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德你把陈化、朱安等人提上城墙来!”思索了一会儿,杨易转身吩咐道。
徐元德心里一惊,看着杨易眼中的杀机,他问道:“大人,你是要杀了他们?”
杨易点头道:“没错!我要用他们祭旗!用他们的血来提振戍卫的士气!”
“但陈化和朱安两人乃是都尉,想要处死他们必须要延庆郡郡守或者赵千总的手令啊!”
杨易是校尉,只比陈化和朱安两人的都尉品秩高一品,一般而言无法宣判两人的死刑,正如徐元德所言,要处死他们需要延庆郡郡守或者赵山河的手令,否则就是违背大雍律令!
“来不及了!手令到时候再去赵千总那里补上便是,陈化、朱安和那几个百户克扣军饷,荒废训练,不杀不足以平军心!猎狼堡虽然有一千血骑营,但是蛮崽子足足有四千多人,如果不能正面击溃卓木部这些蛮崽子,那咱们就别想平安地带人撤离猎狼堡,如果在这里呆得时间过长,等虎丘部的三万大军赶到,咱们可就要全军覆没了。
虽然是敌人,但咱们必须承认,卓木部的骑兵都是精锐之士,领兵的那个万夫长却是个傻子,自以为读了几天兵书就效仿围三阙一之法想要逼迫咱们从南门逃跑,一旦咱们杀出南城,我敢肯定卓木部两翼的骑兵一定会迅速围拢上来,将咱们包围在这茫茫无尽的大草原上。”
徐元德一愣:“大人的意思是?”
杨易往城下一指对面灯火通明的蛮族大营:“你看他们的布置,在北门大营安置的营帐足足可以容纳两千人,猎狼堡总共只有两个城门,在南城门的两翼他必定埋伏了人马,而这批人马恐怕也得有两千之数。
嘿嘿,面对老子的嘉阳铁骑竟然敢分兵包围,这不是取死之道是什么?我的意思是以二百血骑营士兵和六百戍卫防守城墙,而我亲自带领八百血骑营在城门口集结,只要城头上能挡住蛮族的第一波最猛烈攻势,等这些蛮崽子士气稍弱,稍有懈怠之际我率领血骑营突然杀出,定能大胜!”
“猎狼堡占地不过方圆数里,如果北城门的骑兵受袭,那埋伏在南城门的那些骑兵必定会支援,以他们胯下战马的速度,不过一刻钟的工夫就可以赶到,到时候大人很有可能陷入包围啊?”徐元德担心地道。
杨易摆了摆手:“南城门埋伏的兵马既然打的是围一阙一的主意,埋伏地离南城门不会太近,驰援北城门的骑兵所需时间应该远大于一刻钟,更何况以八百血骑营的兵力,难道你还担心我一刻钟之内拿不下区区两千蛮崽子?”
“属下不敢!”
“现在最重要的是二百血骑营要带着六百戍卫能否抵挡住蛮族士兵最猛烈的一波攻击,血骑营的士兵我不担心,但那些戍卫战力你也应该清楚,战阵配合生疏无比,铁甲兵器破烂不堪,如果再不能激起他们的血气之勇,那还真不一定能挡住蛮族的攻势,若是这样的话,那猎狼堡就危险了。”
在战场上将领们拼得是行军布阵、计谋智略的高低,普通的士兵就好比一颗颗棋子一样被安插进战场中,他们想要活下去拼得就是个人武力和彼此之间的战阵配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士气。
狭路相逢勇者胜,在刀枪入肉的战场上,军队的士气和士兵的血勇之气至关重要,生死搏杀,士气为先,在杨易看来,猎狼堡内的戍卫无论是对敌经验还是战阵配合都比不上蛮族士兵,但只要能激起他们心中的血性,再加上两百血骑营士兵相助,挡住蛮族的第一波攻击应该没什么问题。
徐元德身为杨易的副手,对于自己的老大向来是言听计从,他也知道如果让卓木部的这四千大军拖在猎狼堡对血骑营可不是什么好事,天知道虎丘部的那三万大军什么时候就打过来,如果不能快速地解决这四千蛮子,血骑营真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和血骑营上千条生命以及猎狼堡内的上千人比起来陈化、朱安等人的命也就微不足道了。
“属下立即提他们过来!”
杨易点了点头,又吩咐道:“另外再从上官府内拆借两万两银子,卫所里面还有六七千两,都拿到城头上来,想要激励士气,仅仅是杀了陈化、朱安等人为将士们出气可不信,还得给将士们一些真正的实惠!”
“是!属下马上去办!”
一个时辰之后,在一队血骑营士兵的押送下,陈化、朱安和另外三个百户就被提上了城墙,在他们身后有四个士兵抬着三口大箱子。
此刻,戍卫们早就被召集在城门口,一众人提心吊胆地看着城墙上血骑营将士,一种不安的气息开始在戍卫们之间弥漫开来,所有人都清楚,城外蛮族大军云集,现在杨易把他们召集起来,肯定有任务交代,这意味着什么,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要死人了!
杨易带着徐元德和一队血骑营兵士来到城墙上,看到杨易的身影,包括戍卫在内的人都将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上,绝大部分人眼中都流露出了恐惧和崇敬之色。
一剑屠杀三十多个蛮族骑兵,这可是发生在众人眼皮子底下的事情,军队中向来强者为尊,谁杀的人多谁就能获得众人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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