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男人越是在逆境中,越能激发斗志,但我看你就算是在顺境中,也三锤子崩不出个屁来!”
“如果你连喜欢的勇气都没有了,那你趁早还是不要喜欢,随便找一个乡下的女人结了婚算了。”
“诗诗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没搭对,竟然会对你一个这么窝囊的人念念不忘,要是我的话,你压根儿就无法入我的法眼!”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孙晴晴犹自在一旁开启了嘴炮模式,留下瞠目结舌的张小聪。
张小聪满脑子都是孙晴晴说的话。
噢不,只有一句话。
诗诗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没搭对,竟然会对你一个这么窝囊的人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
林雨诗对我念念不忘!?
在此之前,张小聪很没有自信,他虽然从来没对林雨诗说过自己喜欢她之类的话,但林雨诗也没对自己说过喜欢自己啊!天生缺乏自信的张小聪纵然心里想的要死,却始终守口如瓶,不把那两个字说出口。
那林雨诗呢?林雨诗就更不会说了。
她本就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小姐,每天按部就班的工作,将来进入家族企业高层,然后嫁给一个能够给家族带来更大利益的人,这似乎已经是林雨诗既定的人生路线了。
林雨诗从未怀疑过这一点,但当自己真的长大了,家里的人开始把她的婚事提上日程的时候,她才发现,跟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成为未婚夫妻关系,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于是,从来都是乖乖女的林雨诗选择出了出走,这个从来没有什么防备心理的女孩儿,长着一张祸国殃民的绝美脸蛋儿,却敢在大半夜里喝得烂醉如泥。
瞧瞧,她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多么的薄弱。
直到她遇到了张小聪。
在她认识张小聪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原来日子还可以这么过。
她可以每天睡到自然醒,想睡多久睡多久,可以赖床,可以坐在床上玩手机,可以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也可以穿着睡衣满屋子跑,可以不用化妆,可以不用注重自己的仪态,行为举止,可以吃饭的时候放声大笑,也可以一顿吃得饱饱的,晚上再吃点儿烧烤,可以躺在床上看电视,看到自己迷迷糊糊的睡着。
她从来不知道,日子可以过的那么精彩,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没有各种规矩的制约,她可以像一只小懒猫一般做她自己,她在张小聪这里感受到了真正的自由。
那是她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真正体会到过的,货真价实的自由。
她的哥哥疼她吗?当然疼,毕竟就只有这一个亲妹妹,但哥哥不是万能的,虽然哥哥能够满足自己一切物质上的需求,但女孩子总有一些尴尬的东西,是男人无法解决的。
林雨诗体寒,每当那几天到来的时候,都是她痛不欲生的时候,哥哥总会在这个时候找来最好的医生,买来最好的药,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减轻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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