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资中县公安局查获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查处违法人员张某林(男,53岁,资中县重龙镇人)、张某彬(男,51岁,资中县重龙镇人)、张某平(男,51岁,资中县重龙镇人)、余某华(男,37岁,资中县重龙镇人)。
经查:2015年4月1日上午8时及下午14时许,违法嫌疑人张某林、张某彬、张某平、余某华等人以征地拆迁赔偿款未到位为由,到位于资中县重龙镇茨菇桥村5组成渝高铁资中车站快速通道施工工地,阻挡工地的运输车施工,不听政府干部和现场民警的劝阻,致使工地三个多小时无法正常施工,严重扰乱了成渝高铁资中车站快速通道的生产秩序,张某林、张某彬、张某平、余某华4人对此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林、张某彬、张某平、余某华4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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