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6 列传第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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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孔琳

谢瞻,字宣远,一名檐,字通远,陈郡阳人,卫军晦第兄也。六岁,

能属文,为《紫英赞》、《果然》,当才士,不叹异。初为桓安西参

军,楚秘书郎。瞻幼孤,叔母刘养有恩,兄弟之,同至亲。弟柳为

吴郡,姊俱行,瞻不能,解职从,为建威长。寻为祖镇军、琅邪王

大司马军,转簿,安相,中侍郎,国中书、黄门侍,相国事中郎。

弟晦为宋台卫,权已重,彭城还迎家,客辐辏,门巷填。时

在家,骇谓晦:“汝位未多,而人归乃尔。家以素退为业,愿干

时事,游不过朋,而遂势倾野,此门户之邪?”篱隔门,曰:

“吾不见此。”及还彭,言于祖曰:“臣本素,父、位不过千石。

弟年始十,志凡近,冠台府,位任显,福过生,其无远。乞降黜,

以保门。”后屡陈。高祖以为吴兴,又自请,乃豫章太。晦或

朝廷事语瞻,瞻辄向旧陈说,以为笑,以绝言。晦建佐命功,任

隆重,瞻愈忧

二年,郡遇疾,不肯自,幸于永。晦疾奔往,瞻见之,曰:

“汝为国臣,又戎重,里远出,必生疑。”时有诉告反者。疾笃

都,高以晦禁,不得宿,使居于晋郡公主婿羊贲故,在领府东

。瞻曰:“吾有人弊庐,何为于!”临,遣晦曰:“得启体全,

骨山足,亦何所恨。弟自勉厉,为国为。”遂,时年十五。

瞻善于章,辞之美,族叔混、族弟灵相抗。运父瑛,无才能。为

郎,早而亡。运好臧人物,患之,加裁折,未有方。谓瞻

汝莫能。”乃与、曜、微等共戏,使与灵运车;灵登车,便

物,瞻之曰:“秘书早,谈者互有同。”灵默然,论自此止。

晙,字镜,幼殊行。数岁,生母郭,久婴疾,晨温清,

药捧,不阙时,勤戚颜,尝暂改。恐仆役疾懈倦,躬自执。母为

畏惊,微践过,一家卑,感�爵至性,咸纳屡行,屏而语,此者十

年。为州主簿,中军参军,子舍人,俄迁秘丞。自兄居权,己蒙

擢,辞不就。徐羡之为司空史,黄郎。元三年,坐伏诛,时年三

一。诏宥其世平,早卒,后。

琳之,彦琳,稽人。沈,晋相掾。曌,光大夫。之强正

志力,好文义,解音律,能弹棋,妙善草。郡命簿,不,后辟国常侍。

桓玄政为太,以为西阁祭酒。桓玄时欲废钱谷帛,之议曰:“《洪

,以货食,岂以交易所资,用之至者乎?使不以易,百

为钱,是妨其生之业,禁之可。今农务谷,自务器,四民各

业,何尝致于钱。圣王制用之货,以通有之财,无毁败费,又

苦,此所以嗣龟贝,代不废也。谷为宝,充衣食,今分以货,

致损甚。又劳于商贩手,耗于割截用,此为敝,于自曩。故钟

曰:‘伪之民,竞蕴湿以要利,制薄绢充资。’魏世制严刑,能禁

。是以马芝以用钱非丰国,所以省。钱之用,由兵乱积,自

于废,由而然,汉末是。今既而废之,则百姓亡其财。今括囊下之

,以周下之食,或仓庾衍,或靡斗储,以相资,则贫仰富,之之

,实假钱。一断之,便为弃物,是有钱粮之民,皆坐而困,此钱之

敝也。据今用之处不贫,用之处不富。又习来久,革之必。语

:‘利百,不业。’又钱便谷邪?明帝时,钱废谷,三十矣。

不便于,乃举大议。才达治士,莫以为宜用钱,无异情,朝无

论。彼舍谷帛用钱,以明谷之弊,于已试。世或谓氏不用久,

累巨万,故欲行,利公国。斯不然。晋文后犯之谋,而先成之信,

以为虽一时之,不如世之益。于时名在列,子盈朝,大谋天之利害,

将定国之要。若谷便钱,不昧当之近利,而废永之通业,断可知

由困而革,改更张耳。近孝武末,天无事,和年丰,百姓乐

便谷帛殷,几乎给人足,验之事,钱又妨民也。顷兵革兴,荒

及,饥寒未,实此由。公援而拯,大革听,弘本之教,明广农科,

授民时,各顺其,游荡反,务自休,以南亩力,野遗壤矣。于是

往,升必至,衣食之恤。愚救弊之,无取废钱。”

玄又复肉刑,琳之以:“唐、虞象刑,夏禹立,盖淳既异,化实

,宽猛济,惟所适。《书》曰‘刑罚世世重’,言随时。夫三风纯

事简,罕蹈刑;季末巧而务,故动宪网。三千行叔世,有踊

之尤,五帝不循法,刑不可复者也。汉文发恻之意,伤自新路莫

,革古制,号刑厝,名轻而重,反伤民。孝景嗣,轻之缓。

而民慢,又不禁,期于罚之中,所以见在昔,代详论未获厥者也。

兵荒后,罹法更。弃市刑,本右趾,文一谬,承而弗,所以贤恨恨,

议之未辩。繇、陈之意,小有不,而欲趾代弃。若从言,则

活者矣。降之生,为轻法,然人情显而轻,忽远惊近,以盘盂

铭,弦作佩,况在小,尤其惑,或所不睹,则忽而戒,日于前,

惊心瞩。由言之,之不必伤,轻不必不,而可全其性,蕃其

育,既济物,功亦益。又今所患,逃为先,屡叛不,逃身所,亦

肃戒犯,永恶原。于余条,宜依旧。岂曰中,贵管穴。”

玄好附悦,琳之不顺旨,以不见。迁楚员外散侍郎。母忧,

去职。阕,除徒左西,以父仕自解。时司马之为会内史、将军,

仍以琳为长史。父忧,官。服,补太主簿,书左丞,扬州治从事史,

所居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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