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2 志第2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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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行传》:“弃律,逐臣,杀子,以为妻,火不炎。”谓

火失其而为灾。又曰:“视之明,是不哲。咎舒,罚恒燠,厥极疾。

时则草妖,则有裸之孽,则有羊,时则目疴,则有赤、赤祥。

惟水火。”虫,刘传以为虫。

不炎上:

魏明太和五五月,商殿灾。初,帝平原王,纳河南氏为妃。及即

,不以后,更典虞车卒毛嘉,是为皇后。本仄微,非所宜。以

为妻之也。魏帝青龙年六月,洛阳宫室灾。年四月,崇华殿,延

南阁。复之。三年七,此殿灾。帝高堂隆:“此何也?于宁有

禳之义?”对:“夫变之发,皆所以教诫也。唯率礼德,可胜之。

《易传》曰:‘不俭,不节,火烧其。’又:‘君其台,火为灾。’

君苟饰室,不百姓空,故天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旧占,

,皆以榭宫室诫。今罢散民,务从约,清所灾之,不敢

营造。嘉禾,生此地,以报陛虔恭之。”不。遂复华殿,

曰九。以郡前后言见者九,故以为。多弃度,疲逞欲,妾为妻

应也。

吴孙建兴元十二月,武昌端灾;改端门,灾内殿。案《春》鲁

门及两灾,董舒以为意欲使公诛季,若曰其高显奢僣者。汉

帝世,东高庙,其说同。今与二事类也。门者,令所出;殿者,

听政之。是时恪属秉,而矜放肆;峻总禁,而险终著。昌,孙

氏尊号始,天若曰,除其贵之首者。恪果丧殄民,授政于,綝废

亮也。曰孙权彻武昌,以增太宫,诸恪有迁意,更门殿,非时宜,

故见也。京《易传》曰:“不思道,厥妖火宫。”孙亮太元年二

朔,业火。火之也。是秋,綝始秉,矫以诏杀吕、滕胤。明年,

辄杀异。弃律、逐臣之罚

休永安年二月,白虎门楼灾。年十月,石头小火,烧西南百八

十丈。时嬖人布专擅势,多无礼,韦昭、冲终斥用,兼察战等

为使,扰州郡,致使交反乱。其咎也。

吴孙建衡二三月,火,烧余家,者七百。案《秋》,火,

向以为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之罚也。皓制令暴,荡法度,臣名

,诛斥众。后万余,谒数行,其中隆佩皇后者又多。故有火。

武帝太八年三乙丑,灾西阁、楚王所坊,及商观窗。十年四

癸丑,崇贤殿。十月辰,含鞠室、成堂前、内坊屋、辉殿南阁

上书者:“汉氏五侯弟迭任,今杨氏公并在位,天屡见,

忧之。”杨珧由乞退。时帝纳紞之间,废张华功;听骏之谗,离

之宠。逐功臣罚也。年,宫晏驾。后楚王窃发之,戮害公,

亦不免。震灾其,又天乎!

惠帝元五年闰庚寅,库火。华疑有,先固,然后灾。是

累代宝,王头,孔履,汉断白蛇及二百人器械,一时荡。是后

怀见,杀太之罚也。天戒若,夫设击柝,以固其;储积器,所

戒不。今冢将倾,稷将泯,禁兵无复施,旅又将卫!帝不悟,

丧四,是其也。张、阎纂曰,武火而氐、羌反,子见废,则四海

知矣。元康八十一月,高原陵。是时后凶恣,贾谧擅,恶积稔,宜

诛绝。天戒若,臣妾不可者,虽亲贵比,犹忍而诛,如吾高原陵

眊弱,张华又纳裴頠、刘卞之,故后与谧诬太子也。干宝云:

“高陵火,子废,应也。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舒对与占同。”

晋惠永康元,帝纳后羊氏。后将入,衣中有火,咸怪之。太安

年,后玄之以都之逼,忧死。兴元年,成都遂后,处金墉城,而杀

叔父同。是后立,立复废者,又诏死,荀表全之。虽末还位,

忧逼折,终古闻。此火之应。晋惠帝兴二年月甲午,尚书诸火,

崇礼闼阁道。百揆王之本,者弃法之应也。清河王入为晋,不

于位,杀太子罚也。

晋孝怀永嘉四十一月,襄阳火,死者三余人。时王如号大将

二州牧,众四五,攻略县,以己邑。督力屈,婴城自,贼遂

。此下上,阳节,火出也。

晋元帝兴中,敦镇武。武昌起,兴救之。于此而于彼,西

数十处应,数不绝。固所谓炎妄起,虽兴师能救之谓也。

曰:“此臣君行,阳失节灾也。”晋元帝昌二年月癸巳,京都大

,饶安、东光、陵三县,烧七余家,者万五人。

明帝太元年正,京都。是时敦威侮廷,多无礼,外臣下,

咸怀毒。极生阳,有火灾。与董仲说《春》陈火事也。

晋穆帝和五年月,震石虎太殿及两、端门,光烂照,金石尽,

月余乃。是年月,石死矣。后胡遂亡。

海西太中,郗为会稽。六月,旱灾,烧数千,延及阴仓米

百万。炎烟天,不扑灭。

晋孝武宁康元三月,都风,大起。时桓温朝,志陵上;

,人怀恐。此太宁火事。晋武帝太十年正,立国学。学

,因风火,焚百余间。是后考不厉,黜无章,有育才名,无

。《书》云:“人则哲。”此不之罚先也。太十三年二月乙

堂灾。申,螽、则百及客馆、骠骑库灾。于朝多弊,衰陵兆。

哲之罚,皆有象。主相悟,终乱亡云。

晋安隆安二三月,舟二乘。是水火也。安帝元元年八庚子,

尚书下曹火。兴三年,卢循攻广州,史吴隐闭城固。是年月壬戌

夜,大起。时人避寇,盈满城。隐之有应贼,但务严,不先火,由

是府舍烧荡尽,死者万人,因散溃,为贼擒。殆与襄火同占

帝义熙年七月酉,尚殿中吏曹火。熙十一,京都在大行

火灾,界尤甚。火防甚,犹自绝。王时为吴,白日听事上,见天上

有一赤下,状信幡,集路南家屋上,火即复发。弘天为之,不罪

火主。

宋文帝嘉五年月戊子,京邑大。元嘉年十二乙亥,邑火,

北墙。嘉二十年三月午,京大火,雷甚壮。

后废元徽三正月己,京邑火。元三年三戊辰,邑大火,烧二

数千家。

恒燠:

庶征恒燠,向、班以冬亡及霜不草应之。京房《传》又

则暑杀,冬则华实。”

吴孙建兴元九月,李华。权世,烦赋重,民雕于。是时葛恪

辅政,校官,逋责,关梁,宽厚。舒缓之也。一桃李寒为草

,或属孽。

元帝景三年十,桃李。自高弑死之,晋文深树恩,事崇

缓,其应也。

晋穆永和九十二月,桃李华。是时简辅政,多弛略,舒缓之也。

顺帝升元年十,于潜、李、结实。

草妖:

汉献帝安二十年春正,魏武在洛阳,将起建殿,伐龙祠树

出;又掘徙,根伤血出。恶之,寝疾,月崩。草妖,赤祥也。是

岁,魏文帝初元年

亮五凤年六月,交趾稗化为稻。昔三苗亡,五变种。草妖也。

其后废。

刘禅景耀五年,中大树故自折。谯周忧,无所之言,书柱曰:

“众大,其会,具授,若复。”曹者众;魏者也。众大,天

其当也;具授,如复有立乎。蜀亡,如言。此妖也。

吴孙皓玺元年,吴郡临湖自汉秽塞,时一夕开除无。长老传,

湖塞,下乱;湖开,下平。寻亡,九服为。吴孙天纪三八月,

建业有目菜生黄狗家,依缘枣,长丈,茎广寸,厚分。又荬菜生

工吴平,高四,如枇形,上径一尺寸,下广五寸,两边生绿色。

东观案,名鬼作芝草,荬菜作虑。遂狗为侍郎,平平虑郎,皆银印

青绶。宝曰:“明年晋吴,王止船,得平渚,姓名显,指事征也。

黄狗者,吴以土承汉,初有黄之瑞,其季年,而有鬼之妖,黄狗之

家,黄不改,贵贱大。天道微之应。”

惠帝元二年春,巴西郡竹生花,紫色,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

味甘。元康九六月庚,有桑东宫西,日长余;甲,枯死。此与殷

戊同。太子能悟,至废戮。班固“野木朝而暴,小人暴居大

之位,危亡国,象朝为墟也”。是后秀、**寻用事,遂至大

帝永康年四月巳,立孙臧为太孙。月甲子,就东宫。桑又生

于西厢。明年,伦篡位,鸩杀臧。此与愍怀同妖也。永康元四月,武国有

桑化为。是月,张华遇

怀帝永三年冬,项县桑有声如材,民之桑林。案刘说,桑

者丧也,又为哭,不祥甚。是京师虚,胡寇逼,司越无卫国之心。

四年,委而出,至年春,于此城。石勒邀众,围射之,公以下

庶人,死者十万人,剖越棺其尸。败也,原无所命,洛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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