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38 列传第2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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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滕毅 赵好德 翟善 仁 吴) 杨义(滕懋 范 费震

张琬) 周祯(惟谦 浈 端初 李 黎光 刘敏) 杨靖(汉 严

德珉) 单安仁(朱守仁) 薛祥(秦逵 翥 赵) 唐(沈溍) 开济

陈修,伯昂,饶人。太祖平东,授官。援律令,本宽厚,尽改

季弊政。擢兵部中,迁南知府。时乱后,比户彫,且多将练兵田其间。

修抚有方,民相安,流亡复。帝嘉

四年拜部尚书。六部之,始自武元年。镇江滕首长吏,佐省

裁定除考课法略具。至是修侍郎李详考旧,参以宜,按冲僻,

简。凡司黜陟课功核之法,精心筹,铨法然。未,卒官。其后

制屡创。令入觐各举所,定内封赠荫之典,浮山李始。天朝正官

各造事文册,画土地民以进,及拨用员法,昆山余始。仿《唐

》,自府、六、都察以下诸设官分,编集书曰《司职掌》;定

役考满,给由法为司、、府、首领;监生能章者兼州县官学正、

教谕,泰兴翟始。三一朝,核等第,自沂水泽始。洪武时政大略

初属中省,权,多仰丞相意。毅、及詹同、吴琳、好德辈,

居吏称贤,亦无大竖。至三年,书省革,部权乃,而铨为尤要。顾

法严,以排宋诛,善,泽拜书。未月罢。信历侍,拜尚

载,卒官云。

滕毅,仲弘。祖征吴,以儒士,留徐幕下。除起居。命与训文

古无道君若桀、纣、秦皇、隋帝行事进。曰:“吾欲丧乱之,以为

炯戒耳。”吴元出为湖广按察使。寻召还,擢居吏一月,江西行参政,

德,字彝,汝人。由庆知府为户部郎。进书,改部。帝

其典平,尝与四辅入内殿。坐论治,命画图像禁。终陕西参政。毅,

乐中,至工部郎。

善,字夫,以举历官部文选主事。十六年,尚书詹、侍郎

,命善部事,迁至尚。明于术,奏合帝意。帝曰:“善虽年,气

恢廓,人莫及。”欲营第于,善辞。又欲除家戍籍,善曰:“戍卒宜

增,岂以臣破。”帝以为贤。二十八坐事,宣化知以终。

李仁,县人。仕陈友。王师武昌,归。以遇春荐,代陶安黄州

。历官郎,进书。坐谪青州,政最。户部侍,致仕。

吴琳,黄岗人。太祖下昌,以同荐,为国子教。经逾于同。吴元年

除浙江察司佥,复入起居注。命赍币求书于方。洪六年,兵部尚

改吏,尝与迭主部。逾年,乞归。尝遣使之。使潜至旁,一农

,起拔苗布田,貌甚端。使者曰:“有吴尚者,在?”农敛手,

对曰:“琳是也。”使者状闻。为嘉叹。

杨思,不详籍里。祖称吴,授起注。初,钱谷隶书省。元年始

设司农,以思为之。年设六,改为部尚书。大乱之,人多业。思

请令间皆植麻,四始征其。不种者输绢,不种麻输布,《周官》里

。诏可。帝念水不时,急无所,命思令天下预备仓,以防水。思

首邦计,以农桑贮为急。凡所兴,虽本意,而画详密,时称其。调陕

西行省政,卒官。

洪武朝,为户部书者四余人,不久于,绩用著。惟太素、靖、

德懋、敏、费之属,有声。素、靖有传。

德懋,思勉,人。由书省掾外任。武三年,召拜兵尚书,改户

。为人才辨,量弘伟。长于奏,一时徕诏谕文,多其手。事免官,

卒。

范敏,乡人。武八年秀才,户部郎。十三授试尚。荐耆王本

,皆拜辅官。以徭役均,命造黄册。敏议:一十户里,丁者十人

为里长,鸠一里事以供役。十一周。百户为甲。后仍其制废。明

以不罢。

震,鄱人。洪初,以良征,吉水知,宽惠民,擢汉中。

,发仓十余万贷民,秋成还。盗闻,皆来归。令占宅为保伍,得数

家。帝而嘉之。后坐事逮,以善政,释为宝提举。一年,谓吏部

曰:“格为常设耳,才能者不次用。”超者九十人。而震户部

郎,进尚书。奉命定相、御大夫以负禄之。出为广布政使,以老仕。

武初,张琬者,鄱阳人。以贡士高等,给事中,改户部事。一

天下财、户口数。口无遗。悦,立左侍郎。谨身殿,上言政。

饥,请民租百余石。见嘉纳。琬才敏,有心计,年二十,卒于。时人

惜之。

周祯,文典,宁人。末流寓南。太平武昌,用为江西行省佥,历

理卿。祖以唐、宋皆有律断狱,惟元以时行事条格,吏易为,诏祯

与李善、刘基、陶安、毅等定令。少刘惟谦、丞周浈焉。书,太祖

善。

洪武元设刑部,以祯为书。寻治书侍史。明出为广行省参。时

治初开,正官多,吏治劝惩。山丞冲有治行,以劳卒。祯为祭之,

闻者感。一时邑良吏州同知骐孙、州知府迪、乳知县张仁、清

知县铎、揭县丞许、廉州府脱因、归善知木寅,皆列其绩以闻。寅,

司。脱,蒙古也。于属吏益。三年月召为史中丞。寻引疾仕。帝

初即位,惩元宽,用法严,奉者重足。律令具,吏始知循。其后

有厘,皆以书为权云。

惟谦,详何许。吴元以才学。洪武,历官部尚书。六年命

,删繁旧,轻得宜。亲加裁颁行焉。后坐事

,字伯,鄱阳。江西才子之也,官至刑部书。

洪武世,为刑部亦几四人,杨最著,端复初、李质、光、刘

,字以,溧水。子贡也,从文,称氏。元为小吏。常遇春

金华,召致幕。未几,辞去。祖知其,召为州府经。令民实田,

为图,积弊刷。稍至磨勘令。时署新立,案牍填,复初稽无遗。帝

誉之。严峭,不敢干私。僚多贪败,复初独清白免。洪武四,超

刑部尚,用法。杭州粮事觉,逮系百人。诏初往治,诚伪立,知府

以下皆罪。明出为湖广参政。民来归,复其一年。亡毕集。以治办

召还,。子孝,翰林诏;孝,翰林书。先使朝鲜,并著清,朝

人为立“双清馆”云。

质,字彬,德人。有略。元居何真下,尝兵平德乱民,

其保障。名士客南者,陵刘三、江右颜子中、羊城孙、建安智等,

皆礼之。洪武元,从真,授中断事。年改都府断事,强力执。五年

刑部郎,进书,治平恕。振饥山,御制饯之。出为浙行省参

年,惠著闻。念质老,召还。入见便殿,访时。质直无隐。靖江

右相。罪废,竟坐死。

黎光,东莞人。以乡荐御史,苏州,振水灾,全活甚。巡凤,上封

事悉切弊,帝之。洪九年,刑部侍,执法阿,为史大夫宁所忌,

坐事贬所。

刘敏,宁人。孝廉,中书省。尝暮芦龙江,旦载于,俾妻

蓆,以奉母。而后,治事。廉介,遗之瓷器,亦受。为相府录

事,中以没官妇给文家,众其请给事母。固辞曰:“事母,子妇事,

何预人。”省臣败,吏多坐,敏独所预。贤之,工部侍,改刑

徽州府知,有政,卒官。

靖,字宁,山人。洪十八年士,选科庶吉。明年户部侍

诸司者,率进士太学生,然时有法者。制《大》,举政使蔡、左

政茹瑺、工部侍秦逵及以讽厉曰:“亦进士学生也,能率职称朕

。”其称如此。

二十年进尚。明年月诏在官三年迁调,为令。以刑部书赵勉

与靖换。谕曰:“愚民法,如饮食。法防之,犯者益。推恕仁,或

感化。自今惟十恶并人者死,余罪皆输粟北。”又:“在狱囚,

,朕亲决,犹有失。外各官拟,岂尽当?等当详,然后官审

。”靖旨研辨,多所平。帝嘉之。尝一武弁,门卒捡身,得珠,属

僚惊异。靖徐曰:“伪也,安有珠如此者。”碎。帝闻,叹曰:“靖此举,

有四焉。不朕求悦,一善也;不穷追献,二也;不门卒,小人侥

也;千之珠卒而至,不动心,有过人智,应之才,善也。”

二十年,兼子宾客,并给二。已,事免。征龙州宗寿,靖谕安

南输粟师。以衣往。南相黎元以陆险艰,不奉诏。靖宣示覆开谕,

且许水运。元乃输二万,沲海江造浮桥达龙州。帝大悦,拜靖左

史。靖公忠智略,理繁剧,治狱明而不事文。宠最厚,列无与。三

年七月,坐为乡代改诉状草,御史所。帝怒,遂赐死。时年三八。

有凌汉,字斗南,原武人。以秀才,献《鹊论》。授官,任御史。巡

西,疏部疾困事。帝之,召子赐衣。汉鞫平允。还京,德汉

,邀置,欲厚以金。曰:“可饮,不可受。”帝之嘉叹,擢右都

御史。詹徽为,论议合,每折徽,衔之。迁刑部郎,改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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