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城的狗(1 / 2)

加入书签

于都的狗繁与交媾力大得人。

里是我恋的热,这里养育我地方;里是《中华赋》的产地,这里是“新红学”的家乡。

如果受现实踏亵渎,《杜鹃雪》还够一吐快或许不为耻。

我是个乡下的男孩,刚来到个城里,衣衫破,狗一到我就吠不已。在这个界上,不咬人情况下,狗有吠自由,都城的亦不例而享受这一待

直以为,狗见了生人衣过于朴才吠。以,我进工地头苦干,望能从挣得一套新衣,以便为开开眼使其改

眼20过去了,过去吠的狗都退出所现的黑肮脏角,并湮在历史烟雾之;如今我的狗,是得道圣家的绔子弟其走狗,是“人狗”——我身虽困苦,身自好拒与污汇合,来独往,路上却逢不相的“人狗”开小车尾着我在弯转角蠢蠢欲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