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克离开了苏标的住所,茫然走在熙来攘往的拥挤街头。
过去发生的一切像一场惊险刺激的电影,意想不到的场景接连出现,紧张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这不是鲁克想要的生活。人流车流从他的身旁经过,迎向各自的命运,他知道,繁华背后是沧桑,命运尽头是死亡。鲁克突然觉得孤单,在这座人类的城市里,他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我是谁?我想过怎样的生活?生命的意义在哪里?”他这样问着自己,像哲人一样苦苦思考。有生以来,鲁克第一次感觉到,即使阅读再多的书籍,也找不到问题的答案。
天色渐渐阴沉下来,乌云密集,昭示着一场暴雨即将来临。鲁克加快了脚步向沼北饭馆走去,就在他来到摆渡街口的时候,一声低沉的咆哮从远处传来,刹那间把他整个人都湮没了。那是悲凉的号角,绝望的呻吟,鲁克的血液起来了,他情不自禁停住了脚步,朝咆哮声传来的方向望去。那里峰峦起伏,迷雾茫茫,正是位于西昆市西南郊外的佛首山!
又是一声低频的嘶吼,人耳无法听见,但对鲁克来说,就像响在耳畔一样清楚,有人在呼唤他的名字:“鲁——克——鲁——克——快到这里来——”是戴维,狼妖戴维,他的兄长!即使隔了遥远的距离,血缘依然把彼此的心连接在一起!他不再犹豫,立刻招了一辆出租车,朝佛首山飞驰而去。
“马上就要下雨了,你到那么荒的地方去干什么?”司机心里有些发毛,担心他心怀不轨,要不是看他神情里透露著书卷气,是个斯文人,他说什么都不会让他上车的。
“一个朋友在山里扭到脚了,让我去帮忙。”
“哦,佛首山的后山非常陡峭,我年轻时去爬山,差点摔成残疾,不过那里的风景很好,经常有摄影爱好者冒险去拍照。”那司机释怀了,开始跟鲁克攀谈起来。
“是的,我那朋友就喜欢摄影,还在市里得过奖。”鲁克胡乱敷衍了他几句,心思早就飞到了佛首山。戴维怎么逃出来的?他怎么知道自己在西昆市?
车速飞快,抢在雷雨前赶到了佛首山脚下,鲁克付了车费,司机善意地问要不要等他,鲁克摇摇头,说:“我那朋友有私家车的,不麻烦你了。”那司机因为失去了生意,感到有些遗憾。
佛首山是西昆市的名胜古迹之一,一度寺庙众多,香火鼎盛,是远近闻名的佛教名山,但经历了数百年风风雨雨后,现在只能找到一些当初的遗迹,不再有往日的盛况了。
鲁克沿着青石砌成的台阶往山顶走去,两旁是茂密的丛林,遮天蔽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芬芳,暴雨如注,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但鲁克毫不在意,对他来说,雨水不是困扰,而是生命的源泉。
风雨之中,戴维的吼声越来越清晰,他就在山顶,不停呼唤着自己的兄弟。
山路曲折,转过一个大弯,鲁克抬头向前方望去,看到了一个高大的人影,正是狼妖戴维,他像标枪一样站在山顶的大石上,身后是一棵极其宏伟的黑松树,高耸入云,树荫几乎笼罩了整个山头,枝干粗壮,要十多个成年人手拉手才能合抱。“天下竟有如此高大的树木!”鲁克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步步迫近。
两条粗壮触手刷地缠了上来,像绳索一样绕了十几圈,把鲁克捆得严严实实。鲁克大吃一惊,定睛一看,戴维已经不是他熟悉的那个半妖人了!他依然长着一只狼头,但眼珠已经变成了血红色,目光呆滞,脸上的肌肉狰狞可怕,头颈以下还是人类的身躯,骼膊齐根截断,取而代之的是两条粗壮的触手,表面坑坑洼洼,充满了粘液。
鲁克拼命挣扎着,触手反而越收越紧。“你……你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鲁克又是伤心,又是愤怒,究竟是什么样的噩运降临在他头上,让他失去理智,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兄弟!
戴维没有回答他,喉咙深处发出野兽一般的吼叫。
三男一女从黑松树背后走了出来,一个是华天生,一个是黄文渊,一个是许胜男,还有一个从没见过,身材异常高大,留着长头发,脸上充满了野性和狂暴,他拥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与生俱来,仿佛要把人的灵魂榨出来,辗作灰尘。
许胜男悲哀地望着他,双唇颤动,说不出话来。
“你们把他怎么了?”鲁克察觉到戴维有些不对劲,“又是什么特殊的试验?”
“呵呵呵……鲁克,被你的同胞兄弟抓住,滋味怎么样啊?”华天生心里非常得意。这个主意是他出的,由于离子风暴的关系,所有的机夔系统都不能正常启动,鲁克是半妖人,身体可以变形,普通人根本制服不了他,他建议由鲁克的半妖人兄弟动手,他一定不会提防的。果然,戴维一举成功,把鲁克绑成了一只大粽子!
许胜男歉意地说:“他没事,他的脑子里植入了一块微型芯片,通过高频信号控制行动,就像牵线木偶一样。你回到研究所后,我们会把芯片取出来的,不会对他的身体产生伤害。”
“那他的手臂呢?他的手臂到哪里去了?”
“这是一个意外,阴错阳差,芯片植入大脑后,刺激他的身体第二次发育,手臂的结构完全改变了,形成两条触手。根据我们对半妖人的了解,他们把这种改变视为生命的第二阶段,以拥有更多的触手为荣……”
华天生打断了她:“许博士,别跟他啰嗦了!把他的手臂露出来,我要取走雷鸣机夔1
“现在吗?就在这里?”
“离子风暴很快就要结束了,机夔一旦启动,恐怕连戴维都制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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