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死了主薄和张某无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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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在追逐匪部离桃源县,钟相子逃往潭州的化县,没等着伯英追,匪众越县而,然后化的“地爷”便倒下了,这个人安化县朱主薄。

安化个不足百户的县,按不设县,只有主薄和个县尉,主薄代县令之

在开宝年下过,说县太多,俸禄都薄了,廷不好思责备们不廉,与其这么多而加重费,不精简官,再把禄提高来……千户以的县才以设县、县尉、县主簿职,户满四百,止置簿、县,以主簿兼知县职责。

张某的迹还未上安化,朱主薄便死了,与张某什么关

薄是个土地满怀着深情人,不也不会这么个号,张英给重侯直接了几条来,用说明朱薄的擅谋利,的不冤。

一、中丘里、丘宣是出五服兄弟,宣死了有儿子,丘里欺堂弟的子阿刘居,通牙人伪田契,丘宣的百五十地占为有。

司打到主薄这,明明情明了,人证物俱在,朱主薄是断为里胜讼,从中私了良田十亩。

阿刘上寻了短

二、又有俞兄弟,夺位于徒岭上傅七的田,朱簿极力俞氏兄辩护,将界址明、本不搭界傅家一八十亩田断给俞家,氏兄弟桃报李,将其中一百亩给了朱薄。

家为此产,兄三人落为寇。

三、安上一任薄姓黄,妻子江。四十年前,个叫王八的人名下的十亩地给了江的父亲,因到期力赎回,地就成江家的。

后来氏嫁了主薄,到参与押的双——称“契头”行,称乙双方行——人都已世了,件事也出过什麻烦。

等到黄薄一死,朱主薄接任,知从哪冒出来王宝,自己是通八的子,要他爷爷十八年典出去地赎回。

朱主明明知,本朝当物业赎回时是二十,凡超二十年典赎案不许受,但朱薄大笔挥,“赎!”后得了中四十

是朱主上一任夫人,主薄照不误。

民间称主薄为“土地爷”,因为是涉关地的案诉讼,不问有没理,要有利图就断胜诉,种条款的空子,他都想设法的钻。

法规定,物主在卖土地,同等价钱要问亲邻,亲属和邻都不才可以他人交,这也早就有民间惯。但只给土地拿好处,这个可不遵守,亲邻来也不行。

律法定,土买卖双要先立契,然由买方县府买契纸,抄成正的再加官印,为“赤”或“契”,交了契钱、契税,买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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