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宝,海宝,吃饭饭了。”
嗷嗷——
“啊呀,坏小孩,疼死我了。哼,不给你吃。”
算算,小狼崽跟着他们也好多天了,现在仍然很不驯,时常抓人咬人的。她这个名誉上的救命恩人,也常常被招呼得手脸挂彩。
有好几次,都宣都想提狼扔掉,被她又哭又闹地给救回来。
没办法啦,谁叫狼狼长得帅,一身通体雪白的毛呀!哪天能长大成狼,站在天仙般的自己身边,那该多酷呀!
典型的“美女与野兽”写实咩!
为了梦想中的画面,她决定不计任何代价,驯化海宝。
“小白痴,狼不是你那样驯的。更何况,它,可是传说中的白狼王后裔。要它认你做主人,啧啧,你还是做梦去……哎哟……你干嘛又打我?”
“死小礼,既然你知道它的品种,应该知道如何驯化它。”她怎么给忘了,当初这小鬼头可是指挥着百头恶狼,将驿站弄得一片狼籍的罪魁祸手呀!“本救命恩人命令你,立即教我如何驯化。”
“哧~~~~~我只会驯一般狼,这种神品,至今没遇到过,怎么知……哎哎哎,你又打,打傻了啊……喂喂,打傻了就没有帮你驯了……”
“你说了,你会驯哦!别想唬弄姑奶奶我,现在,立刻,马上,教我!”
小妖女插腰一副恶婆娘状,他实在想不通,她哪里可爱,看得其他人猛乐个不停。
唉……
他哥舒礼英明一世,糊涂一时,才会栽在这小妖女手里!
不过,驯狼成功后,美美非常高兴地给大家做了一顿烤烧,另外给弄了一只叫化子鸡给哥舒礼吃。味道很棒,他必须承认,小妖女很有一套收买男生心的手段。这鸡的味道太棒了,让他顶着都宣的恶毒眼光,都舍不得分一点儿出去。吃个精光的结果是,进了鹏琛两天后,他才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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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好可爱,好漂亮,好美哦~~~”
美美蹦着跳着,跑向路边各色小摊子。她那一身儿的行头,全部是到鹏琛当天,叫衣店里重新订做的。比起之前的,更华丽,更锦绣,更漂亮,款式也更新颖。
当她换好衣服,下楼展示时,整个客栈,大小男人女人,都看得直掉眼珠子。
而在所有人羡慕妒嫉的眼光中,她直接扑进一身黑锦劲衣的都宣怀中,又立即断消了所有人的觊觎心。
哥舒礼忽然明白,美美的美丽和可爱,是由内透向外的,她那古灵精怪的性子,让人恼,也能让人喜爱得慌。瞧瞧,江湖上闻风丧胆的绝毒公子,似乎都逃不脱她的小小五爪山啊!
也许,搞定小美美,就能搞定绝毒公子吧!
“我要我要,我要这个……哇呜,这个也要,包起来包起来……啦啦啦,好可爱呀,归我了……”
一路上,都宣成了付钱的老大,后面的男生们,包括可怜的马夫,都成了美美的提包小侍。
他们一进鹏琛城,正赶上夏季里第一波的东西南北货集会,来自四方的商人货品,令整个鹏琛城热闹不已,吸引而来的商客,挤满了整个城的客栈酒楼。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乱世的影子,连之前驿站遭到群狼袭击的惨事,也没在客栈里听到。
“美美小姐,听说鹏琛城的御笔酒楼,菜品奇特,味佳酒绝,今儿个中午,咱们就去那见识见识?”马夫算是辞去了马夫之责,但在小美无意的闲谈中,不小心滴暴露了自己见多识广的真才,现又被都宣聘为鹏琛导游。
无奈呀无奈,为了钱,他不得不低头。多往小美身上使劲儿,相信小命无虞。
“好。咱们就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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