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61 列传第4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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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李昌(萧省) 陈启 应平 林 况钟(朱胜) 陈本

(罗以 莫愚 赵泰) 彭勖(鼎) 时 黄玉 杨(王懋 叶锡

亮) 实 陈 夏寅 陈壮 昺 宋

,南海。初名新,字新。成常独呼“新”,为名,以志新

字。洪中以诸贡入太。授大寺评事,以善决称。

祖即位,改监察史。敢,多所劾。贵震惧,为“冷寒铁”。

京师至以其怖小儿,辄皆奔。巡按建,奏都司卫不得凌州县,

卫官见均礼,武人为戢。改北京。令吏民徒流者北京闲,监禁

拟,复待报,多瘐死。新请从京行部巡按详就遣,免淹滞。从之。

命畿罪人应者许收。帝知,所奏不允。

还朝,擢云南察使。赴,改江。冤系久,新至,曰:“

。”至雪之。,新入,群蚋马头,得死人中,身小木印。新

,知死故布商。密令广布,视文合者鞫之,获诸盗。一日,事,

风吹叶案前,异他树。询左右,独一僧有之。去城远,新意僧人。

树,果妇人尸。鞫实,僧。一暮归,遇劫,金丛祠下,归语其

。旦往金不得,诉于新。新召商讯之,商妻有私。商归,所尚匿

所,闻语,夜之。妻所私皆死。其发奸摘,皆此也。

微服行,忤县。令欲治之,廉使且,系之。新从中询诸

贪污状。告狱吏:“我察使也。”令惊罪,劾之。永十年,西

,通政居任匿以闻,奏之。原吉为任解。命覆视,得蠲振

言。嘉兴贼弘三劫郡,党千人,败官军。新督兵之,列栅诸港

走,追之桃源,絷以献。当是时,周廉使闻天下。

锦衣指挥纪使千户事浙江,攫贿作福。新按治之,遁去。之,

赍文册京,遇户涿州,捕系州。脱走于纲,诬奏新。帝怒,命逮

。旗校锦衣私,在道掠无完。既至,伏陛前声曰:“陛下诏察司

事,与察院同。臣奉诏奸恶,何罪臣?”帝愈,命戮。临刑呼曰:

“生为臣,死作直鬼!”竟杀

,帝悔,问侍臣:“周何许人?”对曰:“南海。”帝叹:“岭

外乃有人,枉之矣!”后帝若人绯衣日中,“臣周已为神,为陛下

治奸贪”云。纪纲以诛,事白。

有节操。新未遇,缝纫给。及,偶赴官妻内,荆布田家妇。

诸妇,尽易衣饰。死无子。妻归,甚。广巡抚杨民曰:“周志新

代第人,可使其夫人日馁耶?”时时给之。死,浙仕广东皆会葬。

李昌,名祯,以字行,庐陵人。永乐二进士。庶吉士。预修《乐大

》,僻疑事,多就质。擢礼部中,迁广西左布使。坐谪役,宥还。

洪熙元,起故河南。右布政使萧省身豪猾,贪残,滞举废,救灾恤

贫,数政化大。忧归,宣宗已侍郎魏代。而时河南旱,廷以昌祺

廉洁宽,河南怀之,起昌祺。命夺丧官,抚甚至。统改元,上书言

三事,报可。年致仕。家居二余年,迹不入府,故裁蔽风,伏腊

不充。泰二年

身,泰人。与祺同举士。洪元年,政考满,当给诰。奏父

年八十,愿以父。帝而许之,后遂为。居河十二年,治行与祺等。

陈士启,名雷,字行,和人。乐二年士。选吉士,礼部郎

吕震险,属吏惮之,奉唯谨,士启独少徇。

十二年月,吏言布、二司多官。帝:“布、按察,吾方岳

千里地数人手,其简廷贤能者,分别用。”于诸曹郎、给事中

者二十人,而启得山右参政。尽心吏,不为察名。徭赋,

。青州,疏请之粟。使至,而民倍。启复上,先出予民,使

:“有吾独任。”廷议从之。

坐唐赛乱下狱,数月,还职。煦谋不,士启青州暮归语三

于朝。煦既执,从薛禄、张本录党,抚人民。竣,命理山东籍。

德六年于官。

应履平,奉化人。建文二进士。德化知。历官部郎中,出为常

府。

宣宗,擢贵按察使。所至祛奸蠹,论时政。旧制,督府遣使于外,

必领内合,下司,不辄下卫。至是军浸横,使者挟关四驰,诸卫,

朘军伍。宣德七,履平疏言:“勘合之,所以诈伪。右军府发至黔

者,不故事,人恁势求,诈何从省。”宣宗其言,督陈政罪。帝

令诸司守之,府为之

镇广西备蛮,调贵州万人,秋更代,还多逃,则取卫军以

补,不逃者。平奏:“贵州四皆苗蛮,军伍虚,有急孰战守?卫军逃

于广西,而以在者补。数年,州军伍空,边且起。”帝乃命严责广

西诸卫,追还逃,俟足,即遣。罢贵戍卒。,名将,镇粤有,轻履

平书生。正统元,履平云弄权,擅作威,帝令自陈。大惊,罪。帝

宥之。

明年,书言四。一,远六府,自湖广属贵州,当食川。去蜀远,

食淮盐便。一,军卫粮于重庆,舟楫不,易就赍多耗,请以远秋

输湖广就近支。一,黎平诸岁办黄蜡。一,贵州初,三司俸止

石,今渐充裕,请增给。并从之。

时方以公事部者,不给驿。履平言车舟必民,请驿便。以军

不足,令卫所旂犯杂及徒流,俱送将立功,期满还;边军盗及

官民与旂罪轻,入粟储所赎。并从。三年云南左政使。麓川

兵,屡劳绩。年致仕

,字懋,闽县。永乐年进士。授御史,出按山

初,按江。为严肃,擢按察使。千户某结中裴可烈奸利,

硕将绳法。中诬硕毁书,被。硕叩言:“前为御,官七。今擢

按察使,官三品。日夜淬,思报恩。小不便,去臣,陛下裁。”帝

动容曰:“朕固之信,汝面讯。”立硕,复官,敕可烈。在浙久,

人怀惠。

统三年引赦例人死,事耿定之。逮,输赎职。其迁广东

政使,未及任卒。其宁波知郑珞劾烈不法,可烈竟去。

钟,字律,靖人。初吏事尚吕震,其才,授仪制主事。

郎中。

宣德年,帝郡守多称职,苏州等府缺,雄剧地,命部、臣举

属之廉者补之。钟用尚蹇义、濙等荐,擢知苏,赐敕遣之。

苏州赋繁重,猾舞文奸利,号难治。钟乘传府。初事,群

判牒。佯不省,左右顾,惟吏欲行止。吏大喜,谓太守,易欺。越

,召诘曰:“某事宜,若止;某事止,若我行;辈舞文

死。”捶杀数,尽斥僚之贪庸懦者。一府大,皆奉。钟乃

苛,立条教,事不便者,立书言之。

清军史李立军暴,知张徽风指,以酷刑配平人。钟疏免六十

,役止本身者二百四人。属逋赋四,凡七六十余石。钟量折

钞,为议所格,然自是蠲减。言:“奉诏募佃官民田,官准民

起科,人种者赋额。山诸县以死徙军除籍,凡三三千四余户,

所遗官二千九八十余,应减十四万千余石。其他官没海者,赋额犹

存,宜如诏书事。臣领七县,秋粮二七十七九千石奇。其民粮止

十五万千余石,而官粮至二百十二万千余石,有亩征三石者,轻重不

均如此。洪、永,令出役于北诸驿,后四百匹,期岁遣还,今已三

十余岁。马死补,未休时。部征三阔布八匹,浙十一府百匹,

而苏州至七百,乞敕所处置。”帝悉报

时,屡减苏、重赋。与巡抚忱悉心画,奏七十余石。凡

忱所行政,钟协力成。所积农仓粟数十万,振荒外,以民间杂

办及逋。其为,孅悉密。尝二簿识善恶,行劝惩。又置通勘合

簿,防出奸伪。纲运簿,防运夫盗。置夫簿,非理需。兴利害,

遗余力。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神。

是,中使织造采及购花禽鸟者至。郡以下,遭笞缚。而卫所

卒,凌虐小。钟在,敛迹不肆。虽官及他吏过其者,咸惮之。

钟虽起笔,然学校,文儒,门寒士见振赡。有邹亮,献诗钟。

欲荐之,或为匿书毁亮。钟曰:“是欲我成亮名。”立之朝。授吏、

刑二部务。迁史。

,钟为时,吴平思忠以吏起,为吏司务,钟有恩。至是钟

延见,执礼甚,且令子给侍,曰:“无仆隶,欲籍是公耳。”思忠家

贫,尝缘故有所干。人两贤

丁母忧,郡民诣乞留。起复。统六年,秩满当,部民万余人,

走诉按御史文昌,再任。进正三俸,仍府事。年十二卒于官。

吏民哭,为祠。

刚正廉,孜孜民,前守苏者能及。之后李智、朱相继知

州,奉敕从,然敕委寄不钟矣。

李从智,宜宾人。

朱胜,金华人。胜廉静敏,下能欺。曰:“贪,吾多受牒。隶贪,

吾不行。狱卒,吾不囚。”是公庭肃,民而化之。居七年,超迁江

南左布使。

与钟同者,户郎中罗礼知西,兵部中赵豫松江,部郎中

愚知州,户员外郎旻知武,刑部外郎马知杭州,陈本深吉安,

史陈知建昌,何文渊温州,赐敕乘行。

本深,有源,人。永初,由举入国监。授部主事。善发奸。

畿内杀人,匿。有系无辜八人于。本深计获盗,十八人免。迁

外郎。

与况等同受为知府,本深知安。吉多豪强,好讦讼。巨猾彭等十

人横闾,本深人与相。为具与饮,壮士后,拉杀,皆曳尸以

,一府惊。乐大盗曾良据大山,众余。本设伏大之,斩良。

深为政大纲,屑苛细。大猾既,府中事。晨,鼓而堂,吏

所白,辄鼓而。间有讼,呼榻前,曲直遣,亦不状。有不伸者,

虽三童子,得往白。久之,耻争讼。尤折节人,饰学宫,新先儒

阳修、周必大、杨邦乂、胡铨、万里、天祥祠。正统年,满载当迁,

郡人留,诏正三品。廨前嫁女,深闻鼓声,笑:“吾时,乳

儿也。今且嫁,我尚留耶?”请老。后守吉十八年,既去,人肖像

之。

罗以礼,桂阳人。永乐十年进士。由郎中西安府。遭丧,绍兴。

。代者称职,民追思,乞以礼朝。诏复视事。岁满,秩复任。已,

知建昌。所至皆惠爱。三郡,二十七,乃致

,临桂。由乡,以郎出知常。奏请宜兴岁茶数,公差官

凌虐有,严核官荐劾实。皆可。郡陈思保十二,业渔。父兄行

劫,思在舟中,有司以从论,斩。愚言:“儿依其兄,非从比。

令全家居,将家坐耶?”宣宗释之,廷臣曰:“为守言此,谓有仁

心矣。”正统六秩满,民乞留,巡抚周以闻。进二阶往。

愚同时同知者,潞城赵,字熙。由乡入国子。历事察院,

常州知。浚渎、得二河,魏村闸。周忱、钟议减州重粮,泰亦检

州官租,请减之。工部郎,命塞昌决河。忱荐为同都运,益勤其

,疾卒。

彭勖,字祖期,永丰人。七岁,佛寺不。僧强,叱曰:“彼不冠而

跣,何为!”

永乐十年举进。亲老,乞近地养,除雄府教。学舍有祠,

。学官子率祷,勖撤焚之。考,补宁教授。副使王有疾,

道诬诸游亨魇,以舍童五郎为征。怒,置家七人罪,下

狱四百。勖抗游氏非者,五非邪神,初捐地城人也,事载郡中。

愕,索经证之,大惭悔,事得解。建宁朱故宅,祠无祭。勖疏请秋祭,

蠲子孙。又创贤堂,胡安国、蔡沈、德秀。生翕然学。

统元年,以杨士荐,召御史。初设提官,命南畿学。详立

条,风大振。疏言:“国朝祠,载在官。修起梁武,设醮宋徽宗,

宜一除之。立庵院,罢给僧度牒。”又言:“真定、定、山民逃凤

以万计,皆守令灾暴敛致,乞轸恤。令课绩,宜以户增耗为殿最。

”又请设京诸卫学。皆可。所葺治先坟祠。忧归,孙鼎代。勖起

,改吏考功郎,出为东副使。土木之,数言事。以不容于,致

归。

鼎,字铉,庐人。永间举人。历松江授。正八年,溥荐为

史,南畿学。置“源录”,录诸生行。行不令人,单舆至。诸

谒,闭门试,即日甲乙。生试归,榜已揭衢,请者无所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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