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记载:“十七公子无翳,少负勇名。”
通常的理解,“少负勇名”绝不是劣评,但嬴无翳不是出身在“名将之血”云中叶氏或者什么世传的武士家族,他是个诸侯的儿子,将来可能要守土安国,以他的身份而言,国政、礼仪、文学都远比“勇名”来得重要才对。
但是正史中关于他少年时代的记载确实就那么一句,大概是除了“勇名”,嬴无翳小时候实在没什么可以拿出来记录的优点了。
一个人首先得弄明白自己的身份,一个诸侯的公子,瞎勇什么?而且嬴无翳年少的时候并未有任何“为国出征”的记录,那么他“勇”在哪里呢?野史里的记录就丰富很多了,嬴无翳的“勇”表现在如下地方:他是个地地道道“飞鹰走狗”的纨绔公子,喜欢名马、名犬,最大的爱好是挎着硬弓出城打猎,少时射虎,“数年之间,九原城外十里虎迹罕见,皆曰虎畏十七公子,避入深山。”
十二岁时他在宫中投掷礼器,砸伤了老师和哥哥,禁卫们试图阻止他,但他“走跳如飞,须臾不见”。
他喜欢斗马和驯马,自己后来的战马“劫灰”——一匹炭火色的北方骏马——是他亲手驯服的,这匹雄马被不识货的商人贩卖到离国,作为“斗马”,因为这匹马力大无穷但是根本无法驯服,只能用来跟别的马斗。
十二岁的嬴无翳在目睹了“劫灰”的血性之后,认为它不该只以斗马的身份度过一生,于是他居然花费了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在马厩中观察这匹马,甚至和它说话,这种罕见的耐心简直能类比于对女人的追求。
而后忽然有一日,九原城的人们看见十七公子骑着一匹暴跳如雷的炭火色烈马出现在街头,手持铁鞭,整整一上午时间,冲过无数街道,撞翻了无数摊位,踩伤了无数的人,几乎把九原城整个掀翻过来,连宫中的离侯都震惊了。嬴无翳抓住“劫灰”的长鬃,以铁鞭暴击它的颈部,用普通人听不懂的越人语言怒吼,直到这匹马最后瘫倒在宫门前。
嬴无翳驯服了它,却同样瘫倒在地,对空狂笑。
十四岁的时候,为了约束他的性格,臣子们建议为他找一个妻子。
离侯知道自己的儿子性格乖张,不敢擅自为他选择妻子,于是从九原城的少女中选择了十几户,令他自己选择。
嬴无翳没有去观察这些女孩的相貌,更无所谓她们的性格,他把那些女孩都招进他的府邸,而后命令她们都穿上露出胳膊和腿的短衣赛跑,跑赢的那个就可以嫁给他为妻。
嬴无翳的逻辑是,他需要身体最好的妻子,这样她们会生下最健壮勇敢的孩子,这才是他嬴无翳的儿子。
最后他兑现了诺言,以那个跑出最好成绩的女孩为他的妻子,虽然从后来的结果来看,他丝毫不爱这个女孩,他们生下的孩子说健壮则可,勇气却跟他雄霸九州的老爹以及勇于在贵族少女中拔腿奔跑的母亲都差距很大。
总之嬴无翳的少年时代,是飞鹰走狗的快意生活,按照这个人生轨迹,他是绝对无法成为离侯的,即使父亲把爵位给他,他也没有接掌权力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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