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我对同性之间相生相依,互相喜欢的那种情感并不反对,人生于世,爱与被爱,都是平等的,只不过,我本人更倾向于,以后娶个美女老婆,生个漂亮孩子,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就好了。
“据《闲修散记》载,逍遥天尊与魏戮楚,号南翁阎罗,叱咤风云,稳居修真十大恶霸之首,被称为‘剔骨双枭雄’遗臭万年。”顾里道。
“诶,死风尘,你知不知道,那个什么逍遥天尊,他本名叫什么?”我问道。
“他叫席北。”死风尘回答。
我愣了一下,死风尘接着说“上古时代的修罗神,在很早的时候就发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当年的人的寿命虽然很长,但当他们弥留之际,仍然一身风尘,满眼留恋,每个人都会有遗憾,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被叫做转世。老人们常说,前世不相欠,今生不相见,缘分总是这么奇妙,它总会促使这一群人在不同的地点遇到,又以任何的身份重逢,在下一个拐角,恰巧不巧,你又遇到了曾经的他们……”
我继续沉默着,此处,我恍然发现,我竟无言以对,转世那种说法就是离谱,在这世界上,我连是否真的存在鬼都不知道,我本能的坚持,没有,人法道,道法天,天法自然。
“《闲修散记》是本什么书啊?还修真还这个那个,谁写的?什么类型的小说啊,回头,我自己去拜读大作,也不至于一直是个小白。”
“那是整个人间的书,上古第一奇书,”顾里回答道“据悉,在此之前,唯有一本杂文,叫做异怪志,闻名于天南海北而已。”
“不是等会儿,那魏戮楚跟逍遥天尊到底什么关系啊?”我又问道。
“听那意思,他俩p”昆仑直言。
死风尘则苦涩一笑“倒霉啊,这可就说来话长了,阿楚中意小席北,而小席北呢,喜欢桃花源的酒仙儿,就是常安,常安最终选择了他的生死之交,顾里。”片刻,他声音微颤道“可惜吾席北徒儿,想想就心疼。”
“他怎么啦?”我诧异道。
“上古有一座城池,城中无人,唯有一魂,便是席北。在天赐年,此城名声在外,竟无一人涉足,缘由何故,城里住着一个魔鬼,杀人不眨眼。话说往日的北郡城,亦是灯火通明,百家峥嵘的无限繁华之相。”死风尘回答道。
“所以,那城里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是席北?”我惊诧道。
不管此人嘴上对我多么的不留情面,我看他也不像这种嗜血狼族的无良少年啊,屠城之举,将数人生死置之于度外,什么深仇大怨啊。
“是的。”死风尘倒也不偏不倚,席北转世之前,是他徒弟,理论上说,现在仍然还是,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或者他完全没有必要企图掩盖或者一位暴露,自家徒儿的罪行啊。
“北郡城在现在的哪儿?”我问道。
“安徽西递宏村”死风尘回答。
“这你都知道?!”我脱口而出。
“我是伴生人,长生于世道,无所不知,我还有一个秘密,你永远都不知道,倘若你感到好奇,我也可以告诉你。”死风尘回答。
“那你说说看罢。”我回答,这话说的,分明就是很想让我知道。
“在许多许多年以前,人,仙,魔三族大战,混沌磅礴,席卷于天地,当时,阴世未出,人力渺小,自此绝迹于江湖,直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睁开眼,看到这百里内外的一片虚无,天没有天,地也不是地,唯有我。我一味地想要改变这一切,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世界上真正的寂寞,是无声的,是深入骨髓的,是压抑的,人间没有竞争,一切都那么无力。
自此,这苍穹之下的每一缕芬芳,都与我有关,我的肌肤扎根在荆棘里,感受自然的余温,我的呼吸徜徉在黄昏后,与长风相连,我无所不知。
许多年以后,我为了预防世人重蹈覆辙,培养了第一代也是永远的阴世之主。”死风尘道。
“这么说,你还知道你到底是什么吗,神或者魔?”我问道。
“我就像是一颗种子,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生根发芽,然后一点儿一点儿的长大,我从来都不是神,人和魔本就是一体的,就像佛不渡众生,一心养性,大战之后,魔族被打入了无底的深渊,在岩浆下世世受苦,你们才是一脉相承啊。”死风尘直言。
我恍然有种夜袭科幻小说的既视感,这简直就是离谱,语文课本上的女娲补天,后羿射日我都从不相信,神话故事永远都是神话故事,信奉的人再多,假的也变不成真的。
人尽皆知,女娲创造了人类,我还是拒绝这种不良营养的灌输罢,相较而论,我还是更愿意相信,最开始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有思想的能量体,这个能量体会不断进化,不断进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