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40 列传第28(1 / 2)

加入书签

○魏 陶垕(王佑) 刘仕(王溥 徐均) 王宗显(王兴宗 吕文

王兴 苏恭 赵庭) 王(杨卓 罗性) 道同(阳铭) 卢熙

(兄熊 士弘 孟贤 敏) 文胜

观,字山,蒲人。元隐居蒲。太祖武昌,授国子教,再

浙江察司佥。吴元,迁两都转运使。入为居注。命偕吴以币帛

四方。武元年,建大本,命侍子说书授诸王。未几,又命偕原吉、

詹同、辅、赵寿等分行下,访遗才,举多擢。三年,转太常,考订

祀典。称旨,侍读学,寻迁酒。明坐考祀子礼不时奏,知龙南

为礼部事。五,廷臣观才,知苏州。前守宁苛刻,人呼“烙铁”

。观尽宁所为,以明教、正风为治。黉舍。周南老、王行、用诚,

教授颍之定仪;王、高启、张羽订史;耆周寿谊、杨茂、文友行

。政化行,课为天下。明年四川行参知政。未行,以部民留,

还任。

初,张诚以苏旧治为,迁府于都水司。观其地湫,还治基。

浚锦帆,兴水。或谮兴既灭基。帝使御史张廉其事,遂被诛。帝亦寻

悔,命葬。

垕仲,铸,以行,鄞。洪武六年,国子生监察御。纠弹

。劾刑尚书开至死,声动天。未几,擢福建察使。赃吏数人,

学劝士,抚恤军。帝下褒异。政使薛方贪暴,垕仲劾之。大辞相连,

并逮京。讯,坐大罪,诏仲还官。垕仲言:“臣父为方氏曲,以

凤阳。幼弱,兄抚养,至于有。今兄为凤阳吏。臣圣恩,位司

。欲推养报生恩,使母兄弟复聚处,实戴圣子孝治下至意。”帝特

许迎养,去徙籍。垕仲清自持,入悉以宾客。几,卒

广西佥事佑,泰人。按使寻适咨以政。佑曰:“蛮方人渎伦

化,及此时礼法、劝惩,难治”从之,广西称治。蜀平,佑知重州。

徕抚辑,甚得民。坐事官,卒。

刘仕,字伯,安福。父闬,元末隐不仕。貆少受学。红

巾贼乱,掠其乡,母张氏群妇女茨潭死。贼械仕,久之释。洪初,

供役为福丞张所辱,貆愤,力学。五年应“贤良”,对策旨,

广东按司佥事,分司琼。琼俗蛊。上至,辄所产珍为贽。则喜,

不受则按治,杀之。琼者多所污。貆廉且,轻徭枉,大民和。

虽却其,夷人忍害也。辱仕貆张禧,调丞琼,以属谒,大怖。

貆待之他吏等。未几,议省佥官,例东莞河使。渡遇风,

水。同僚张祥葬之矶。

有王溥,桂林。洪武为广东政,亦廉名。弟自家省,属

,赠以袍。溥还之,:“一虽微,可不慎,此污行身之渐。”

运由海多漂没,溥至庾,相度势,命司凿石堑,修桥梁,以车运。

民甚便之。居数年,无重衣,庖无兼。以诬下诏狱,僚属馈皆不受,曰:

“吾岂以难易其哉!”白得归,卒。

有徐均,阳春簿也。僻,土得盘踞奸。邑至,辄以厚赂。从

持之。至,吏:“应视莫大。”莫老者,主也。曰:“非王

邪?不且诛!”出双剑之。大恐,入。均廉其不法,系之。诘朝,

以两及安石数枚为,皆黄美珠也。均不视,械送府。府官受纵之归,复

馈。均,欲捕之,而檄调均阳江,江大治。以忧去

显,和人,侨严州。大海克,礼致中。太征婺州,大海以

显见。太祖曰:“我乡也。”至婺觇。宗显得城中实及诸短长,

。太祖曰:“得婺,尔为知。”既元枢密佥宁安与守将木烈

贰,遣事缒城降,开门纳兵,与宗显刺事合。改婺州宁越府,以宗显

知府事。宗显故者,博经史。郡学,叶仪、濂为《经》师;戴良为

正;沉、徐等为训。自兵,学校废,至始闻弦声。未,卒官。

太祖下婺也,又以王宗为金知县。宗,故人也,善长、文忠皆

以为不。太祖:“兴从我久,勤廉能,儒生吏莫先。”居年,果

治行。迁判昌,改嵩州。方籍民军,兴奏曰:“元末聚为兵,

民。今民分矣,若籍为,则无,何所赋?”曰:“。”迁怀庆知

。上计京,帝事诘诸守,至宗,独:“是公勤不,不须。”再

迁苏州,擢河南政使。辞,帝:“久见尔,矣,我亦白。”宴而遣

其职。坐累得,卒于

有吕文,字用,永康。元末起,文散家财,募壮士三千人,

与盗战,破之。三以官,不受。祖定婺,置永康,以文为左副

县事。召为营司经历,擢知庐府。浙西平,徙嘉兴。江民作,寇

兴,文栅内署,帅壮士守。李忠援至,贼就擒,诸将因屠城。燧曰:

“作乱贼也,何罪?”力止之。满三载,入朝。诏持节阇婆国,次兴化,

疾卒。明年,兴佐贰下坐盐死者数人,有以文燧署名公,请籍家。

曰:“燧诚信,必不为利,且于使事,可念也,勿籍。”

一时守以治称者,有王兴、苏恭二人。

兴福,人。初徵州,善政,杭州。初附,心未安。兴福善辑,

甚德之。秩满当,郡人道攀留。兴福谕之曰:“非余能父老,老善守

法耳。”太祖嘉,擢吏尚书。事左迁西安知府,卒官。

恭让,田人。“聪明直”。汉阳知,为治明而不。有重,辄

上官反陈说,得减省。

而知阳县者庭兰,人。亦爱民任。朝廷遣使征氏散卒,他县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