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
在所遇到的魔法师敌人中,给阿卜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两个。一个是斯里玛大公,他的土元素魔法“大地之手”曾经差点捉住了阿卜。另一个就是旭日帝国的首席法师德拉,他的“诅咒之伤”则直接要了阿卜的命,否则阿卜也不会变成吸血鬼了。
因此上当阿卜看到派克可以用出“火龙术”这种变态魔法的时候,就十分想知道派克可不可以通过黄水晶发出“大地之手”这种法术来。如果说派克达到了可以与斯里玛大公平级的水平的话,那阿卜基本上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进旭日帝国了。
谁知道派克根本就没有驱动土元素的本事,并且相当于“大地之手”这种级别的火元素魔法“地狱之火”他也一样发不出来。
气得阿卜用眼睛使劲白了派克一下:“我记得清清楚楚,斯里玛在用大地之手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魔杖,只是把手那么一挥,地上就出一个只手。你现在有了魔杖怎么还这么不济事?你好象和我说过,你十三岁开始学魔法,学了五年了!”
派克也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斯里玛?他是这个大陆上最有名的法师之一,就算不是魔导师,也和魔导师差不多了。我想空手使用魔法,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魔力,魔力是靠着冥想一点一点凝聚出来的。”
“那你也冥想啊!”阿卜真有点不理解,“那个老头子能冥想成魔导师,你这么年轻,为什么不努力呢?冥想不就是闭着眼睛坐在那里吗?我当刺客学艺的时候,一个普通的直刺一天要刺一千多下。法师是一个多么舒服的职业呀!”
“他不是当法师的材料,主人!”铁骨冲着派克撇了撇嘴,“我看过他冥想,他每次冥想的最终结果就是睡觉。想知道他是在冥想还是在睡觉,只要注意观察他的嘴上流没流口水就知道了,这很容易。”
“你给我闭嘴!”派克扬了扬手中的魔杖,“我才刚刚给魔杖充过火元素,你要不要试试!”
阿卜摇了摇头,看来派克是没救了。想一想也是啊,从十三岁开始学习魔法,直到十八岁,五年过去了,仍然只是一个做招待工作的魔法学徒,就可以知道派克的资质了。还好这一次搞到一根这么顺手的魔杖,不然派克真的应该转行做商人算了。
除了派克这根魔杖以外,别人得到的东西暂时都没有看出什么新奇之处。莫娜的玉扳指带过两次以后很不舒服,毕竟是玉石的东西,柔软度不够,莫娜非常的不习惯。而那根淡蓝色的细腰带,就更看不出什么特殊了。
至于兽人的斧子,铁骨到是觉得很合手,虽然短了点,但是重量实足,也很锋利,连石头都能劈开。但是高大的兽人,拿这么一把小斧子,始终都是派克的笑柄,这简直太滑稽了!
按照阿卜事先定下的路线,应该是二十五六天左右的路程。这一路上大家都很小心,平常如果要补充食物和水的话,都是由派克去附近的城里买一下,他们整个队伍从来不进城。阿卜之后以如此的谨慎是因为这种任务,做为一个刺客他是第一次接,刺客只能杀人,却没学过怎么保护人。
或者是因为阿卜的小心吧,十余天来他们一直没碰到过什么大事情。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里,山里的土匪还是很多,只是那些土匪又怎么会是他们的对手。尤其是派克卖弄着他恐怖的魔法,把那些土匪们吓得屁滚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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