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了刘宇家,本想第二天就继续找工作,没想到一则大大的“寻人启示”阻住了我的步伐,很佩服大哥的能力,用掉的版面几乎占了整张报纸,一张大大的近期照,让我不禁皱眉头,大哥什么时候给我拍的?仔细的研究照片,发现整得有点像通缉令,字体通用的血红色,“我”的脸上更是印了几个大字——寻女,重赏!
嘴巴一张,很惊讶,大哥……有点太扯了吧?长我这样的,大街上随抓一大把,为什么就认定我不放哩?
嘴巴一合,差点咬掉舌,伴着刘宇的一声轻叹。
“先把你嘴里的东西吞下去。”
我乖乖点头,不好意思的瞪着落在桌面的食物残渣,把报纸放一边,老老实实吃早餐。
“我想,这种情况下,你还是呆在我家的安全。”喝一口牛奶,微笑开口。
不愧是跟大哥混一起的人,都喜欢笑……低头,对他的提议倒反对,反正“风声”早晚有不紧的时候,过两天……大哥就该放弃找我吧?
可……我错了,一天、两天、三天……
报纸上的头条都是我,更甚者连杂志都登了,天价的寻赏费,帝兰一下子成了……名人啦!
呵呵……我哭笑不得,真的很想给大哥打个电话,让他连带把我笔名也打上去,帮我顺带增加点网络人气……
关了不知多少天的手机被紧紧捏在掌心,挣扎半天,还是将它扔到了一边,其实……每天刘宇下班,都好想问他大哥的近况,但……好在还能忍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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