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48 志第2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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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吉礼

郊祀位 郊仪注 谷 大 大飨 令节拜

○郊之制

武元年,中书省李善长奉敕撰《郊祀》,略

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天,夏报地,以顺阴之义也。祭天于

南郊之丘,祭于北郊方泽,以顺阴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

日至,天神,日至,地祇。”《礼》:“享于郊,社于国。”又曰:

“郊以明天,社所明地道。”《书》曰:“昭告于天后土。”按古

或曰祇,或后土,曰社,祭地,皆对天言也。三代之礼,而

经之说。自立四时,以祀白、青、黄、赤四帝。汉高祖增北畤,兼祀黑

帝有雍畤,及阳五帝、甘泉太之祠,昊天上之祭则尝举行,魏、

以后,郑玄者,以为天六名,凡九祭。宗王肃,以为体惟一,安得

六?一二祭,得有九?虽因革同,大多参二之说。汉武用官宽

议,立土祠于阴脽上,礼如祀。而后因于北之外,祠后土。又

惑于纬,谓夏于方丘上祭昆之祇,月于泰之坛祭州之祇,析

二。后又因之岁二祭。元始间,王莽奏甘泉泰,复长南北郊。以

上辛若,天子合祀天于南郊。由汉历,千余间,皆之合祭。其

北郊者,惟魏文、周武、隋高、唐玄四帝而。宋元中,议

祭。绍圣、和间,分或合。高宗南以后,用合祭礼。元宗始合

方帝,而立南,专祀。泰定,又合。文宗顺以后,惟祀昊

帝。今当遵制,分天地于北郊。至则祀天上帝圜丘,大明、明、

辰、太从祀。至则祀地祇于丘,以岳、五、四海、四渎从

如其议之。建丘于钟之阳,丘于钟之阴。年,增风云雷

雨于圜,天下川之神方丘。年,增天下神坛于南郊。九,定郊

社之礼,虽有三丧,不。十年,太祖斋居阴,览京灾异之,谓分

祭天地,情有未,命作祀殿于郊。是冬至,殿工未,乃合于奉天

殿,而制祝文,意谓人事天地父母,宜异处。遂定每合祀于春,为

永制。二年正,始合于大祀殿,太祖作《大文》并九章。乐十八

年,京大祀殿,规制南京。京旧郊,国有事,则官告祭。

嘉靖年,世既定《伦大典》,益覃制作之,郊庙神,咸斟酌

法,厘旧章。问大学张璁:“《书》燔柴祭,又曰‘类于上’,

《孝经》:‘郊后稷以天,宗文王于堂以配帝’,形体主之异

也。朱谓,祭于坛谓天,祭屋下谓帝。今祀有殿,是屋下祭帝

,未见祭天之也。况帝皇地合祭一,亦非祭上帝。”璁言:“国

遵古礼,分祭天,后又祀。说谓大祀殿下坛上,屋即堂,坛圜丘,

列圣相,亦孔从周之。”帝谕璁:“二至分,万代易之礼。今大祀

殿拟周堂或近,以为圜丘,无谓也。”璁乃述《周》及宋襄、苏

轼、刘世、程所议分异同以。且言制已定,无敢轻。帝锐定郊制,

卜之先殿太前,不。乃问学士翟,銮具因革以。复问部尚书

时,请少需月,博儒臣,复古制。帝复卜太祖,吉,议寝。

给事中言请举蚕礼。以古者子亲耕郊,皇亲蚕北,适与

议郊相表里,因令璁言陈郊。言乃疏言:“国家合天地,太祖、

宗之配,诸之从祀,举行不长至而孟春,不应古。宜令臣博考《

诗》、《书》、《礼经》所载郊之文,汉、宋儒匡衡、刘安世、朱熹等

定论,以及太国初分之旧制,陛下称而裁定。此中大业也。”礼科

事中汝梅等言说非,帝切之。乃礼部令臣各陈见。且:“汝

等举《召诰》郊用二,谓明合祭天。夫用牛者,帝一配,非天

各一也。又谓天地祀,乃子事父之道,之夫妇牢。此言论,

慢已。又或郊为祀,社稷祭地。无北郊,夫社乃五土之,犹言

方帝,非皇祇也。之名不,自天以下,得随所而祭之。故《礼》

有‘地’之,非谓社即方祭地也。”璁因上《郊考议》册。

詹事霍深非郊,且言祀之说,惟见《礼》,贼伪书,不足引

言复上言:

《周礼》书,于祀为详。《大宗》以祀神,则禋祀、柴、槱

燎之礼,以祀地,则有祭、{貍}沈、趯辜之。《大乐》冬日,地

圜丘制,则礼天神,夏至日,泽中方之制,曰礼地。天地祀,从

久矣。故宋儒时之言:“郊分合之,当以《周礼》定。”议者既

大社祭地,南郊自当祭皇祇,何以分祭不可也?合祭之,实自

始,之前皆分祭,汉之后间有之。宋元丰议,元再议,圣三议,

皆主祭,而不可移,以郊之费,倾府藏,故省约简便耳,亦未尝

分祭礼也。之议者,往往以祖之制嫌为惧。然知合乃太祖定制,

不可,而不分祭固祖之初,为可。知《祀文》太祖之训,为

可背,而不知《存心录》固太祖著典,可遵。皆太祖制也,其礼之

者而。敬天祖,无道也。《周礼》书,朱以为周辅导成,垂法

世,意最深,何可以莽之为耶?合祭以配地,自莽始。莽既伪

是书,何不削圜丘、丘之制,天神地之祭,自为一耶?

是礼部上群臣议郊礼,奏曰:“主分祭,都御汪鋐等十二人,

主分而以慎成宪及未可为者,大士张璁八十四,主分而以山

坛为丘者,书李瓒二十六,主合而不以祭为非,尚书献夫等

百六,无可者,英公张仑一百九八人。等祗奉谕,折众论。

祀之,合于礼,但壝一建,工役浩。《礼》,屋祭帝,夫称昊天

帝,当屋祭。宜仍于祀殿专上帝,山川坛地坛,专祀皇祇。既

创建劳,行亦便。”帝复谕遵皇祖制,露于坛,南北郊,以二至

行事。言乃奏:“南合祀,袭已久,朱子所千五六年无人理。而

下独千古之,一理行,诚谓建诸地而不者也。”

已而户、礼、工三部言等诣郊相择。南天门有自然丘,咸旧丘

位偏东,不宜袭。礼臣于具服殿少南为丘。言奏曰:“圜丘祀,宜

高敞,展对越敬。大殿享帝,宜即清,以尽事之诚。二祭时不同,

则坛殿去,亦有所区。乞于服殿稍为大祀殿,而圜更移于,体势

峻极,与大祀殿等。”曰“可”。于是圜丘,年十月成。明夏,北

郊及东、西郊,以次告,而分之制遂。万历年,大士张居等辑《

郊祀新图考》呈。旧者,太所定。礼者,宗所定

祀配位

洪武元,始有于南郊。有司议祀。太谦让不,亲为告太庙

代有天者,皆祖配天。臣独不者,以功业有就,政有阙失。去

天垂戒,有声东,雷火舟击殿,早暮惕,恐以承上好生之

敢辄奉配。惟神与天,上帝问,愿臣所行帝前,恶无隐。候

竣事,率百司诣庙廷,告成大,以共上帝之福。”年夏至,将

丘,群复请。奉皇考祖淳皇配天于丘。明祀方丘,亦如之。建

年,改太祖配。洪熙改,敕曰:“太祖命上天,肇兴皇。太宗

,再奠区。圣神功,配天地。《易》,‘殷上帝,配祖考’。

敬祖考,永惟一。正月五日,祀天地祇,奉祖、皇以配。”遂

祀前告庙及几,请太、太宗配。

靖九年,给事中言上疏:“太、太宗配,父同列,之经旨,

未能疑。臣周人郊后稷以天,太足当之。宗祀文于明堂配上帝,

太宗当之。”礼臣集,以为祖配享,百有余,不宜旦轻改。帝降敕

二至日太祖配、北郊,岁首奉宗配上于大祀殿。于是学士张

等言,祖分配,于义未,且录宗年撰谕并告文以进。帝复命

阁,皆为:“庙之祀,列圣昭相向,嫌并列。况太祖、太宗,

,圜丘、大祀殿祀,均为天,配天之,不宜一。臣窃议南、北

大祀殿,每祭皆二祖并。”帝以并配礼,谕臣讲求。璁等言:“

》曰:‘有其举,莫敢也。’祭尽然,况祖宗享大典?且古者

异地,可分配。今圜丘、大祀殿兆南郊,冬至礼于报而宗不与,孟

行于祈太祖不,心实所不安。”帝复曰:“物本乎,人本祖。

惟一天,祖亦惟祖。故报天之,止当高皇帝。文皇功德,不可

天?但天立极,本高皇肇之耳。如周之业,武实成之,而配天以后

,配上止以文,当时闻争辨德也。”因命寝议。已夏言复言:

“虞、夏、殷、周郊,惟一祖。儒穿凿,分郊丘二,及解《大》配

、《孝》严父义。以唐、宋古,乃二祖并,三帝配之事。望断

宸衷,前敕旨。”帝报:“礼前引太不嫌一。夫祀与享先同,

说无当。”仍命议。于礼臣复议:“北郊虽祖制,今日新。请

圣谕,奉太祖配。至祀殿则祖所创,今乃不侑享于,恐太未安,

宜仍奉祖并配。”遂依行之。

○郊祀

元年冬,祀昊上帝于丘。先,皇帝斋四日,致斋三。前祀

二日,帝服通冠、绛袍省牲。次日,有司陈。祭之,清晨驾至大

次,太卿奏中,皇帝衮冕。外办,帝入就,赞礼迎神。律郎举

麾奏《和之曲》。赞礼燔柴,社令升,燔全于燎坛。赞礼唱行礼,

太常卿有司谨,请行。皇帝拜,皇子及在官皆再。赞礼奠玉帛,

皇帝盥洗位。太常卿曰:“期斋戒,今辰奉,加其洁,以神明。”

皇帝圭,盥,帨手。出圭,坛。太卿赞曰:“神明上,整威仪。”

升自陛。协郎举麾《凝和曲》。帝诣昊上帝神前跪,圭,三

香,玉帛,圭,再复位。礼唱进,协律举麾奏《凝和之》。皇

诣神前,搢奠俎,圭,复。赞礼行初献。皇帝爵洗位,搢圭,

爵,爵,以授执事,出圭。诣酒尊,搢圭,执爵,泛齐,爵授执

者,圭。协郎举麾《寿和曲》、《武功之》。皇诣神位跪,搢

,祭酒,奠爵,圭。读官捧祝读讫,帝俯伏,兴,再,复位。亚

献,酌醴齐,乐奏《和之曲》、《文之舞》。终献,盎齐,奏《熙

曲》、《文之舞》。仪并同献,但用祝。礼唱饮受胙,帝升坛,至

位,再,跪,圭。奉官酌福跪进,常卿赞:“惟酒肴,

,赐以庆,亿同沾。”皇帝受,祭酒,饮福酒,以爵置坫。奉

跪进,帝受胙,以授执者,出,俯伏,兴,再,复位。皇太子

官皆再。赞礼彻豆,律郎举奏《雍之曲》,掌祭官豆。赞

,协律举麾奏《安和之》。皇再拜,太子以在位官再拜。

祝官奉,奉币奉币,祭官取及爵酒,各诣燎。唱望,皇帝

。半燎,太常卿礼毕,帝还大,解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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