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发生在二零一八年,五月初。
其实盗墓,仍然是一个很风光的职业,尽管此行密不透风,尽管他们的踪迹鲜有人知,古往今来,神秘都无不在激发着众生的探索心和追求欲。
那年初夏,他们走上了恒远的沙漠之旅,我以一个看客之人的心态,完全置身事外,可我毕竟是一个转述者,而非叙事。
沙漠,促使常人一手惊天荡地,又有饱经沧桑之人得以舒缓,大戈壁让人脱胎换骨,也得一手盛世美谈。
小时候,我也义愤填庸,总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于是我迫不及待的写我的逍遥,沙漠是素人毕生的追求,于是又出了《孤岛》,风光的是我永远沦陷于自己的才华,只因正当年少。
他们一行人远走大戈壁,好像并没有什么准备,故事中提到,昆仑随身带蛊,一手拿针,这是她的武器,干这行儿,没点儿不太一样的本领,的确适合敬而远之。
常安有一个月亮法杖,我不知道我应该看他更像巫师,还是神棍,月亮法杖的作用我不予市侩,没准儿待会儿故事里就有每个人大显神威的风光轶事,我当下不得不只把他当作一个台本而已。
顾里~顾里这个名字,很不错嘛,他只拿了一柄大布幡,像算命先生,街头行骗的架势。
席北随身带着一个紫色风铃,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和黑巫术的能力所为,目测他就有寻龙探墓的不二法门。
说来我没有见过任何人,用他们的名字和他们的昵称,企图遥相呼应,也根本对不上,我并不了解任何人,只能说,这就是他们的行头。
总有一天,他们走上了荒无人烟的大戈壁,在那里,有最美的夕阳,繁华盛世,辰星耀眼,他们能看到飞鸟惊蝉,浮云结对。
我不知道哪里有最美的风景,真正惊人的世间绝色,存在于行人的心中,而非视线在内。
我觉得这是个很扯的故事,且不说幽灵索命,借尸还魂那种悖于科学而独立埋伏在于生活里的这种事情的可能性,轻言举头三尺有神明,人间权是真的失去,梦的恐慌。
我始终坚信着,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无论是灵学的基础还是科学的依据,都将来源于一次自然巧合。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不得不沉醉其中,这世界上许多东西的存在,并不仅仅在于自然因素而已。
那天,有个人拿了个奇怪的东西来找我。
“小老板,我有好东西,你收不收?”
说实在的,我的梦想是诗和远方,本来没想要搞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近年来,我也看明白了,这人间有话,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不过,天下大同,风景别致,倒是现实。
我学过摄影,纯属是个人兴趣,大学火急火燎学了音乐,三分课上,七分自立,我体验的那是尽职尽责,不留痕迹。
这话怎么说呢?玩古董那是血统问题,耳濡目染了二十来年,成了习惯,就不消称了。
“什么东西,拿出来看了再说。”我回答。
来客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样,他今年五十岁左右的样子,灰白色齐肩卷发,戴了个眼镜,长的就不像个好人。
他不说话,做了个眼神,示意我关起门来,歇业细谈。
“那我不收,大叔,你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咱这是文创办公室。”我接着说道。
他闻之,并没有什么应激反应,只是冲我笑了笑,他说“杭州淘来的好玩意儿,也不看看吗?”
我并不是很明白,第一,他为什么会觉得杭州对我有一定的吸引力;第二,他淘这玩意儿,总不能只是为了找我,这么简单罢?
“淘货论价,转手没准儿要赔。”我说道。
他也没说什么,自行过去把门儿锁上了,不过话说,他要出什么稀罕物件,放眼这世界上,无论是古玩市场还是私人古董店都比我这半吊子要好得多罢?
他回到我这儿,掏出个帕子,里边包着一个玉镯“看看?”他笑盈盈的说,怎么看怎么都像不怀什么好意的。
“像玉这种东西虽然有市无价,一旦遇到,却也不一定能卖个好价钱,”我直言。
我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可跟我小叔没日没夜玩儿在一块,倒也不错,俗话说得好,耳濡目染在内,近朱者赤。
“没事儿,我都想好了,我低价出售,玉这种东西,一向首产年代不详,不过,我猜它应该是隋朝初期的玩意儿,”那大叔说道。
“所以你怎么出啊?”我假装漫不经心的问道。
“五十万,成交吗?”那大叔回答。
“成成成,成交。”我当然乐意至极,这价儿拍下来,我赚大了。
这手镯成色,说实话,我觉得哪里怪怪的,有种说不太上来的感觉,不过,美玉在内,没有破损,没有划痕,可以大赚一笔。
我仔细看了看,羊脂玉,这是个好东西,我手头掂量了几下,得有四十多克了,我要转手卖的话,得卖个八九十万,好买卖,忽悠忽悠,这价还能再抬上
一抬,不错不错。
说时迟,那时快,当即交货给钱,这事儿也就算是定死了。
“那这样,咱们回见罢,就说这个事儿罢,我要不急着用钱,我也不能这么给它卖了。”他说道。
假笑是职业性的东西,可日子久了,就连当事人也根本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真笑还是假笑了。
“那也行,兄弟,以后再有这事儿,记得多想着哥们儿点啊。”我说道。
那大叔摆了摆手,就走了,我一直都不明白,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啊,话说,为什么要关门啊。
关起门来,办大事儿,可不就是这样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