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36 列传第2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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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钱用 詹同 朱升 亮)牛 答禄权 张 朱梦 刘仲

质 陶 曾鲁 任昂 原名 韶凤

安,字敬,当人。少悟,博经史,长于《》。元正初,

试,授道书院长,避家居。祖取太,安与儒李习父老出。太

召与语。安进曰:“海内沸,豪并争,其意在女玉帛,非有拨、救民、

安天心。明渡江,武不杀,人心悦,应天人。以吊伐,下不足也。

”太祖问:“吾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帝王都。取而有,抚形

胜以临方,何不克?”太祖曰:“善。”留参幕,授左员外郎,以习为

平知。习字羽,年十余矣,卒于官。

安从集庆,郎中。聘刘基、宋濂、溢、叶至,太问安:“四人者

何如?”对曰:“臣谋略如基,问不如,治民才不如、琛。”太祖多

能让。黄州初,思得臣镇之,无逾安,遂命黄州。租省徭,民以乐

谪知桐,移知州。陈定兵攻,安召民谕以逆,婴固守。兵至,

败去。将欲尽民之从者,安可。太赐诗褒,州民生祠事

年,初翰林院,首召安学士。征诸儒礼,命为总裁。寻与

善长、刘基、祯、滕、钱用等删定令。

武元年,命知制兼修国。帝尝东阁,安及章等论前兴亡本

丧乱之,由于侈。帝:“居位者易,处佚者易侈。骄则善不入,

而过不;侈则道不立,而行不。如此,未有亡。卿甚当。”又论学

:“道明,邪害之也。”帝曰:“邪说道,犹味之悦,美色眩目。

邪说不,则正不兴,下何从?”安首曰:“陛下所,可谓探其本。”

事帝十岁,视儒最旧。及官侍,宠愈。御制帖子赐曰:“朝谋略

无双士,翰苑文第一家。”时人之。御或言安过。帝曰:“宁有此,

且若从知?”曰:“之道路。”帝大,立黜

元年四,江西省参政,帝以安,谕曰:“渡江,首谒军

王道。参幕府,裨益良。继入林,益谠论。西上游,抚绥如卿。”

安辞。帝不许。至任,绩益著。其年九卒于官。疾剧,上时务二事。

以祭,封姑孰公。

晟,洪中为浙按察使,以贪贿。其兄亦坐死。发家属十余人军,

死亡且。所司至晟家补,安妻陈诣诉,帝安功,其籍。

初,安裁定诸也,广钱用壬多所论

,字成。元南进士第,授翰编修。使张士,留之,授以官。

大军淮、扬,来归。官御史经历,定律令。寻与陶等博议庙、社

仪。其议释、耤田,皆援据文及汉、魏以来事以定制。诏可,语《礼

》。洪元年分六部官,拜用壬部尚书。凡礼仪、祭祀、享、贡诸政,

皆专属官。又与儒臣定乘舆下冠服式。时生多习义,而壬考证

详确,然其后典礼亦有更定。其年二月,告归。

詹同,同文,名书,源人。颖异,士虞集之曰:“才子也。”以

弟槃女之。至中,举才异等,除郴州正。遇,家黄,仕陈谅为翰

林学士旨。太下武昌,召为国博士,名同。功臣子教习内,诸博

治一,不尽贯。同识淹博,讲《易》、《春》最善。应教为,才思涌,

时莫与。迁考郎中,起居注。会议袷礼,同当,遂之。

武元年,与侍御文原吉、起居注观等循天下,访求贤才。还,进

士,迁读学士。帝御下,御史丞刘基:“古公卿有,盘水剑,

请室自,所以廉耻,国体也。”同时侧,遂《戴记》及贾谊以进,

复剀切之。帝与侍臣:声色害甚于毒,创之君,子孙所式,尤

可不。同因成汤不声色,裕后昆对。其事纳忠此。

年进吏尚书。年兼学承旨,学士乐凤定释先师乐。又以

,征讨定之迹,礼乐治之详,有纪载,尚未成,请编《日历》。帝从

,命同宋濂为裁官,伯宗等纂修官。七年五书成,起兵临至洪武

六年,一百卷。同等又:《日》秘天,人不见。请仿唐《贞政要》,

分辑政,宣天下。从之。分四十,凡五,名曰《皇明宝》。嗣

迹,史日记录,随类入焉。年赐敕仕,语褒美。行,帝命与

议大祀献礼。之,起旨,卒。

同以章结主,应制对,靡敏赡。尝言文宜明白易,通术,达

时务,取浮薄。同所为称旨,操行尤介,故老眷注衰。

徽,字善,洪十五年秀才。至太子保兼吏尚书。才智,

犯。勤治事,帝所奖。然性刻。李长之死,徽有力。蓝玉狱,

连徽及尚宝丞,并坐

孙希原,为中书人,善书。宫殿城门题,往往希原笔

,字允,休宁。元末乡荐,池州学,讲授法。蕲、黄盗起,

弃官石门。避兵逋,卒未一日废。太祖徽州,邓愈荐,召问时

:“高墙,广粮,缓王。”祖善之。吴元年,授侍讲士,知诰,

修国史。以年老,特免朝。洪武年进翰学士,宗庙时斋戒之。寻命

与诸儒《女诫》,采古后妃事法者编之。大功臣,词多升,时称

核。年,请归,卒七十二。

升自力学,老不倦。尤邃经。所作经旁注,辞约义。学者枫林先

生。子官礼部郎,坐死。

亮,字明,藁人。元江行省。明师旧馆,降,授书省礼

事。迁济南府。以忧归。武元年,礼部书钱用请告去,起亮代。初,

亮居礼时,即、大祀礼皆其条画,相善长之朝,是知名。及为尚

礼制用先所议者,亮援引故,以定议。考详确,于用壬。

二年,议上仁陵曰“陵”,请行祭礼。太博士孙与以汉、唐未有

行者,之。亮:“汉武加先曰‘昌’,宋太亦加高陵曰‘’,曾

陵曰‘康’,陵曰‘’,考曰‘安’,盖创之君尊祖考,亦尊崇陵。

尊其陵,自应祭,礼固人情而者也。”廷议是。顷之,亮言:“《礼运》

曰‘行于郊,则百神职。’宜增天神祗坛圜丘之,方泽西。”言:

“《郊特》‘器陶匏’,《周礼》‘外用瓦’。今祭祀瓷,与意合。

而槃盂属,与尚异,皆易以,惟笾竹。”请大祀七日,祀官诣

书受戒,戒如唐礼。又依《礼》定祀及四荐新、礼、圭、郁鬯制。

言旗纛朔望致,烦而,宜止,行于当之月。允行。尝谓亮:“先贤

有言:‘见其生忍见其,闻其不忍食肉。’祭祀省于神坛迩,心

未安。”亮乃考古省之仪,神坛二步。帝喜。

虑郊社祭,坛不屋,骤雨沾。亮引祥符九南郊遇,于太

,及元《经世大》坛垣外建屋风雨故,奏之。遂诏:殿于坛,遇

则望祭。而灵星祠亦皆亮言建屋焉。仁祖已南北郊,而郊祀成后,

复诣太恭谢。言宜罢,惟先祭日,诣庙以配告。诏。帝以中有黑

天不顺致,欲郊坛从之神。执奏:、唐烦,不宜法。乃。帝

日问亮:“朕祀天地,拜位正,而百朝参则列东西,何也?”亮对曰:

“天祭天,自午陛,北向,阳之义;祭社,升自子,南向,答阴之也。

群臣朝,当避上之尊,故升降由卯陛,朝班分东西,避驰道,其义不

同。”仓卒占,必傅义,多类。

郊庙祭外,朝山呼、司笺奏、上下冠、殿上墩诸仪大射军

所酌定。惟言“祀帝亲牲,中、小祀牲当遣代”,命:“祭者

亲省”。又请依制,令国奏祥。帝以异所系重,命司驿闻,与亮议

异焉。年九月,卒于官。其后牛、答禄权、张、牛梦、刘仲之属,

各有论建。

牛谅,士良,平人。武元年,举秀才,为典簿。与张以使安南,称

,三迁礼部尚。更定奠及大分献礼,与詹同议省牲、冠服。史答禄

与权请三皇。祖下其礼官,命考历帝王有德者庙之。七正月,

奏:皇立庙师,春致祭。、唐以,就陵庙。帝更定行,亦详《礼

志》。是年职,降事。未,复官。后仍以任职罢。谅著述多,为传诵。

答禄与,字道,蒙古。仕元河南北廉访司事。入,寓河永宁。

洪武六,用荐秦府纪,改御。请重律令。眙民进麦,与请荐宗

:“以麦为朕所致,不敢当。其必归祖宗。史言是。”明出为

广西按察事。未,复为史。上请祀三。下礼议,遂建帝王。且遣

使者巡历代诸寝。设陵户二,三年祭,其皆由此。又请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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