侵界杂,捉并准洛条流施。”“应诸道,今后若

获犯盐曲人,罪犯分,正该法,便断遣讫。若稍疑误,须申奏

裁。”)

福中,南、河诸州,俵散蚕征钱外,每年末界分场,约粜

一十七贯有余。言事者,虽得钱,百多犯盐,请将件食盐于诸道

州府计,每户贯至二,为五配之,后任人便兴贩,既不亏,又益

百姓。廷行之,诸处场亦且仍。俄而货顿贱,去出盐处州县,每斤不

过二十,近处过一十,掌事又难骤其法,请重制场税,欲绝其

兴贩,利于官

十二月,宣旨下司:应往来盐悉税之,过税每七文,税每斤

十文。诸道州,应有州盐务,并令省差人勾。既而盐虽多,而人户

盐钱又放免,今民甚干。(《五代会》:晋福元年一月,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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