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需要的底酒材料,路西法和阿曼尼慢慢溜达回来,在他们回酒吧的路上还买了几个热狗,路西法吃个一个,阿曼尼吃了两个,剩下五个带回去给没出来的两个人。
回到白鸽酒吧,刚一进院子就听到里面的呼噜声,看来汉姆还没起床,路西法看了看表,已经快要一点了。
二人提着热狗来到吧台,约翰正在沉默着拖着地,昨天三人喝醉没少在地上留东西,现在已经被这个沉默的黑人青年清理的干干净净。
看到二人回来,约翰也没停下手里的工作,直到路西法叫他过去吃饭。
原本路西法以为阿曼尼买五热狗带回来是想多给汉姆老爹一点,没想到他直接给了约翰五个热狗。
路西法目瞪口呆地看着约翰跟吃小笼包一样干掉了十多厘米的热狗,一连五个,中间都没停下来喝口水。
路西法的表情引起了阿曼尼的注意,他有点骄傲地介绍道:“约翰吃的很多,力气也很大,虽然他年岁不大,但是一般的成年人两个都打不过他。”
路西法有些惊奇,这酒吧还真藏了个练武的好苗子。
他回头问道:“你把五个都给他了,楼上那个睡觉的醒了吃什么?”
阿曼尼耸耸肩:“汉姆老爹喝酒就够了,吃东西很随意的,有的时候都根本不吃,我们也不怎么给他买饭吃。”
得,这家酒吧就是人才聚集地,楼下一个大胃王,楼上一个辟谷的酒神。
路西法略有无语,倒也不再深究,只是拿出买好的底酒准备调酒。
两份龙舌兰,一份橙酒,一份青柠檬汁。
这就构成了一杯简单又不失典雅的玛格丽特,也是现代社会鸡尾酒中最为常见的一种。
干金酒一份,一小份干威末酒,橄榄一颗。
单纯而锐利如刀的干马天尼,随着猪肉仔周星星被人熟知,也是华夏大地最为知名的鸡尾酒。
白龙舌兰酒一份,伏特加两份,柠檬汁两份,再加上之前泡好的红茶,构成了一份另类的长岛冰茶。
虽然和昨天晚上的那一份加了香槟的比弗利山冰茶相比,加红茶的档次确实低了点,但是风味不同,各有各的优点。
就在路西法专注的调酒的时候,楼上的呼噜声停了,汉姆蹑手蹑脚的下了楼,从吧台的小门里面探出了头。
路西法调完了酒,回头才发现这个耸着鼻子闻着酒味的家伙。
“你又弄啥了?我在楼上就闻到酒的味道了!”
路西法也希望有个老酒鬼给他鉴定一下,毕竟他不知道自己的手艺有没有退步。
昨天晚上这三人都是喝了不少酒才开始尝他调的酒,所以评价嘛,骗骗外人还可以,对自己人还是实在一点比较好。
路西法依次给老酒鬼汉姆介绍:“第一杯是玛格丽特,第二杯是干马天尼,第三杯和昨天晚上的类似,只不过换了其中一种酒,你可以猜猜换了什么。”
汉姆首先端起来第一杯酒,刚要下嘴,被路西法拦住了。
路西法提了一杯凉白开交到他的手里:“你先漱漱口,给我准确的反馈,我好知道如何改进。”
汉姆急不可耐的漱了漱口,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路西法有点对自己辛辛苦苦调出来的酒被这么干脆的一饮而尽而感到略有不满却又无可奈何。
他能咋地?让这猪八戒把下了肚的人参果吐出来吗?
没办法,路西法只好期待汉姆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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