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笔,以紫毫为妙,所谓紫毫,就是兔毛。
现在宣城郡外,再想捕杀兔子,已经越发的困难了,这里越来越多的人,卖了田地,以捕兔为生,不仅使得兔子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好捕,兔皮的价码也越来越低。
说起这些,男人撕下一片烤的差不多的兔肉,递给王慎之。
那浓重的味道,如枯柴般的口感,确实是让人难以下口,王慎之勉强下咽了一口,幽幽的说道。
“笔锋杀尽中山兔~”
“是了是了,慎公子所言很对,便真是这中山兔,要被文士们的笔锋,给杀干净了。”
男人一脸钦佩的看着王慎之,只有多年的捕兔人,才会知道这个叫做中山的地方,位于郡城东南十五里左右的不大区域里,那的兔子做成的紫毫笔头,最为上品,没想到王慎之这么个远来客商,竟然是对这里的兔行市这么的了解。
男人啃了一口饼子,才想起来刚才福贵介绍说,王慎之是远来客商的事情,便问道。
“慎公子既然是客商,到宣城来,是打算做什么行当啊?”
建康是江左的中心,要是做生意的人,自然都会拥挤到秦淮坊肆里,哪里会跑到宣城这样的地方,这里现在除了宣城笔,别的还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可以供商贾倒卖销售。
而且,这宣笔的营生,尤其是制造手艺,很是复杂,就是都把握在蒙氏笔的传人的手上,就是他们放开了手艺,任由大家去学习,没个三年五载的,也根本是出不了工,到真正是学到了手艺,家里面的人,估计早就给饿死了,所以也没有什么人,去打量蒙家的制笔手艺。
“大哥,你养没养过兔子啊!”
王慎之听了男人的话,琢磨了一会,说道。
还不等男人回答,边上的石头儿突然又开始说话了,她把手上的最后一小块饼子嗖的一下丢进嘴巴里,粗糙的嚼了两下,便吞了下去。
“我,嗝~我,嗝~,我养过~嗝~”
小女孩抓起边上的一个竹节做成的杯子,跑到溪边接了水,跑着回来的时候,灌了两口,王慎之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不要着急,慢慢说。
又缓了一会,小姑娘继续说道。
“爹爹才开始捕兔那会,兔子还肥一些,圆嘟嘟的很可爱,我不忍它们全部被趴了皮,便偷偷的养了一只,后来,后来,嗝~”
小姑娘说着又打了一个嗝,竟兀自笑了起来。
“后来那兔子老是撒尿,我实在受不得,便,便也把它扒了皮。”
小姑娘说到这些,笑的很是可爱,逗得王慎之也是哈哈大笑。
“也就是说,你会养兔子啦?”
“差不多啦!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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